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夢斷鵝嶺(2)(2 / 2)

“畢素文從身上拿出一份報紙,說道,“看來,你說的是事實。我這裏有篇新聞報道,與你說的差不多。“周金柱接過報紙,報道內容如下:世界各地的病人都到中國尋找移植的器官。而且,中國是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數量最多的國家。官方公布的數據顯示,每年平均進行大約五千例此類手術。這一數據還表明,每年至少有150萬名患者等待移植手術所需的器官。但是,實際可提供的器官僅有一萬。從中國走私的人體器官質量好,價格便宜,在西方需求量大。每一個環節都有巨大利益,因此竟然形成了固定的供應鏈!中國一年死刑犯才多少?!4萬!4萬裏麵絕對有罪不該死的普通罪犯,甚至有可能是勞教所的勞教人員!這說明什麼?說明了法律及監察的巨大漏洞。

一個人不明不白地死掉,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怎麼可以沒有一個解釋?沒有一個說法?即使是罪犯,他們什麼時候該死怎麼死應該由法律決定,監獄勞教所無權決定!更要命的是:他們冒充客戶打電話給相關監獄所要器官,那些監獄居然說:我們有貨源,你什麼時候要我們什麼時候搞定,保證新鮮!調查機構把所有通話以及訪查記錄全部保留了下來。在大家努力建設和諧社會的同時,有那麼多的過街老鼠給中國人臉上抹黑!這些碩鼠為了錢財喪盡天良,丟盡了我們的臉。凡是涉嫌卷入此類走私人體器官犯罪活動的人員都將被免除公職;涉嫌的醫生將被停職至少三年;官員將被逮捕判刑、撤職。而且,所有涉嫌參與的犯罪分子都將按照“售出“器官的價格處以八至十倍的罰款。長期以來,國際輿論指責中國未取得死亡患者或者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同意,擅自摘除其器官用於器官移植手術。

對此,中國政府曆來回應說所有用於器官移植的人體器官全部來自誌願人員的捐贈。但是,去年11月,中國被迫承認其絕大部分器官移植手術的器官都是從死刑犯人或者交通事故中死亡人員的身上摘取的,並沒有獲得上述人員或者家屬的同意。同時,指責進行手術的醫生應對此承擔責任。專家指出,問題在於應該驗證器官的確實來源。為此,官方公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手術的數據是矛盾的。中國的網站上有公開叫賣人體器官的,並明碼標價(腎髒平均為6.5萬美元、心髒則為14萬美元到16萬美元)。中國政府衛生部被迫於2006年3月頒布了《器官移植暫行管理辦法》,規定隻能在具備進行器官移植技術水平的專科醫院內,經專科醫生主刀進行此類手術;嚴禁使用非捐贈器官,並於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又先後頒布了更加嚴格的條例,相應機構也作了細致的調查,訪查了很多相關人員,證明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