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曆斯是一個記者,這一次,他隨同一個旅行團到羅馬尼亞旅行。這一去竟在外邊呆了八個月,現在總算回來了。
費曆斯走進那套小小的公寓房間,這才感覺到屋裏太糟了,地板和家具上積了一層灰蒙蒙的塵土,從投信口投進來的信亂七八糟地堆放在門口的地板上。費曆斯開始收拾起那堆信來,把最早的一封信拿起來,發現這封信是從布賴頓寄出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正是他出發去旅遊的時候;從信封上的字跡看,他辨認不出是誰寫來的。費曆斯拆開了信封,朝信箋的落款處瞟了一眼,“呂蓓卡”。不錯,是原來住在63號的那個小姑娘,也算是個鄰居了,去年她姐姐出嫁,她就隨同姐姐去了布賴頓。呂蓓卡在信上說:她姐姐嫁給了賓斯先生,他們一家三人住在一所大宅子裏。最近,她碰到了一件十分棘手的事,她不能跟別的人說,甚至不能跟姐姐商量,她隻能和費曆斯一個人說。她真希望費曆斯不久能到布賴頓來辦事,這樣就可以和他商量了。信的最後還十分潦草地寫了一行字:“我最近參加了擊劍俱樂部,希望你盡量能來一次……”
讀完信後,費曆斯想:呂蓓卡這小姑娘說的“一件十分棘手的事”到底是什麼呢?這封信使費曆斯感到十分不安,他拿著這信去找鄰居範納太太,範納太太說出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就在費曆斯走後的大約三個星期,呂蓓卡殺害了她的姐夫。
聽到這個消息,費曆斯十分震驚,第二天,他就坐車趕到了布賴頓的警察局。一個中年警長接待了費曆斯,他十分肯定地說:“這個案子我記得很清楚,這小姑娘雖然很不幸,但判決是對的,絕無問題。”警長接著說了事發的經過——
那天,呂蓓卡的姐姐身體欠安,躺在床上沒起來,賓斯先生沒去上班,在家裏陪他的太太。大約在下午兩點半光景,賓斯在樓下叫呂蓓卡,要她到書房去幫他一會兒忙。呂蓓卡好像不太願意,但最後還是去了。不一會兒,呂蓓卡的姐姐聽到樓下有吵鬧的聲音,緊接著便看到呂蓓卡跑上了樓,奔到陽台上大聲哭泣。姐姐感到情況不妙,便下了床,走到陽台上,看到呂蓓卡已完全處於歇斯底裏的狀態,一邊抽泣一邊說:“我……我把姐夫殺了……”姐姐一聽大驚失色,差點昏倒,好一陣子才稍稍平靜了一些。她拿起電話,撥通了貝蒂醫生的家,貝蒂就住在附近,是個鄰居。不多一會兒,貝蒂就來了,她在書房裏看到賓斯躺在地上,鮮血淋漓。經檢查,他是因為左肺被刺穿了才一命嗚呼的。貝蒂見現場十分血腥,怕呂蓓卡的姐姐受不住,就讓她回到房間去。等她走後,貝蒂就向警察局報了警,十多分鍾後,警察就趕到了……
講述完事發經過,警長又補充道:“所有的醫學證明都認定致死的原因是左肺被刺傷,凶器是一把裁紙刀,在門附近的地毯上,刀把上有那個小姑娘的指紋。小姑娘後來說,她是用擊劍時鈍頭劍刺擊的姿勢刺賓斯的,這和刀把上指紋的位置完全吻合……我忘了告訴你,這小姑娘正在學擊劍。”
關於學劍,這在呂蓓卡給費曆斯的信上有提到,但費曆斯還是連連搖頭:“我了解這小姑娘,她不是這樣的人。”
警長躊躇了一會兒,說:“關於殺人動機,據說是呂蓓卡不願幫助她姐夫做事。除了剛才說的,後來我還聽到了一些情況,提供這些情況的是賓斯的前妻,她說,在旁人眼裏,賓斯是一個道貌岸然的君子,隻有他的妻子才知道,他其實是個卑鄙小人……不過,我知道這些時,審判已經結束了……”接著,警長說了一些賓斯的情況。
在費曆斯的請求下,警長把他帶到了一家旅館,賓斯的前妻瓊娜就住在這裏。瓊娜把費曆斯和警長帶進了一個休息室,費曆斯坐下後,十分誠懇地說:“我聽人說,賓斯先生是個精力充沛、循規蹈矩的人,事業也很成功,可是對他的另一麵我卻一無所知,而這隻有你知道,請你無論如何告訴我,這很重要。”
瓊娜問道:“你為什麼一定要知道這一些呢?”
費曆斯說:“這關係到一個人的生命。”
在費曆斯的一再請求下,瓊娜說了起來,她說,她和賓斯並不是那種恩恩愛愛、纏綿有加的夫妻,但還過得下去。瓊娜善於交際,朋友很多,因為她內心很愛賓斯,所以在兩人結婚後的頭幾個月裏,她常把自己每天所做的一切都告訴他,包括她的一些私人交往,甚至連一些隻有她和朋友兩個人知道的事也都說了。開始倒也沒什麼,慢慢的,她發現有點不對勁:原先和她很要好的一些朋友全都漸漸疏遠了她。一天,她去找了一個十分要好的朋友,這才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原來,賓斯利用從太太那裏聽來的一些私生活方麵的事要挾太太的那些朋友。比如,瓊娜的一個女友喜歡上了她的姐夫,賓斯得知這一“情報”後,竟然以此要挾,從這個女人那裏索要了一大筆錢。瓊娜知道了這一切後忍無可忍,便和賓斯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