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回憶魯迅(2)(2 / 2)

北新書局從北平分到上海,大事擴張的時候,所靠的也是魯迅的幾本著作。

後來一年一年的過去,魯迅的著作也一年一年地多起來了,北新和魯迅之間的版稅交涉,當然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

北新對著作者,平時總隻含混地說,每月致送幾百元版稅,到了三節,便開一清單來報帳的。但一則他的每月致送的款項,老要拖欠,再則所報之帳,往往不十分清爽。

後來,北新對魯迅及其他的著作人,簡直連月款也不提,節帳也不算了。靠版稅在上海維持生活的魯迅,一時當然也破除了情麵,請律師和北新提起了清算版稅的訴訟。

照北新開始給魯迅的舊帳單等來計算,在魯迅去世的前六七年,早該積欠有兩三萬元了。這訴訟,當然是魯迅的勝利,因為欠債還錢,是古今中外一定不易的自然法律。北新看到了這一點,就四出的托人向魯迅講情,要請他不必提起訴訟,大家設法談判。

當時我在杭州小住,打算把一部不曾寫了的《蜃樓》寫它完來。但住不上幾天,北新就有電報來了,催我速回上海,為這事盡一點力。

後來經過幾次的交涉,魯迅答應把訴訟暫時不提,而北新亦願意按月攤還積欠兩萬餘元,分十個月還了;新欠則每月致送四百元,決不食言。

這一場事情,總算是這樣的解決了;但在事情解決,北新請大家吃飯的那一天晚上,魯迅和林語堂兩人,卻因誤解而起了正麵的衝突。

衝突的原因,是在一個不在場的第三者,也是魯迅的學生,當時也在經營出版事業的某君。北新方麵,滿以為這一次魯迅的提起了訟,完全係出於這同行第三者的挑撥。而忠厚誠實的林語堂,於席間偶而提起了這一個人的名字。

魯迅那時,大約也有了一點酒意,一半也疑心語堂在責備這第三者的話,是對魯迅的諷刺;所以臉色發青,從座位裏站了起來,大聲的說:

“我要聲明!我要聲明!”

他的聲明,大約是聲明並非由這第三者的某君挑撥的。語堂當然也要聲辯他所講的話,並非是對魯迅的諷刺;兩人針鋒相對,形勢真弄得非常的險惡。

在這席間,當然隻有我起來做和事老;一麵按住魯迅坐下,一麵我就拉了語堂和他的夫人,走下了樓。

這事當然是兩方麵的誤解處,後來魯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語堂之間,是有過一次和解的。可是到了他去世之前年,又因為勸語堂多翻譯一點西洋古典文學到中國來,而語堂說這是老年人做的工作之故,而各起了反感。但這當然也是誤解,當魯迅去世的消息傳到當時寄居美國的語堂耳裏的時候,語堂是曾有極悲痛的唁電發來的。

魯迅住在景雲裏那一所房子,是在北四川路盡頭的西麵,去虹口花園很近的地方。因而去狄思威路北的內山書店隻有幾百步路。

書店主人內山完造,在中國先則賣藥,後則經營販賣書籍,前後總已有了二十幾年的曆史。他生活很簡單,懂得生意經,並且也染上了中國人的習氣,喜歡講交情。因此,我們這一批在日本住久的人在上海,總老喜歡到他店裏去坐坐談談;魯迅於在上海住下之後,也就是這內山書店的常客之一。

一二八滬戰發生,魯迅的那一個地方,去天通庵隻有一箭之路,交戰的第二日,我們就在擔心著魯迅一家的安危。到了第三日,並且謠言更多了,說和魯迅同住的三弟巢峰(周建人)被憲兵毆傷了,但就在這一個下午,我卻在四川路橋南,內山書店的一家分店的樓上,會到了魯迅。

他那時也聽到了這謠傳了,並且還在報上看見了我尋他和其他幾位住在北四川路的友人的啟事。他在這兵荒馬亂之間,也依然不消失他那種幽默的微笑;講到巢峰被毆傷的那一段謠言的時候,還加上了許多我們所不曾聽見過的新鮮資料,證明一般空閑人的喜歡造謠生事,樂禍幸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