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說起《護生畫集》,有必要多言幾句。
1927年秋,弘一大師和他的學生豐子愷醞釀了一個弘揚佛法、鼓吹仁愛、勸人從善戒殺的大計劃——編繪《護生畫集》。大半個世紀以來,《護生畫集》在佛教界內外廣泛流傳,影響十分深遠,為宣傳佛教、弘揚佛學、培養愛心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雖然禁止殺生隻是佛教的清規戒律,但是反映到現實生活中,這個問題同時也關係到人性天性、良心悲憫、人本和功利、生態平衡等等問題,我等凡夫俗子不可不察。
要把這些問題說清楚,先來看一個故事。
事情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正是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食物極其短缺,周圍能入口的東西都已成了腹中物,可還是不斷有人餓死。於是,有人提議上山找吃的。
1960年,饑腸咕嚕的人們圍了兩個山頭,要把這個範圍的猴子趕盡殺絕,不為別的,就為了肚子,零星的野豬、麂子已經解決不了問題,饑腸轆轆的山民把目光轉向了群體的猴子。兩座山的樹木幾乎全被伐光,最終一千多人將三群猴子圍困在一個不大的山包上。猴子的四周沒有了樹木,被黑壓壓的人群層層包圍,插翅難逃。雙方在對峙,那是一場心理的較量。猴群不動聲色地在有限的林子裏躲藏著,人在四周安營紮寨,時時地敲擊響器,大聲呐喊,不給猴群以歇息機會。三日以後,猴群已經精疲力竭,準備冒死突圍,人也做好了準備,開始收網進攻。於是,小小的林子裏展開了激戰,猴的老弱婦孺開始向中間靠攏,以求存活;人的老弱婦孺在外圍呐喊,造出聲勢,青壯進行廝殺,彼此都拚出全部力氣浴血奮戰,說到底都是為了活命。戰鬥整整進行了一個白天,黃昏的時候,林子裏漸漸平息下來,無數的死猴被收集在一起,各生產隊按人頭進行分配。
那天,有兩個老獵人沒有參加分配,他們倆為了追擊一隻母猴來到被砍伐後的禿山坡上。母猴懷裏緊緊抱著自己的崽,背上背著搶出來的另外猴的崽,匆忙地沿著荒脊的山嶺逃竄。兩個老獵人拿著獵槍窮追不舍,他們是有經驗的獵人,知道抱著兩個崽的母猴跑不了多遠。於是他們分頭包抄,和母猴繞圈子,消耗它的體力。母猴慌不擇路,最終爬上了空地上一棵孤零零的小樹。這棵樹太小了,幾乎禁不住猴子的重量,絕對是砍伐者的疏忽,他根本沒把它看成一棵樹。上了樹的母猴再無路可逃,它絕望地望著追趕到跟前的獵人,更堅定地摟住了它的崽。
絕佳的角度,絕佳的時機,兩個獵人同時舉起了槍。正要扣扳機,他們看到母猴突然做了一個手勢,兩人一愣,分散了注意力,就在猶疑間,隻見母猴將背上的、懷中的小崽兒,一同摟在胸前,喂它們吃奶。兩個小東西大約是不餓,吃了幾口便不吃了。這時,母猴將它們擱在更高的樹杈上,自己上上下下摘了許多樹葉,將奶水一滴滴擠在葉子上,擱在小猴能夠夠到的地方。做完了這些事,母猴緩緩地轉過身,麵對著獵人,用前爪捂住了眼睛——
母猴的意思很明確:現在可以開槍了……
母猴的背後映襯著落日的餘暉,一片淒豔的晚霞和群山的剪影,兩隻小猴天真無邪地在樹梢上嬉戲,全不知危險近在眼前。
獵人的槍放下了,永遠地放下了……
是什麼樣的力量讓獵人在瞬間改變了初衷?是至高無上的生命的權利,是尚未泯滅的良心的發現。眾生平等,生命的權利屬於世間所有的生物。
人權往前推演一步,就是動物權,就是承認眾生平等,承認動物也有其生存和發展的權利。於是,人本主義被質疑,人權受到挑戰。憑什麼以人為中心,以人的意誌和利益來規定這個世界的秩序?憑什麼以人的無節製的欲望,來剝奪動物的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尊重動物們對生存和福祉的追求,對痛苦和死亡的恐懼,素食主義就作為一種倫理原則被提出,動物保護組織就應運而生,對動物的虐殺就更被視作野蠻和卑劣了。
在世俗社會中,關於殺生的倫理原則,應該是把需求量降到最低,把獵殺量降到最低。不是絕對禁止殺生,而是盡可能減少殺生。盡可能減少殺生,不僅是為了“可持續發展”,使我們明天還有生可殺,而且是基於“眾生平等”的倫理,認識到殺生就是作惡。為了我們人類的生存和健康,我們不得不殺生。那是我們不得不作的必要的惡。或者說,必要的作惡不算作惡。或者說,理性的作惡惡中有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