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反饋時效原則
物業管理的反饋時效是指各類物業信息的傳播,接受者在單位時間內對傳播者發出的信息(如物業問題與矛盾等)所表現的反應程度及產生的實際效果。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特別是對物業企業而言,對物業業主所反映的問題與意見,若能盡快地予以解決與消除,將大大地降低發生物業糾紛或衝突的幾率;反之,則可能造成物業業主因反映的問題與意見得不到應有的重視,而加劇原有的不滿或怨恨,從而滋生物業糾紛或衝突的萌芽。要避免這一現象的出現,物業企業應注意把握如下環節:一是善於捕捉。各類物業糾紛或衝突,均需要有某種形式的觸燃媒介才可能引發,而這些觸燃媒介實際上早已滋生並遊離於物業企業與物業業主之間,隻是彼此雙方對此沒有引起足夠的警覺罷了。為此,物業企業要從肩負物業管理與服務職能的角度出發,以積極進取的姿態,主動尋找和發現,切忌不思憂患、安於現狀、盲目自信、自我麻痹,造成防範上的“真空”和“死角”。二是引起重視。任何物業糾紛或衝突的滋生都有端倪可查,有規律可循。對物業業主提出的可能引發雙方間糾紛或衝突的問題或意見,物業企業都應予以足夠重視、認真對待,及時研究處理,切忌聽之任之、無所作為、麻木不仁、敷衍了事,造成雙方間問題或矛盾由小變大,積重難返。三是講究時效。從物業管理實踐看,物業企業與物業業主之間存在的問題或意見,隻要處置及時得當,一般都能有效妥善地解決。物業企業對此應有著清醒的認識,切忌一味拖延、不講效率、流於形式、不重效果,造成問題或矛盾的此消彼長、迭生頻起,使自己疲於奔命、窮於應付,從而直接破壞企業管理與服務的資信與“口碑”。
五、權益均衡原則
我們在前章物業衝突的失衡規律中指出,物業衝突一旦生起,將引發物業區域內的秩序、關係、規範等諸多方麵失去平衡,從而造成某種混亂或無序的狀態。因為,無論是物業企業還是物業業主,在物業區域內都有著自身合法的權益,而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實現或維護過程中,因所處的地位或角度不同,難免會出現某種對立與碰撞。此時,各方都要在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坐下來溝通協調,求得一致。但在這一過程中,要想有效地消除彼此之間的對立與碰撞,也隻有靠均衡的方法,在不違背原則的前提下,該爭則爭,該讓則讓,隻有這樣,才能真正解決雙方間的分歧。任何一方不懂得運用均衡原則,隻考慮自身的權益,甚至不惜犧牲對方的權益,“寸土不讓、寸土必爭”,不僅會加大己方權益維護的投入成本,也很難實現自身的維權目的,這已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得到了證實。為此,樹立和強化物業企業和物業業主雙方的均衡理念,實現雙方在物業區域內的權益、態勢、力量等方麵的平衡,對預防和化解物業區域內的各類矛盾和糾紛,避免由此生成雙方間的衝突,將會起到極為有益的影響和作用。
第二節 預防衝突的教育
研究和分析物業糾紛和衝突的目的是為了有效地預防和解決衝突。而要實現這一目的,在物業區域內建立以物業企業及其員工和物業業主為對象、以思想、素質、法製、規範、技能教育為核心的教育體係,是有效地預防和解決物業糾紛和衝突的切實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一、思想教育
在物業區域內開展思想教育,主要是幫助物業企業和物業業主擺正如下關係:
1.管理與服務的關係
管理與服務是物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物業企業正是通過這兩種表現形式,與物業業主有機地聯係在一起。管理與服務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彌補、互為支撐、互為作用的關係,有效的管理能推動服務的展開和深化,良好的服務則能促進管理的效能和質量,兩者間絕不能厚此薄彼,均衡失調。無論是管理質量還是服務質量的優劣好壞,都將直接影響到物業企業自身的聲譽、形象和效益;同時,也直接影響到物業業主工作和居家環境的質量和效果。但從物業管理實踐看,物業企業常常產生“隻收費、少服務”的行為傾向,而物業業主則常常產生“多服務、少付費”的行為傾向。也正是由於這兩種行為傾向的對立與碰撞,才導致物業企業與物業業主間矛盾與糾紛的頻生迭起,並由此逐漸演變成為雙方間的激烈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