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38西藏度亡經(1 / 3)

遷識之法如果已得有效的運用,本法的讀誦即無必要;設或未然,則需在亡者遺體近處讀誦中陰聞教得度之法,讀時需正確而又清晰。

設使遺體不在麵前,讀者應該坐於死者生前常臥、常坐之床鋪或座位之上,闡述真理的法力。接著召喚亡靈,想其在前諦聽,而後依法讀誦。在此期間,不應容許死者親屬或摯友悲啼號叫,以免產生不良影響,故宜節製。

設有遺體在前,則於呼吸甫停之際,由一位(曾是死者之上師的)喇嘛,或一位曾為死者信賴的教中同修,或一位曾為死者敬愛的好友,趨近耳邊,但不觸及遺體,依法讀誦這部救度大法。

第四節誦法的實施

現在解釋“聞教得度”的本身:

倘有能力備辦廣大供養,則當盡力供養三寶;設或不能,亦當集其所有之物,一心觀想,盡可能使其化為無上妙供。

然後應誦“請諸佛菩薩加被偈”七或三遍。

然後讀誦“護免中陰恐怖善願偈”、“祈求護免中陰險難善願偈”,以及“六種中陰境界根本警策偈”,誦時字句要清晰,語氣要適當。

而後將此“得度大法”讀誦三或七遍,次數酌情而定。先令亡靈入觀死時所現種種征候,設令亡靈運用此種偉大警策,於中陰境相現前之際入觀實相,最後曉示中陰境中欲求投生之閉胎法門,以得較佳之轉生。

第一部分:臨終時的中陰境相

(一)死亡的征候或臨終中陰的第一階段:死時現前的初期明光

首先,死時中陰境相現前時入觀明光:

曾聞正法而未領會,或有領會而其力不足,但不論何人,凡曾修習《指導叢書》之人,一經施用此法,即可頓入根本明光,由此“逕直大道”(the greet perperodiculor path)直證“無生法身”(the unborn dharmakaya),而不經過任何中陰階段。

其法如下:

最好是將曾經指導死者之上師請來;設使沒有上師可請,則請一同門師兄;設使同門師兄亦不可得,則請一飽學同道;設使飽學同道亦不可得,則由一讀誦正確、清晰之人,由其反複讀誦多遍。亡靈經由此法警策之後,當可憶起曾經習聞此種觀想的法門,則頓時證入根本明光而得解脫。

至於時間之運用,略如下述:

亡者呼出最後一口氣後生命力或靈力即行下降而入智慧脈輪(the nerve—centre of wisdom)之中,能知的神識(the knower)即可體會法爾本然的根本明光。而當此生命力或靈力向後竄去而躍過左右兩脈之時,中陰境相則頓時現前。

上述指示,應於生命力或靈力通過臍輪之後,衝入左脈之前行之。

此種生命力或靈力所需之時間,通常為垂死之人最後吸入之氣至尚未完全吐出之時,或為常人吃一頓飯之久。

應用之法如下:

呼吸將停未停之際,設使遷識法已作有效運用,則此正其時;設使未得有效運用,則對死者說:

尊貴的某某(稱呼其名),現在,你求道的時候到了。你的氣息就要停止了。你的上師已經助你入觀明光了;你就要在中陰境界中體驗它在實相之中的境相了:其中一切萬物皆如無雲的晴空,而無遮無瑕的智性,則如一種沒有周邊或中心的透明真空。當此之時,你應趕快了知你自己,並安住此一境界之中。我此時也在助你證入其中。

對著彌留者讀罷這節文字之後,複在其耳際反複讀誦多遍,直到亡者呼氣或出息已停,以使誦文的音義印入亡靈心中。

如見亡者呼氣即將停止,則使其右側向下宴息,成“獅子臥式”。其頸之左右兩條動脈如有震動現象,應予壓止之。

垂死者如有思睡傾向或睡眠境界現前,應予阻止,加壓之指可以放鬆但不放開。如此可使靈力不致從中脈折回,以便使其必從“梵穴”逸出。現在該是運用真正的入觀之法了。

所有一切的有情眾生,都可在這個時候一瞥實相明光的中陰境相,而此實相明光就是“法身無漏之心”(the lnfallible mind of the dharma—kaya)。

