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附錄鬱達夫年譜(2)(3 / 3)

1939年(民國二十八年)四十三歲

一月一日起,任《星洲日報》早版副刊《晨星》和晚版副刊《繁星》編輯。十五日,接編《星洲日報·星期刊》的《文藝》周刊。

二月,正式接編《星洲日報》的《文藝》雙周刊。

三月五日,《毀家詩紀》在《大風》創刊一周年特大號上發表。

六月,接編《星洲日報·半月刊》的《星洲文藝》專欄和《星光畫報》的“文藝”欄。

七月,發表政論多篇,並完成《回憶魯迅》一文的寫作。

1940年(民國二十九年)四十四歲

三月,與王映霞簽定離婚協議,並各自登報聲明。

四月,接編《星洲日報·星期刊》的《教育》周刊。

同月,發表致日本文藝批評家新居格的公開信《敵我之間》、致林語堂信《嘉陵江上傳書》等。

1941年(民國三十年)四十五歲

一月,結識新加坡英國政府情報部(即宣傳部)華籍職員李小瑛(李筱瑛),三個月後,在其推薦下,主編《華僑周報》。

三月,領銜發表《星馬文藝工作者致僑胞書——反對投降妥協堅持團結抗戰》一文。

十二月,領銜發表《星華文藝工作為保衛馬來亞告僑胞書》。出席新加坡抗敵動員委員成立的大會,後被推選為團長,與胡愈之、王任叔等共同起草大會宣言。

1942年(民國三十一年)四十六歲

一月六日,出席星華文化界抗敵聯合會成立大會,被選為理事、常務理事和主席。

同月,為宣傳抗日及和英國殖民當局交涉有關事宜而積極工作。

二月三日,因當局不關心華僑撤離問題並拒絕簽發護照,準備先暫時撤退至蘇門答臘。六日,乘船抵達荷屬石叻班讓。九日,乘船轉至另一小島望嘉麗。十六日,得知新加坡已於十五日淪陷,英國駐軍向日軍投降的消息。在當地華僑的幫助下,撤退至望嘉麗對岸的保東村,在此隱居期間,開始學習印尼語,並作《亂離雜詩》。

三月九日,撤至海邊小村彭鶴嶺。

四月中旬,改名趙廉,抵達蘇門答臘入口處卜幹巴魯。表明身份後,被拒絕收容。

五月,前往另一小鎮巴爺公務。途中被日本憲兵發現精通日語。

六月初,被強征為日軍武吉丁宜憲兵隊通譯。任職期間,多次以種種方式營救抗日分子和華僑,設法使當地居民免受日軍迫害。

九月,作《無題四首——用詩紀中四律原韻》。

1943年(民國三十二年)四十七歲

六月,趁武青丁宜密兵隊人事變動之際,故意使自己染病住院,並提出辭職。請求被批準。

九月初,經他人介紹,與巴東僑生女子何麗有定婚。

1944年(民國三十三年)四十八歲

一月,例作遺囑,以防萬一。

一月至二月間,日本憲兵獲知其真實身分後予以秘密監控。

八月,被帶往武吉丁宜憲兵部接受訊問。因對所問一切均從容應答,被當即放還。

本年,與何麗有所育長子大雅(大亞)出生。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四十九歲

一月,例作遺囑,其時妻子何麗有已有身孕。

八月,得知日本戰敗投降後,暗中召集當地華僑和文化界人士,商議組織歡迎聯軍籌備委員會事宜。

同月,被當地日本憲兵誘騙出家逮捕,即被掐殺,拋屍於距武吉丁宜七公裏的丹戎革岱的荒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