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溝通的條件
物業衝突中的溝通需要一定的條件,也隻有具備這些特定的條件,溝通雙方間的溝通才能成為可能。
①衝突雙方都有溝通的共同願望,是形成溝通行為的首要條件。
衝突雙方溝通行為的形成與展開,取決於溝通雙方是否具有溝通的願望,如果一方無溝通願望,那麼另一方的溝通行為也就無法實施。這種情況,在物業管理問題與矛盾的解決過程中時有發生,這時就要求物業企業以“退一步海闊天空”的胸襟,正確地麵對,切不可以冷對冷、以硬對硬、以拖對拖,致使雙方間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因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解決而積重難返,愈演愈烈,直至引發不可收拾的對抗和衝突。
②衝突雙方都希望獲得各自所預期的溝通結果,是實施溝通行為的基本條件。
物業衝突雙方擬實施的溝通行為,一般都有著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
其中,多多少少都摻雜著衝突雙方一定的功利傾向,而這種傾向必然會增大衝突雙方的溝通時間跨度上的不確定性。這就要求衝突雙方在維護及獲取自身最大權益時,不能固執己見,“偏執一隅”,必須從換位思考的角度,設身處地地為對方著想,以弱化和降低自身在追求溝通結果中的理想化、排他化的成分,用求大同存小異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尋找出雙方維護自身權益的共同點和平衡點,以有限度、有分寸的妥協,實現溝通結果的“雙贏”。
③衝突雙方的相互尊重,是展開溝通行為的先決條件。
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在物業衝突的溝通過程中,衝突雙方都存在著有意或無意的主導和力爭達到支配或是戰勝對方的潛意識,這種潛意識實質上包含了一種“唯我獨尊”的自大傾向,十分不利於雙方溝通目的的實現。為此,衝突雙方在溝通中要嚴於律己,排除這一潛意識的幹擾和影響,要在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平台上展開心平氣和的溝通對話,以保證溝通行為的順利進行。
在化解衝突的實踐過程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凡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平台上的溝通對話,溝通雙方存在的問題與矛盾一般都能夠得到較圓滿的解決。反之,則使原有的問題與矛盾還未解決,又平添了新的問題與矛盾。
④衝突雙方心理障礙的克服,是實施溝通行為的心理條件。
在物業衝突的溝通中,最常見的溝通心理障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相互敵對。主要指的是溝通雙方相互瞧不起、看不慣,彼此不屑對話,並通過自己的言談舉止自然地流露出來,給溝通的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不快,從而引發心態的失衡,也采取“以牙還牙”的方式予以對應,從而導致溝通主題發生毫無意義的偏移,致使溝通行為失敗。二是講究對等。衝突雙方不是因為雙方間存在的問題與矛盾展開對話,而是依據對方身份是否與自己在同一級別上來決定是否對話,這種拉大感情距離的心態,對雙方溝通目的的實現是沒有任何積極意義的。三是理虧保護。衝突雙方在溝通過程中,總有理直、理虧的時候,但理虧的一方常常不是虛心承認錯誤,而是為了自尊、虛榮和“麵子”,拒不認錯,窮於詭辯,給溝通主題平添幾分節外生枝的話題,造成雙方溝通主題上的混亂,最終導致溝通雙方的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