呼氣停止與吸氣停住之間,是為靈力停留中脈的時間。

一般人稱此現象為神誌昏迷的狀態,持續的時間長短不一,端視死者的氣脈與靈力情況如何或好壞而定。以“曾習禪定且略有堅固定境,以及氣脈健全的人”而言,此種狀態持續的時間大都頗長。

在助死者入觀之際,上述對死者反複示導之詞,應予繼續不斷地堅持下去,直到死者身上各種孔竅開始滲出一種淡黃色的液體,方可罷手。

以“生前生活有欠純正,以及氣脈有欠健全的人”而言,上述狀態持續的時間,隻有“一彈指頃”而已。但持續“一食頃”的例子,亦非沒有。

據種種“密教本續”說,此種昏迷狀態持續約有三天半的時間。其他的經論都說持續四天的工夫,並說在此期間,應助死者證入此種明光,堅持不懈。

應用之法如下:

設使死者能以自力診察死亡征候,則此法應於昏迷之前運用。設使死者不能自行診斷死亡征候,則由死者的上師或某一門人,或一位與死者私交甚密的同門兄弟,將出現的征象依次以鮮明的語句反複印入死者的心靈之中,首先是:“現在,地大沉入水火的征象出現了……”

待全部的死亡征象快要完全完畢之時,接著以溫和的語調對著死者的耳朵說:“尊貴的某某(如係僧侶,則呼‘敬愛的法師’)不要讓你的心受到牽引。……”

死者如果是一位同門兄弟或其他同輩之人,則直呼其名而告之曰:.

尊貴的某某,世間所謂的死亡,現在就要來到你的身上了,你要這樣決定:“哦,這是命終報盡之時。我決趁此機會,為利樂無量世界有情眾生而證圓滿佛道,以我的願力行使我的慈愛之心,以使所有一切眾生同證菩提,達到究竟圓滿之境。你既作如是想了,特別是在明光法身可於死後為利一切有情眾生而證之時,了知你已契入那個境界,定可獲得大手印境界(the state of the great symbol)之最大利益,並作如下之決定:“縱使我不能親證,我也會明了此種中陰境界,在中陰界中掌握契合大身(the great body of union),以種種形體出現於世,饒益[一切有情]眾生:我要服務盡虛空界所有一切有情眾生。”

既發此願,決不舍離,並全心勉力憶持平生所習種種功課。

如此讀誦時,讀者應將其唇附於死者耳際,清楚而又明白地反複叮嚀,以使這些話印入亡靈心中,以令其心須臾不離。

待呼氣完全停止之後,即以手緊壓亡者睡眠之脈;亡者如果是一位喇嘛或地位、學養較讀誦者為高之人,則更作如下禱告:“敬愛的,師長,您此刻正在體驗根本明光,應該安住您此刻正在體驗的此種境界之中。”

又如死者若為其他任何一人,則讀誦者應作如下囑告,助其親證:

尊貴的某某(稱呼其名),諦聽,諦聽!你正在體驗清淨實相明光的光輝(the radiance of the clear light of pure reality)。你應加以體認。尊貴的某某,你現前的智性,其性本空,無色無相,本來空寂,即是真空實相,普賢法界體性(the very reality,the all—good)。

你自己的這個智性,就是淨識的本身,就是普賢王佛(the a—good buddha)。而所謂本空,並非空無之空,而是無有障礙,光明煥發,隨緣赴感,喜樂充滿的智性本身。

你自己的這個其性本空、無色無相的淨識與光明煥發、喜樂充滿的智性,二者不可分離,兩相契合,即是圓覺法身境界(the dharma—kaya state of perfect enlightement)。

