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小甜甜默默地唱著I’m Not A Girl,Not Yet A Woman。她的新聞從曾經的玉女變成了如今的“超級敗家女”“瘋狂叫囂自殺,被警車送至醫療中心”“布蘭妮藥店買驗孕棒,家中留遺書對人生絕望”。根據美國網某站統計,以布蘭妮為封麵的雜誌,可以比平時多賣出幾倍,而有關她的網頁搜索流量一直居高不下。娛記和狗仔20%的收入來自有關布蘭妮的花邊新聞。
她到達過音樂的巔峰,也流連過人生的低穀。曾經甜美的清純玉女,到性感女神。她是從迪斯尼頻道出來的最紅的明星,在她成為美國的Pop甜心巨星後,人們逐漸開始關注她的生活,不再是她的音樂。布蘭妮的乖張行為、她現實生活當中的邋遢形象都給娛樂圈增加了不少談資笑料。
麥當娜驚世駭俗的一吻將流行天後的寶座傳給她,她曾勢不可擋,為娛樂界同行普遍看好,被認為是繼瑪麗亞·莉和珍妮特·傑克遜之後最有希望成為世界音樂天後的人之一。雖然我始終認為是失敗的戀愛導致了她的墜落,但大起大落的十幾年,從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天後接班人,到被世界唾棄的邋遢癲後。迷茫的婚姻、保鏢的誣告、媒體的不實報道、狗仔的窮追不舍、粉絲們的諷刺挖苦,這些仍然阻止不了她始終是全球最具爭議的、最受媒體關注的、曝光率最高的,互聯網搜索量最多的、首張專輯銷量最多的巨星。不論如何,她始終是那個愛護孩子,不會放棄真實自己的布蘭妮。雖然布蘭妮長大的太快,這一路,也走的很不容易。
少女時,就該認真的去戀愛,認真的去生活,認真的笑與流淚。完成年輕時光裏該做的事兒。老熟女時,就該認真的去生活,去愛,去麵對,去解決一個個難題。這樣的生命才是最好的狀態。不畏懼時間的流逝,不驚慌未知的難題,依然積極的相信未來。
20,30,40,50……每個時間段的女性都有不同的魅力,不信,你回頭看,那個20歲的你和現在的你以及將來的你,都將帶你走向更好的自己。
女人,少女或是大媽,中間的轉變,往往需要經曆很多生活的考驗和磨礪,被打敗,被否定,再爬起來,再前進。人是感官動物,難免貪念奢華,尤其是身在一個急功近利的環境中。要永遠不要讓俗世殺了曾經最真實的你,這樣才能在真實的世界裏繼續前進,這樣才會找到跟生活握手言和的最好方式,不論是哪個年齡,都要擁有一顆不死的心,這才是最強的武器。
今日的你,往日的你。今日的少女,明日的大媽,不,明日的熟女,終於有一天,她們能夠變成她們夢想中的形象,隻要她們堅持,隻要她們足夠努力。像照鏡子一般,你通過一個可以看到另一個。
無論是高跟鞋還是生活,總要先把你磨破一層皮
那日去哥哥家串門,看見五歲的小侄女穿著媽媽的高跟鞋扶著牆蹣跚而行,歪著腦袋扭到鏡子跟前臭美,還不停地問我,“姑姑,好看不?”
當然,在我看來,那十分的滑稽,談不上好看,小孩子嘛,還是穿著小布鞋天真爛漫的好。本著不欺騙她的原則,我說,“不好看!”
她還不信,接著在鏡子前扭來扭去,“怎麼會不好看呢!小姑你騙我!”
我執著地跟她說著實話,最後,以她媽走過來收走了她的高跟鞋並把我訓斥了一頓“跟小孩子較勁”收場。
不過等我小侄女推了我一把扭頭去屋子裏生悶氣的時候,我卻在鏡子跟前開始發呆了。明明我小時候,也踩過我媽的高跟鞋幻想長大以後長發飄飄跟王子騎白馬過家家來著……
現在摸著腳後跟被高跟鞋磨出來的老繭,陡然想起有一次穿著一雙不合腳的高跟鞋去參加個會議,因為有個環節要站很久,差點痛到要發飆,估計是臉色十分不好看,領導還特別貼心的來問我:H,你是不是大姨媽來了?
