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拉賓和拉賓諾娃(1)(1 / 2)

弗吉尼亞·伍爾夫

鍾姍 譯

他們結婚了。婚禮的隊伍在陣陣鍾聲中行進。白鴿撲著翅膀飛起。穿著伊頓公學短上衣的小男孩們衝他們撒米粒;一隻獵狐梗[1]從前麵晃過;厄內斯特·索伯恩帶著他的新娘,穿過一小群好奇的觀禮者,向婚車走去。這些人他全都不認識,在倫敦就是這樣,總有人時刻準備著圍觀他人的幸福或不幸。新郎自然是英俊無比,新娘很害羞。更多的米拋向他們,婚車緩緩啟動了。

那是星期二的事。現在星期六了。羅莎琳德還在努力適應成為厄內斯特·索伯恩太太這一現實。自己或許永遠也無法習慣,她心想,無論當誰的“厄內斯特太太”。她正坐在酒店凸窗旁,眺望著山腳下的湖,等她丈夫下樓來吃早餐。厄內斯特這個名字很難接受,不是她會選的那種。她還是更喜歡蒂莫西、安東尼,或者皮特。丈夫看起來也並不像一個“厄內斯特”:這名字讓人想起阿爾伯特紀念塔[2],桃花心木的餐櫃,親王一家的鋼質版畫——簡言之,就是她位於波切斯特的婆婆家餐廳裏的一切。

現在他來了。謝天謝地,他完全不像叫厄內斯特的——一點也不。那他像什麼呢?她瞥了眼他的側麵。嗯,正在吃烤麵包片的他,很像隻兔子。世界上絕不會有人覺得這鼻梁挺直、嘴唇緊繃、衣冠楚楚的結實的藍眼睛青年,跟那種怯生生的小動物有任何相似之處,所以這想法才格外好玩。他吃東西時,鼻子會微微皺起。她的寵物兔子也是如此。她坐著一動不動,注視著他鼻子的抽動。他發現了,她得解釋一下為什麼自己會看著他笑。

“因為你像隻兔子,厄內斯特。”她說。“一隻野兔。”她望著他,補充道。“一隻會打獵的野兔,兔子王;給別的兔子立規矩。”

如果是那樣的兔子,厄內斯特倒也沒意見,而且既然她喜歡看他皺鼻子——他從來不知道自己吃東西時鼻子還會皺——他故意起勁抽了起來。她笑個不停,他也笑了,女仆、漁夫,還有穿油膩黑外套的瑞士侍者都猜對了:這對夫妻很幸福。但這幸福能維持多久?他們在心中自問,也由各自的經曆給出答案。

午飯時分,坐在湖邊的一片石楠上,羅莎林德舉起一顆配煮雞蛋吃的生菜:“來點生菜,兔子?”她又加上句:“快來,從我手裏吃。”他探過身,小口啃著葉子,邊啃邊皺鼻子。

“好兔子,乖兔子。”她輕拍他的頭,就像以前在家裏拍她那隻溫順的兔子一樣。但這樣叫總有點怪。不管他是什麼,他也不是隻溫順的兔子。她換成法語的“兔子”,“拉平”,她喚道。但不管他是什麼,他也不是隻法國兔子。他隻是個波切斯特出生的英國青年,在拉格比學院[3]上學,現在是一名女王的公務員。她又試了試“兔兔”,不過這更糟。“兔兔”是圓滾滾的,軟呼呼,滑稽可愛,而他又瘦又硬朗又嚴肅。他的鼻子還在抽動。“拉賓!”她心裏忽然宣布,不由小小叫出了聲,終於找到了最正確的那個詞。

“拉賓,拉賓,國王拉賓。”她不斷重複。太適合他了:他不是厄內斯特,他是國王拉賓。為什麼?她也不知道。

兩個人漫長的散步已經無話可說的時候——而且,像大家提醒過的,路上下起了雨;或寒冷的夜裏坐在壁爐邊時——女仆和漁夫已經走了,侍者隻有聽到按鈴才會過來——她都在幻想國王拉賓的部落故事。在她手下(她在做針線,他在讀報紙),他們變得越來越真實、生動,非常有趣。厄內斯特放下報紙過來幫她。有黑兔子,有紅兔子;有敵對部族,也有友好的。他們住在樹林裏,還有偏僻的大草原和沼澤地。最重要的是,那兒有國王拉賓,他可不是隻有一個本事——他皺了皺鼻子——一天天過去,他變成了很厲害的家夥:羅莎林德每天都能在他身上找到新優點。而且他首先是一個出色的獵手。

“說說看,”羅莎林德問,這是蜜月的最後一天,“國王今天都做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