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創業板投資

一、什麼是創業板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創業板是地位次於主板市場的二板證券市場,在我國特指深圳交易所的創業板。創業板在上市門檻、監管製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條件、投資風險等方麵和主板市場有較大區別。設立專門的創業板主要是為了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製,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服務。

目前,大多數新興的中小企業,具有較好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這些企業大多不容易得到銀行的貸款,但是又需要有一個資金平台來支持企業的發展,創業板的設立可以為這些新興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多層次的融資環境。

二、創業板的特點

創業板獨立於主板之外,其特點也不同於主板。創業板有以下一些特點:

(一)準入門檻低

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二)高風險

創業板存在規模較小、業績不確定性大、經營風險高、市場估值難、估值結果穩定性差等特點,而且較大數量的股票買賣行為有可能誘發股價出現大幅波動,給創業板投資者帶來很高的風險。

(三)高收益

由於創業板屬於企業中的新鮮血液,如果所投資的企業運作良好,投資者會取得比較誘人的收益。

三、創業板的交易規則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股票、投資基金、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債券回購以及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創業板買賣規則有以下幾點: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

(3)實行價格漲跌幅限製,漲跌幅限製比例為±10%。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製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

計算結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製。

四、創業板與主板的上市條件對比

(一)主體資格

1.創業板

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服務成長性創業企業;支持有自主創新的企業。

2.主板

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本要求

1.創業板

發行前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的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2.主板

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發行後不少於5000萬元。

(三)盈利要求

1.創業板

以下條件滿足其一即可: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