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
交警大隊樓下。小馬與身材魁梧的韓誌端坐在麵包車裏。韓誌端是大道灣派出所副所長,小馬在特種部隊服役時的老班長。韓誌端說了這樣一件事:前幾天早上,一輛黑色奔馳撞倒了一個人後逃逸。他當時碰巧在現場,拍下了肇事轎車,從車牌號查到了車主是牟江——牟東海副市長的兒子——怎麼辦?小馬給老班長出主意:那個人不是沒死嗎?把照片留著,總會有用的。老班長的當務之急,是屁股坐到正所長的椅子上。韓誌端沒說什麼。過了一會兒,兩人又把思路轉回兩年前的那場車禍。
“動機……如果是有人故意謀殺的話。”
“我還是懷疑石方……他對那批油畫耿耿於懷。”
“也是呀,煮熟的鴨子飛了。但這是謀害呀……小馬,千萬不可輕舉妄動。”
“我懂。我現在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又不動手了?”
“現在看來,一定是買凶害人……估計幕後主使者也是擔心動靜太大了,暴露了自己。”韓誌端分析著。
小馬點點頭,看了一下表:“差不多了,我上樓看看。”
交警大隊二樓一間辦公室,方今雅坐在輪椅上,回憶著:“我當時沒有一點疲勞的感覺……這我已經說過多次了。我把車開到高架橋時,頭腦很清醒。我還發現這座橋正在維修,橋欄杆都拆了。”
一男一女兩個警察,麵對著方今雅。
男警察:“你有沒有感覺到……後麵有車跟著?”
“沒太注意。但我快上橋時,從後視鏡裏看到一輛麵包車開上來了,速度很快。我當時還想,怎麼上橋了還不減速……但我沒怎麼多想。”
男警察:“你能肯定撞你的車就是這輛麵包車嗎?”
“我可以肯定。雖然我當時隻是下意識地看了一眼,隨後我想把車控製住,但我……”
女警察:“你別著急,喝口水吧……方總,你再想想,你是否得罪過什麼人,或是與什麼人結下過什麼怨結?”
“我的頭又疼了……”
男警察衝著搭檔點了一下頭,走了出去,在走廊與小馬擦肩而過。他走下樓,與迎麵過來的韓誌端站在一起。
韓誌端遞給男警察一支煙:“老弟,怎麼樣?”
“有點進展。她受的刺激太大了……下次換個環境,在她家裏也好。”
“那你們要穿便衣過去。”
“老哥,別總把我們這裏當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