……
好吧……我隻能說,凡是會來大姨媽的動物,對高跟鞋都有種天然的愛。
高中時代看《流星花園》,靜學姐對杉菜說:每個女人,都要有一雙好鞋;現在愛看《生活大爆炸》裏麵penny對著一雙夠自己一個月房租的粉色高跟鞋愛不釋手,糾結再三,寧可餓肚子也要將其留下。
大概因為高跟鞋是一樣給平凡瞬間加分的法寶,是個女人就不會錯過。
但這樣給平凡加分的小玩意兒,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駕馭的。不合腳的時候血淋淋的後腳跟,包裏隨時裝著的創可貼,不小心小細跟踩進了石頭縫裏拔不出來……
好看的高跟鞋和好吃的火鍋有時候有異曲同工之妙,就是讓你享受起來——都是痛並快樂著。
想辣?就不要怕拉!想美?就不要怕痛。
穿上高跟鞋昂首挺胸傲視群雄的驕傲勁兒底下,自然藏著一雙傷痕累累的腳……
雖然我不喜歡動不動就感慨一下子人生,也不得不望著一雙雙精致的高跟鞋,感歎一下女人和高跟鞋的緣分,就像魔咒似的,有著神秘的關聯。
前幾天見了一個回國的同學,一年多前她因為情傷加上事業不順利,整個人灰頭土臉,還虛胖,成天就是吃,各種吃,吃完了扭頭就睡,睡醒了接著吃。於是人生成了開口向下的拋物線,直往下衝。終於,情傷到了男人另覓新歡,工作也經常挨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夏天,她買了三雙不同款式的拖鞋,換著穿,什麼時候見到她,就是個大T恤,寬鬆褲子再加上一雙拖鞋,如果手裏再拎著一根雞腿,那就非常完美了。
夏天快結束的時候,她辭掉了工作,突然間閉門不出了。
再聽到她的消息的時候,她已經飛去了歐洲,再過了一段時間,她開始在各種社交網絡上出現了,照片裏明明就是另外一個人,雖然還是有些胖,但眉目之間是很機靈活潑的精神,很多照片裏,她穿著禮服也踩著高跟鞋,前凸後翹的身形立顯。
雖然我對社交網絡頻繁貼照片的行為表示無法理解,但我願意理解一個試圖默默地給自己來個180°大轉變並取得階段性勝利的人無法控製的表現欲……
無論如何,她成功了。
前幾天瞎聊才知道她用了工作以來的所有存款申請了歐洲的一所並不知名的學校,這些存款再加上她父母給的一些錢,本來是準備湊齊買房子的首付和那個負心漢結婚的。
我說,“你要是買房子現在可能已經賺了幾十萬了,今年帝都的房價漲得厲害啊!而且回國後工作也不太好找的啊。”
她說,“我用一年的時間和幾年工作攢的錢,隻用來學著知道一件事兒,房子不可靠,漢子不可靠,票子也不可靠。可靠的還是自己賺他們的本事。”
她說這話的時候,真是“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隻能用“霸氣”二字來形容。
飯後我們在商場裏溜達了很久,她收獲了一雙7cm的高跟鞋。我說我記得你從來都是拖鞋板子拖地板的,她說了一句很讓我嘔的話,“高跟鞋,我,值得擁有。”
果然,她換了以後會有更好的工作,果然,她可以泡更好的男人……
果然,她踩著形狀各異的高跟鞋開始了一段嶄新的人生。
縱使每個女人都愛高跟鞋,縱使每個女人都愛光鮮亮麗充滿所謂愛的生活,但不是每個女人都能駕馭高跟,更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掌控生活。
我想無論是高跟鞋還是生活,總要把你磨破層皮,並逼著你挑適合自己的鞋,去過適合自己的生活,才會給你光鮮美麗。
你看見那些踩著高跟鞋走路像踩到屎一樣的姑娘麼?你認識那些打死了也不願意穿高跟鞋的懶妹子麼?即便是能美的搞笑懵懂活潑,卻總是少了一些優雅的。平底鞋人人都穿得,人人都可以休閑起來,卻不是人人都可以踩著高跟鞋,有氣質地出入辦公室、完美的來一場浪漫的約會。
苦難不是必不可少,隻不過不經曆那麼一兩次,難以有破繭而出的美麗與超然罷了。就如同高跟鞋,不把你的腳磨痛那麼幾回,你就是不懂得到底該如何穿著它。
N年前,我如同小侄女兒那麼大的時候,高跟鞋在我眼中隻是美麗與成熟,穿著她,魔法似的就能勾搭上王子,而今,高跟鞋更像是一種磨煉:
穿上總沒有拖鞋那麼舒服,穿上腳丫子總不是這破就是那破,總有些你不想穿的場合,你卻必須踩高蹺走路,總有的時候即便是鞋子讓你痛到齜牙咧嘴,你也得微笑著堅持下去。
而磨煉過後,總是一種得體與舒適、愜意與駕馭。
歲月給男人磨煉,讓他們從正太變成大叔,我想大叔更比正太多了幾份沉著有力的吸引,歲月給女人磨煉,讓她們從蘿莉變成禦姐,縱然蘿莉嬌滴滴嗲兮兮的也招人喜歡,但總沒有禦姐那般淡然一笑間hold住場麵的力量。
總之,我依然艱難地踩著高跟鞋,在蘿莉通往禦姐的道路上,歡脫著且行且珍惜。
誰也犯不著看懂誰的人生
我覺得我是一個永遠都在寂寞著的人。
這一句出來恐怕所有認識我的人都要噴飯,但我還是堅信這一點。我爸常常對外人說,二女兒不像老大,性格有點內向。我聽了居然覺得他老人家是足夠了解我的,盡管我在密友間展現的是一派瘋狂的姿態,但我的靈魂卻是常常抽離在半空裏,它看著下麵張牙舞爪的女人,冷冷地說一句,傻逼。
生錯時間了啊,我根本就應該是個雙子座的人嘛!
