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複製公司員工的郵箱地址。陳青白清楚,隻要她的計劃付諸實施,郵箱很快就會被注銷掉。她必須趕在郵箱地址被注銷之前把中國區、亞太區、美國總部能夠找到的郵箱地址全部複製到U盤,放進包裏。
羅艾嘉很快回來了,把她掌握的情況悉數彙報上來。她有滿肚子的話想說,卻被陳青白推了出去。
“我想一個人靜靜地待會兒,你出去吧。”
艾嘉一走,陳青白開始撰寫公開信。既然邱貽可不給她申辯的機會,她隻有向鳳凰集團全體員工申述了。往事一幕幕在腦海裏湧現出來,播放電視劇似的。她飛快地敲打鍵盤,心裏有一團火,燃燒得令她難受,不吐不快。她要讓全集團的員工都知道,她是個不起眼的小人物,但是請不要忘了,公司裏99.9%的人都是小人物,小人物也有尊嚴,小人物也有是非觀,小人物也不是任人宰割的。
尊敬的邱總,您好!
我在成都工廠工作了5年了。我的工作、我的為人,你高高在上可能不清楚,不過沒有關係,您不妨到成都工廠員工中打聽打聽,我陳青白是不是一個兢兢業業的人?5年來,不論公司是嘉華還是鳳凰,我都一如既往地視公司為家。我不敢自詡是個優秀的鳳凰人,但我自信是個稱職的HR。
然而今天早上,丁一佳總經理要求我主動提出辭職,我沒有答應。為什麼呢?因為我不認為在成都工廠工人罷工事件中我所負的責任應該受到如此嚴重的處分。再說了,按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不同意處分決定,員工是可以申述的,不是嗎?
可是,您給我申述的機會了嗎?您聽過我為什麼不辭職的理由嗎?我正在給您寫郵件闡述事件真相的時候,解除我勞動合同的處罰通知就已經群發出來了。也就是說,邱總您並不願意聽我的申述,為什麼?你作為CEO就有權剝奪我申述的權利嗎?邱總,說實話,我很遺憾。以前,我一直很尊敬您,認為您就是鳳凰價值觀的代表。但是今天,我對您非常失望,真的,非常非常失望。邱總,作為鳳凰文化的宣導者,您是不是經常告訴我們凡事要以事實為依據?請問您到現場來調查過事實經過嗎?您知道事實真相是什麼嗎?您憑什麼就認為我是事件的真正責任人?您又憑什麼就依據丁一佳單方麵的言辭就非得解除我的勞動合同?
作為有著10年工作經驗的HR,憑我的個人能力要在成都找一份體麵的工作並不難。可是,我對成都工廠有感情,我沒有做過任何不利於公司的事情,您讓我馬上走人,說實話,我不甘心,也很痛心。您總得給我一個實實在在能說得過去的理由吧?您說不出來,因為您離成都太遠了,您並不真正了解事情的真實麵目。
那麼,就讓我一五一十地告訴您一個完整的“成都工廠工人罷工事件”吧。
接下來的郵件內容,陳青白分成四個部分來寫。第一部分講述她在瘦身計劃前期的工作,她為完成公司目標而遭遇的打擊和痛苦;第二部分講述第二階段減薪計劃出爐的經過,以及她與佟雪雪的意見分歧;第三部分講述龔一、徐衝、範進軍事件的前因後果、她與丁一佳的觀點衝突;第四部分講述工人罷工經過,丁一佳在此期間的所作所為。
陳青白毫不隱晦,大膽直言。事情走到了這個地步,還有什麼必要隱瞞呢?還有什麼不敢說的呢?俗話說,你不仁,別怪我不義。
最後,她寫道:
綜上所述,我認為公司給我解除勞動合同的處分的決定是不合適的,我也不接受這個處分意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有14個合法條件,請問邱總,公司是依據的哪一條哪一款?事實勝於雄辯,處分得有合法理由。希望邱總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給我一個合理合法的解釋,我的要求不過分吧?
陳青白花了兩個小時完成這封公開信,前後檢查了一遍後,毫不猶豫地群發了出去。她沒有忘記往她在新浪的私人郵箱發了一份郵件作為備份。幾秒鍾之後,從美國到蘇州到成都,凡是有鳳凰內部郵箱的員工都會收到這封公開信。
她不奢望邱貽可改變處分決定。即便他改變,她也不會留下來。她隻是想讓全體員工了解事實真相,隻是想借此旗幟鮮明地表達自己的態度:君子可折不可陷,可欺不可罔。
郵件發出去了,陳青白心裏沒有絲毫輕鬆感。
她知道,她成了鳳凰電子的敵人,至少是邱貽可、張和平、丁一佳的敵人。她從此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她別無選擇,隻能義無反顧地往前衝!
2.一個人的抗爭
一石擊破千層浪!
公開信群發出去,集團內部立即噓聲一片。有膽大不怕事的紛紛頂帖跟帖,嬉笑怒罵,熱鬧非凡。有好事者甚至將公開信貼到人人網、天涯雜談,又掀起一場軒然大波。
丁一佳憤怒了,衝到人力資源部大喊大叫:“陳青白,你太過分了!處分你的是總部不是我,你幹嗎老跟我過不去呢?把我整臭公司就不開除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