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的難過洶湧在我的心頭……我兩次到上海,均萬分想同他見一次,但因為環境的不許可,隻能讓我懸想他的病軀,和他扶病力作的不屈精神。現在卻傳來如此的噩耗,我簡直不能述說我的無救的缺憾了……這哀慟是屬於我們大眾的,我們隻有拚命努力來紀念世界上這一顆隕落了的巨星,是中國最光榮的一顆巨星! ……
而魯迅先生留給我的文字則是一首永遠印在心頭,永遠鞭策我前進的一首律詩,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悼丁君》:
如磐夜氣壓重樓,
剪柳春風導九秋。
瑤瑟凝塵清怨絕,
可憐無女耀高丘。
前年我回到北京以後,從斯諾的遺作裏看到,魯迅同他談到中國的文學時也曾獎譽過我。去年到中國訪問的美國友人伊羅生先生給了我一本在美國出版的英譯中國短篇小說集《草鞋腳》,這是一九三四年魯迅與茅盾同誌一同編選交他出版的,裏麵選擇了我的《莎菲女士的日記》和《水》兩篇小說。魯迅在《<;草鞋腳)小引》中寫道:“……這一本書,便是十五年來的,‘文學革命’以後的短篇小說的選集。……它恰如壓在大石下麵的植物一般,雖然並不繁榮,它卻在曲曲折折地生長。……”(《且介亭雜文》)魯迅先生給過我的種種鼓勵和關心,我隻願深深地珍藏在自己心裏。經常用來鼓勵自己而不願宣揚,我崇敬他,愛他。我常用他的一句話告誡自己:“文人的遭殃,不在身前的被攻擊和被冷落,一瞑之後,言行兩亡,於是無聊之徒,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炫,又以賣錢,連死屍也成了他們的沽名獲利之具,這倒是值得悲哀的。”(《且介亭雜文·憶韋素園君》)我不願講死無對證的話,更不願借魯迅以抬高自己,因此我一直沉默著,拒絕過許多編輯同誌的約稿。
四
我被捕以後,魯迅在著作中和與人書信來往中幾次提到過我,感謝一位熱心同誌替我搜錄,現摘抄幾則在這裏:
《偽自由書》後記:[一九三三年]五月十四日午後一時,還有了丁玲和潘梓年的失蹤的事。
一九三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致王誌之信:丁事的抗議,是不中用的,當局那裏會分心於抗議。現在她的生死還不詳。其實,在上海,失蹤的人是常有的,隻因為無名,所以無人提起。楊杏佛也是熱心救丁的人之一,但竟遭了暗殺,……(書信集三八四頁)
一九三三年六月三十日《我的種痘》:……整整的五十年,從地球年齡來計算,真是微乎其微,然而從人類曆史上說,卻已經是半世紀,柔石丁玲他們,就活不到這麼久。(《集外集拾遺補編》)
一九三三年八月一日致科學新聞社信:至於丁玲,毫無消息,據我看來,是已經被害的了,而有些刊物還造許多關於她的謠言,真是畜生之不如也。(書信集一O五七頁)
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致曹聚仁信:舊詩一首,不知可登《濤聲》否?(書信集第四O八頁)(詩即《悼丁君》,載同年九月三十日《濤聲》二卷三十八期)
一九三四年九月四日致王誌之信:丁君確健在,但此後大約未必再有文章,或再有先前那樣的文章,因為這是健在的代價。(書信集第六二二頁)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十二日致蕭軍蕭紅信:蓬子轉向;丁玲還活著,政府在養她。(書信集第六六O頁)
我被捕以後,社會上有各種傳言,也有許多謠言,國民黨禦用造謠專門反共的報紙《社會新聞》以及《商報》,還有許多我不可能看到的報刊雜誌都刊載了很多。我真感謝魯迅並沒有因為這一些謠言或傳說而對我有所譴責。但到後來,一九五七年以後,直到粉碎“四人幫”以後的最初年代,還有個別同誌對於前麵摘錄的魯迅的文字,作些不符合事實的注釋,或說我曾在南京自首,或說我變節……等等。這種言論在書籍報刊上發表,有些至今仍在流傳,引起了很多讀者的關心和詢問,現在我毋須逐條更正或向他們作什麼解釋。我能夠理解這些同誌為什麼這樣貶責我,他們不了解情況。他們不是造謠者,也不是存心打擊我,他們在那樣寫的時候,心裏也未必就那樣相信。這樣的事,經曆了幾十年的鬥爭的人,特別是在十年動亂中橫遭誣陷迫害的廣大幹部、群眾,完全會一清二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