大學時候上心理學測氣質類型,一般來說一二三種氣質疊加都十分常見,問到四種氣質混合的時候,我一個人顫顫巍巍地舉起手。一向高冷的心理學老師破例走到我前麵仔細看了我的測試記錄,給了我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後又高冷地飄走。周圍一片靜默,室友忽然安慰我,沒關係啊,你不就是活得抽象了一點,也無所謂啦!我至今對她這個概括深感敬佩。
我就是一個活得很抽象的人,目標精神藍圖追求什麼的從小就跟我沒什麼關係,而我居然也這麼得過且過地平安活了下來,老天爺垂憐。
有一次和別人聊到過年,她有個龐大的家族,父親家裏光兄弟就有八個,再加上各種堂兄妹,每年過年都熱鬧非凡,七天假期根本不夠輪轉。
我聽了十分羨慕,表示我最喜歡的就是這樣的節假日氣氛,一大家子人在一起,吵吵鬧鬧的,然後我一個人離得遠遠地看書或者上網,就很滿足了。
我記得那個人的表情,她持續驚愕了很久。
小時候學《荷塘月色》,朱自清顧影自憐地說,熱鬧是它們的,我什麼也沒有。許多人覺得這句話傷感至極,我卻直到至今仍然異常向往。
我在大部分時間裏都是寂寞的,而且我很樂於這樣的狀態,窮盡我這麼多年,居然沒有一天能少了它。這其中龐大而艱深的內核,既說不清道不明,又不能為他人所想象,我因為無可避免地成為一個矯揉造作的人,盡管我小心掩飾著這另一重身份。
平日裏與人相處,心裏總是不自覺地冒出痛苦的反應,幻想自己是蝸牛或者河蚌,風吹草動之間就能直接縮回殼裏,與世隔絕。鮮有三五好友,聊到興起處,竟然也能感受到靈魂深處升起的不耐。
大概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感受,所以有人說,麵對麵坐著自己看書玩手機,也不覺得尷尬,這才是真正的友情。我完全同意,並感謝這世上願意與我為友的人們。
多年前看《紅樓夢》,林黛玉病中寥落盼著人來探望,然而還沒來得及說上幾句,心裏厭煩已起。我想這厭煩是不分對象的,更不針對什麼人,隻是有點看透人生的憊懶。
所以花不如不開,總歸是要凋謝;人不如不聚,總歸是要離散。心裏百般不舍,也必須自欺欺人,狠下心說當初就不應該認識,免得傷心掛念。
從這一點上看,晴雯果真有她的影子,因為一句同樣的話,早知如此,當初還不如……
黛玉這樣的人,通常都是早逝的結局。與其說是因為愛而不得,不如說是難消寂寞,其人太過縹緲,入世不成,自處都是難事,不如早早離去。
很多人喜歡說她的痛苦完全是自找,世上那麼多人都傻裏傻氣地活著,為什麼偏偏她非要想那麼多?
很早意識到這個問題,但那時候心存僥幸,覺得是青春期的毛病,學業壓力太重,每天麵對慘白枯黃的燈火,大抵都是這樣百無聊賴的。
四處尋找冷門小眾的書,日日誦默詩詞,抄錄在冊,學了成堆的矯情手段。
現在想來,是我誤會了許多顯而易見的道理。我以為離開現在這個灰蒙蒙的地方,走到一個陌生的別處,就能立刻投入到另一種新鮮熱鬧的生命狀態裏。
在這個問題上我姐似乎比我更急迫,她太想離開原來的生活,導致了一場本來不該有的波折。和她相比我稍微和緩一點,我曾經暗自慶幸,尚且還是個念舊的人,所以並沒有離開得太遠。大學裏雖然自以為是了很久,常常在課堂上一睡到底,但也並不算蹉跎了時光。
X先生最懷念他的大學時光,常常夢想著穿越到哥幾個喝酒把妹的那時候去,我同樣有大學的知己好友,卻並不想回到過去。很多人都會料想的當初如果,在我看來也並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
雖然也許我會選擇更有活力一點的狀態,多參加一點集體活動,再多看一點書和電影。但當初不管怎樣,考上什麼樣的學校,去了什麼樣的地方,結識什麼樣的人,我一定都還是這樣古怪地生活下去。
和我相處應該是很容易的事,但知我內心的就極少了。大多數男人和我的距離都很遠,因為彼此都覺得對方難以接近。不過在我是因為略有鄙夷,在他們是因為心有所懼。大學裏沒有談戀愛,這的確算是個小小遺憾,我也曾經自省過,但結果是我並不在意。
生命如何進行,這是個始終都需要思考的終極命題,既然活著,就逃不了對死亡的幻想。而現在,這些已經不重要了。現在對我而言,繼續安安靜靜地活著,比一切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