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裏有個童仆,我們姑且叫他阿芳,因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他是一位絕頂聰明的小孩子。由某兌換鋪雇來時,阿芳年僅十五,最多十六歲。現在大約十八歲了,喉管已經增長,說話聽來已略如小雄雞喔喔啼的聲調了。但是骨子裏還是一身小孩脾氣,加上他的絕頂聰明,罵既不聽,逐又不忍,鬧得我們一家的規矩都沒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撐了。阿芳的聰明乖巧,確乎超人一等,能為人所不能,有許多事的確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來,又像詩人賦詩,全憑雅興。論其混亂,倉皇,健忘,顛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約一星期間,阿芳打破的杯盤,總夠其餘傭人打破半年的全額。然而他心地又是萬分光明,你責備他,他隻低頭思過。而且在廚房裏,他也是可以稱雄稱帝,不覺中幾位長輩的傭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許是因為大家感覺他天分之高,遠在一班傭人之上。你隻消聽他半夜在電話上罵誤打電話的口氣,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爺的身份。
我得須先解釋,我何以肯放阿芳在我們家裏造反。在其他傭人所不敢為的事他居然可以為之而不受責斥。在阿芳未來的時候,修理電鈴,接保險絲,懸掛鏡篋,補抽水馬桶的浮球,這些雜差,都是輪到我身上的。現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讀柏拉圖的《共和國》,不會奉旨釋卷去修理自來水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興不至於有人從廚房裏喊著:“喂!水管漏了。”單單這一層的使我放心,已經足以抵補我受阿芳的損失而有餘了。他有特賦的天才,多能鄙事,什麼家具壞了,會自出心裁,一補一塞,一拉一敲,登時可以使用起來;閑時也會在花園中同小孩講其火燒紅蓮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講的小孩有趣,還是聽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從到我家之後,他早已看準了我的英文打字機。每晨我在床上,他總在書房裏打掃兩個鍾頭,其實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機。這大概是他生平看到的第一架,已把他迷住了。在這個時候,書房每有一種神秘的聲音傳出來。有一天,打字機平空壞了。我花了兩小時修理不好。我罵他不該玩弄這個機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來,阿芳對我說:“先生,機器修理好了。”從此以後,我隻好認他為一位聰明而無愧的同胞了。
還有許多方麵,確乎非有阿芳莫辦。他能在電話上用英語、國語、上海語、安徽語、廈門語罵人。(外人學廈門話非天才不可,平常人總是退避三舍)。而且他哪裏學來一口漂亮的英語,這隻有賦與天才的上帝知道罷。隻消教他一次便會。他說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學生說Wait—a—meenyoot。我勸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並願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學費,但是他不肯去。像一切的天才,他生性就恨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