(3)《增值稅收購憑證抵扣明細表》;
(4)使用防偽稅控係統的納稅人,必須報送記錄當期納稅信息的IC卡(明細數據備份在軟盤上的納稅人,還必須報送備份數據軟盤)、《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及《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5)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必報資料。
2.備查資料
(1)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
(2)符合抵扣條件並且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
(3)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
(4)海關進口貨物運輸發票、購進農產品普通發票抵扣聯及購進廢舊物資普通發票發票聯;
(5)收購憑證的存根聯或報查聯;
(6)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
(7)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備查資料是否需要在當期報送,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主要內容與填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製定本表,納稅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並於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的主要內容與填製
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及繳納
(一)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期限
小規模納稅人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
(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資料的填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製定本表。納稅人無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並與次月1日起10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額。
作為一種價外稅,增值稅在賬戶設置上應體現其價外稅的性質。由於經營性質和規模的差異,不同的納稅人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經營活動通常比較簡單,就相應采取簡易核算辦法,而經營規模相對較大的一般納稅人,在稅務核算時自然也比較複雜。事實上,兩者的核算方法上最主要的差別就是賬戶設置和財務處理的不同。
一、賬戶設置
為了清晰反映出增值稅的計算和上繳情況,目前會計製度規定,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以便對增值稅業務進行核算。
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目中,應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減免稅款”等專欄。
由於小規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辦法計算應納增值稅額,增值稅直接根據其銷售收入和適用稅率(現行3%)來計算,沒有抵扣問題存在。企業在設置賬戶時仍可采用三欄式,並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企業的增值稅繳納情況。
二、賬務處理
(一)一般納稅企業賬務處理
1.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1)國內采購貨物
企業在國內采購貨物,應按照專用發票上記載的增值稅額確定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曾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記載的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計劃成本計價)、“商品采購”、“原材料”(實際成本計價)、“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出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貨物發生的退貨,則作相反的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