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金融危機蔓延到你家(2)(2 / 3)

徐士懷的基金投資因為金融海嘯縮水兩三成,但還有近100萬元新台幣的存款,準備物色自己的第一套房子。“領人家薪水的,若不理財,一輩子都不用想變成‘中產’!因為薪水不可能超過買房子、養小孩的支出,年紀愈大,支出愈多。”

盡管金融業正在穀底,人人自危,徐士懷仍打算深耕金融專業,他相信產業景氣總是循環的,“這是一場淘汰賽,今年、明年能活下來,還能往上爬的話,就有出頭的機會”。

3好年代、壞年代成功原則不變

小陳就是穩抓金鑰匙的新“中產”。

【理財故事】

2000年大學畢業後,小陳判斷,壽險業有很大發展空間,於是他投身此業,從業務員做起。他平均每天打150通電話,4年內晉升為區經理,坐擁100萬元的年薪。為了抵禦未來的不確定風險,為退休生活做準備,小陳堅持在每月存入固定金額的存款後,才把剩下的薪水當成生活費。

勞動市場變化劇烈,職場中人麵臨的風險越來越大,應在專業之外累積對抗各種風險的能力,如穩定情緒的能力、克服困難的能力、與人相處的能力等。

“不管環境怎麼變,成功的原則總是不變的。”擔任外資企業高管的小史說到。有房有車,經常出國旅遊,是典型的“中產”。她堅信,優秀又肯努力的人,在什麼環境下都很容易出類拔萃。

麵對不確定的未來,想要“向上流動”,必須要有心理準備——“努力不一定會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會成功!”

你手中抓住了幾把“向上流動”的金鑰匙?

從“文盲”到“稅務博士”

說起避稅,很多人都以為這是違法犯罪的事情,守法的老百姓怎麼能去做這種事情呢?其實看待這個問題,也要一分為二。簡單來說,避稅就是通過一定方式減少稅收支付。減少稅收支付的手段也多種多樣,例如:偷稅、漏稅、避稅、節稅等。避稅隻是其中一類。偷稅、漏稅當然是違法的。但是還有一種方式並沒有違法,而是鑽法律的漏洞,我們稱它為“避稅”。

1多次申報如何進行避稅處理

王某為某單位提供相同的勞務服務,該單位或一季,或半年,或一年一次付給王某勞務報酬。雖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假設該單位年底一次付給王某一年的谘詢服務費6萬元,那麼交稅時可能出現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如果王某按一次申報納稅的話,其應納稅所得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60000—60000×20% =48000(元)

屬於勞務報酬一次收入奇高,按應納稅額加征五成,其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48000×20%×(1+50%)=14400(元)

(2)如果王某以每個月的平均收入5000元分別申報納稅的,其每月應納稅額和全年應納稅額為:

每月應納稅額=(5000—5000×20%)×20% =800(元)

全年應納稅額=800×12 =9600(元)

根據上述情況分析,按情況二納稅可避稅4800(14400—9600)元。

個人所得稅對納稅義務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偶然所得等,都是明確應該按次計算征稅的。由於扣除費用依據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分別規定了定額和定率兩種標準,從維護納稅義務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準確劃分“次”,變得十分重要。

對於隻有一次性收入的勞務報酬,以取得該收入為一次。例如,接受客戶委托從事設計裝潢,完成後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勞務報酬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後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繳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2年底獎金如何進行避稅籌劃

很多白領都盼望著到年底,因為年底會有大筆的年終獎,但是很多人看到大筆獎金的同時,又得將大筆的錢交到了稅務機關手裏,不免有些心疼。那麼怎麼合理籌劃,才能使年終獎不那麼大幅度縮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