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樓主:
我看到你提到以我的名義轉貼的克勞塞維茨(我們習慣叫他“老克”)的小說《天下長安》。我看到森林鹿(明璧)MM對你提她的小說作出了回應,那我也出來回應一下吧。
我有從頭至尾把你的小說(包括上一個貼子裏的)都看了一遍。我是個喜歡文學批評的人,而且有自己一套評價體係。根據這些過往的閱讀關於李世民的小說的經驗,我覺得你的小說,文筆雖然並不華麗炫目,但平實之中有很強的表現力,能予我以閱讀時產生電影感的感覺。你的想象力也很不錯,尤其這是我的弱項,所以覺得特別佩服。人物則各具特色,形象鮮明,而且基本上做到了你自己所說的、不貶低任何一個人物的要求。情節豐滿,節奏也比較緊湊。結構方麵因為整部小說還遠沒到結束的時候,還不能蓋棺定論。就是主題方麵似乎是比較弱的,看到目前為止我沒覺得你預設了什麼深刻的主旨是想表達的。
再說說這作者提到的、說是與這小說風格類似的三部小說。
明璧MM的《秋風下長安》,我沒有正式地寫過對它的評論,但私下裏有跟老克談過。這小說算是明璧MM早期的作品吧(好像她之前還有寫過同人類的作品,但我沒有看過),所以論技巧其實是不如她後期寫的另外一些也是以李世民為主角的作品。這小說最大的問題在情節與結構兩方麵。情節方麵,我在其它論壇看過別人對這小說的評論(評論者叫“山貓”),雖然語氣很刻薄,估計明璧MM看了會很生氣,不知道她能不能平心靜氣地去考慮對方提出的意見,但我個人認為是說中要害的。那就是情節太平淡,或者改用文學批評方麵的術語來說,就是情節缺乏張力。這貼子裏有很多朋友用“狗血”來批評這小說,我猜想或許是明璧MM就是一個非常戒備自己會寫出狗血之作的作者,於是不知不覺之間走到另一個極端,就是把情節寫得過於清淡。這小說的作者聲稱要力戒狗血,這是對的。但我個人會比較喜歡用“煽情”這個詞,而不是“狗血”。主要是因為後者帶有明顯的貶義,而前者雖然其實也帶有點貶義,但應該比“狗血”好得多。
文學藝術的第一等要務,就是傳情達意,作者把自己的感情,通過文字的描寫、情節的安排、人物的塑造,傳達給讀者,引起共鳴,這是最基本的事情。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沒有哪種文學藝術作品(不僅僅是小說),是不需要“煽情”的。隻是,過火了,作者自己很感動,讀者卻無動於衷,那我們會說這是失敗的煽情,大概這裏的朋友會說這是狗血。像瓊瑤的很多小說,很多台灣劇、韓劇,都有這種過猶不及的毛病。但如果過於克製,感情甚至都傳達不出去,這就連基本要務都沒有做到,更談不上失敗不失敗了。
對於通俗性的曆史小說來說,以富有傳奇色彩、引人入勝的情節來傳達作者對於小說人物的崇敬、對於那個曆史年代的熱血情懷,顯然是非常必要的。過於拘謹於史實,往往難免就失卻了作者在傳情達意方麵的一大利器——情節。
過猶不及固然不善,矯枉過正亦非善策。寫小說跟做人做事是一樣的道理,中庸之道才是最好。
另外,在結構方麵,我有跟老克談過《秋風下長安》的問題,就是讓主角李世民跑來跑去,穿針引線,串起一大堆曆史人物所做的曆史事件,反而使他這個主角缺乏血肉感,而主要是起到“線索”這個功能性作用。老克跟我說過,這是因為明璧MM舍不得不寫那些她心愛的人與事,於是不由自主的都全寫下來了。但李世民又是主角,於是隻好讓他跑來跑去的把這些內容都串起來。所以這就是一個取舍的問題。如果像老克那樣習慣於寫群戲,而不是以李世民為單一主角,可以這樣寫,但李世民就不需要跑來跑去了。如果堅持要以李世民為單一主角,就得下得了狠心,削去與他無太大關係的人與事,集中精力來寫他。這是結構對情節的決定性作用。
再說到煽情或狗血。《秋風下長安》裏也並非沒有一些段落是讓人生出這種感覺的。有朋友就跟我提過,這小說裏寫到李世民與長孫初次見麵的段落,裏麵兩人的家仆與丫環之間的看似搞笑的對話讓她感到很惡心。(長孫無忌兄妹是“每次我家姑娘在外露麵,總能遇上‘英俊矯健的世家子弟’拚命展現才智……”,李世民一行是“我家二郎外出時,倒是總能‘偶爾遇上’世間各種絕色美女,有的還帶著標致侍兒,聲稱可以買一贈二……”。)還有讀者指出:“上一句還是偏向文言,什麼令郎、收房、清譽……下麵忽然來了個括號:(兩名大隋官員之間產生了理解與愛的火花……)真寒啊。”更有讀者認為房玄齡與李世民見麵那一段,寫得像耽美小說。(我個人並不反感耽美小說,但在嚴肅得每章後都加注大量史料的曆史小說中出現耽美小說傾向的文字,難免會讓人有狗血之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