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楊上大學的時候已經小有名氣,那時候的通告一條接著一條,偶而回一次學校還是特別重要的事情才能驚得動他。
而他每次回學校,必然會讓整個學校風起雲湧,學校不得不出動所有的保安來維持秩序。
他清楚的記得那是一個大雨剛過的天氣,空氣中還飄動著濕漉漉的水氣,他回學校參加一個考試,哪怕常年在外拍戲,他依然能夠應付各個學科遊刃有餘,因為在拍戲間隙,他一直都在看書。
他回到學校,一群學妹圍著他要簽名,他好脾氣的拿著筆在她們遞過來的本子上寫著自己的名字,這時,他突然看見一個女孩兒一臉害羞的擠在人群裏,想要跟他要簽名又不好意思,又似乎怕被拒絕,猶猶豫豫的拿不定主意。
她長得很漂亮,比他見過的那些女明星都好看,那些女人一身的胭脂水粉味兒,沾染了紅塵的俗氣,多數都是追求功名利祿,非常現實,而她像一朵靜靜開放在池塘裏的清新水蓮,純潔的不沾一絲塵埃,看到她的那一刻,會讓人覺得心情舒暢,好像大夏天的喝了冰泉,渾身清爽。
他從來不知道,澳大裏還有這樣漂亮的女孩兒,想必追求她的人也多得裝滿了火車皮吧。
他忘記了正在給人家簽名,目光有些癡迷的盯著她,直到她擠不過這些瘋狂的粉絲,一下子摔倒了。
剛下過雨,地麵很滑,她摔得有些狼狽,漂亮的裙子上沾了許多泥濘,他幾乎是想也不想的將手中簽名的本子隨便往別人身上一塞就扒開人群走了過去。
他伸出手將她從地麵上拉了起來,她的手又小又軟,真應了那句話“娥娥紅粉妝,纖纖出素手”。
她抬起頭衝他不好意思的說了聲謝謝,臉頰就紅了。
襲楊看到她手中握著的本子,二話不說的拿過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似乎覺得不夠,他又多簽了幾頁遞給她:“拿去送你朋友。”
“謝謝學長。”她高興的捧著本子,高興的好像一隻嘰嘰喳喳的小鳥。
他直到現在仍然能記得她那時的笑容,三年過去了,她仍然揣著那樣幹淨的笑容,似乎從來沒有變過。
從那天見過她之後,他還在學校的小咖啡館裏遇到過她,他當時去辦事,來去匆匆,不過記得她點了一杯金桔茶,還高興的和同伴說,她最喜歡喝金桔茶,喜歡這種酸酸甜甜的味道。
有些人,雖然隻見過幾麵,卻像是印在心底的照片,隻要一點點熏染就可以重新成像,上次在雜誌社看見她,看著她被同事冤枉,他情不自禁的就站出來替她解圍,那個時候他就認定了,重新遇見是種緣分,而他正處在感情的空窗期,她又出現的這樣及時,仿佛是老天故意安排的一樣,所以,這樣的機會,他怎麼會錯過。
“學長,我點完了。”卓雨晴把菜單放好後,襲楊還在發呆,聽見她的話,他才如夢初醒。
襲楊笑了下:“小師妹,你明天要回家?”
“嗯。”卓雨晴咬著吸管點了下頭,“回家過節。”
“能回家,真好。”襲楊感歎。
“學長難道不回家嗎,你不說明天沒有通告安排?”
“你還不知道吧,我家在北方,離澳城特別遠,下了飛機要換火車,坐過了火車還要再換一次汽車,如果運氣不好碰上大雪封路,說不定還要徒步走回家。”他嗬嗬一笑,“所以,一天的時間是不夠的。”
卓雨晴從來不知道襲楊的家竟然那樣遙遠,明天是元宵節,也是團圓日,他卻要在異鄉獨自過節,大概這就是做為一個藝人的辛酸吧。
“我當初一成名就想把父母接過來,可他們在那裏住習慣了,不適應大城市的生活,不管我怎麼勸說都不肯過來,無奈之下,我隻好投資給老家修路,修房子,修學校,盡量去改善那裏的生活,因為大環境改變了,才能夠放心父母的生活富足不受打擾。”襲楊輕輕歎息一聲,“有時候,不是有錢就能做你想做的事情,同樣,有些人活著也並不是為了錢和富足的生活。”
卓雨晴點頭表示讚同,每個人的目標不一樣,價值觀也一樣,就像她要做記者,家裏當初不同意,父母覺得她應該養尊處優,而她覺得自己更應該學著去適應這個社會。
卓雨晴以前同襲楊的接觸不多,現在聊的多了才發覺他是一個十分感性的人,內心遠遠沒有表麵看起來那麼堅固,很柔軟很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