你自己的這個光明晃耀、其性本空、與光明大身(the great body of radiance)不可分離的淨識,既沒有生,也沒有死,即是無量光——阿彌陀佛(the immutable light—buddha amitabha)。

你能有此認識,即已足夠。將你自己的智性視為成佛的空性,並將它視為你自己的淨識,即可使你自己安住在大覺的聖心境界之中。

如上反複囑告三遍乃至七遍,務須清楚而又明白,如此,一則可使亡者憶起從前上師所教親證法門,二則可使亡者將此無遮淨識認作根本明光,三則可使如此認清自己本來麵目的亡者與法身永久契合而解脫得以確保。

(二)臨終中陰的第二階段:死後現前的續發明光

如上所述,初期明光一經聞證,解脫即可獲得。但是,設使初期明光未能證得,則續發明光即行顯現——約在呼氣停止後一餐飯的時間之內出現。

靈力依照死者善業或惡業因緣,流下右脈或左脈,而後經由任何一個穴竅逸出。接著便有一片澄明的心境出現。

所雲初期明光持續一食頃的時間,須視死者氣脈好壞以及生前曾否修習觀想法門而言,並不一定。

識神逸出體後,它即暗自尋思雲:“我是死了還是沒有?”但它無法確定。它可以看到它的親戚朋友,所見恍如生前。它甚至還可聽到他們的哀號。可怕的業力幻影尚未出現,而由閻羅鬼王(lords of death)導致的可怖魅影或場麵亦未現前。

在這個間隙當中,主持其事的喇嘛或讀誦者可以運用如下的指示:

以此而言,死者可有兩類,一者已達圓滿階段,一者尚在現修階段。如係前者,則三呼其名,反複重述上引關於入觀明光的教示;如係後者,則向他讀誦有關觀想其中護佑本尊(tutelary deidy)”的引介正文,而後告雲:

尊貴的某某,觀想你自己的守護來尊[誦者可在此處述及其本尊的聖號],一心不亂,至誠觀想你的護佑本尊。觀想他有如水中月影,雖有其形而無實體。觀想他有如一位具有色身之聖尊。

如上讀誦,使其印入亡靈心中。

倘若死者為一未修任何法門的常人,便對他說:“觀想大悲聖主(the great compassionate lord)吧。”

如此觀修,縱使是原本不能認證中陰境相的人亦可認識了。

曾在上師指導下觀修實相但工夫未純熟的人,單憑自力無法明辨中陰境相。此時即需由一上師或同道師友,以生動的語句使其如實地印入亡靈心中。

雖曾熟習種種教法,但因致死病症過於猛烈,以至使其心靈無法忍受種種幻像的人,對於此種開示,亦有絕對的需要。

還有,雖曾嫻習種種教法,但因違背誓願或未能勤懇踐行主要功課的人,對於此種教示,亦不可少。

如能於第一階段中陰境相及時乘機認取,自是再好不過,但如未能的話,則可在此第二階段的中陰境相中以此呼喚之法引發亡者智性,使他得以證入解脫之境。

因為,在此第二階段中陰境相之中,亡者的身體性質上乃是所謂的光明幻身(the shining illusory—body)。

此時,死者雖然不知自身是否已死,但卻有一種澄明的境相現於其前。此時如能教示得當,則可使母子實相(the mother— reality and offspring—reality)互融而使業力失其統攝之力。此時,照道明光(the clear light on the path)之驅除業力,如同日光之驅除黑暗。

這個所謂第二期中陰境相,係現於意生身(the thought— body)上。此時,能知的識心(the knower)在徘徊觀望著,不出它從前活動的範圍,如能適當運用這種特別教示,即可達到目的;因為此時業幻尚未出現,死者自然不致受到播弄乃至背離他的求悟目標。

第二部分:體驗實相時的中陰境界

(一)在實相中陰的第三階段業幻現前時體驗實相

不過,縱使不能認證初期中陰明光,隻要證得續發中陰明光,仍可獲得解脫。而即使不能以此獲得解脫,還有名為“實相中陰”的三期中陰境界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