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二個故事 (1)(2 / 3)

這倒真是個消息!遺囑裏當然沒有什麼漏洞;我也想不出什麼人會對它感興趣。(為了讓不了解的人弄清楚,我也許該在這裏解釋一下。法律規定,任何人隻要付一先令,就可以在民法博士會館,查閱任何一份遺囑。)

“你聽說了是誰查閱的嗎?”我問道。

“是的;那職員毫不隱瞞地告訴了我。是斯基皮-斯莫利公司的斯莫利先生。那份遺囑還沒有複製,所以沒有辦法,隻有打破常規,讓他看原件。他看得很仔細,還做了記錄。你知道他要找什麼嗎?”

我搖了搖頭。“我會去打聽的,”我回答說,“要不了一天。”說完這幾句話,我立刻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要是別的律師事務所,對死人的遺囑進行這種莫名其妙的查閱,我可能不容易查出原因來。可是我對斯基皮-斯莫利公司有些把握,使我做的這件事比較容易。我的民法秘書(一個很精幹的人)是斯莫利先生的兄弟;由於這種間接的關係,過去的幾年中,斯基皮-斯莫利公司一直從我這兒攬活,都是些因各種原因我覺得不值一幹的案子。這樣一來,我的職業上的庇護對這家公司非常重要。對眼下這事,我打算在必要的時候,提醒他們我給予他們的惠顧。

我一回來就對秘書說了;告訴他發生的這一切之後,我就派他去他兄弟那兒,“轉達布羅夫先生的問候,並轉告他們他很想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查範林達夫人的遺囑。”

這口信使斯莫利先生在他兄弟的陪同下來到了我的辦公室。他承認他是應委托人的要求行事的。他還問我,他要再說下去算不算違反職業道德。

我們稍稍爭論了一會兒。他無疑是對的;我是錯的。問題是我很生氣並且疑心,所以堅持要多了解一些。更糟糕的是,我聽不進別的話;我要求完全由我來決定。比這更糟的是,我濫用自己的優勢。“請你選擇,先生,”我對斯莫利先生說,“是想失去你的委托人的業務呢,還是我的。”我承認,我簡直無寧質疑的是個暴君。像其他暴君一樣,我是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斯莫利先生毫不猶豫地做出了他的選擇。他妥協地笑了,然後說出了他委托人的名字:

高德弗利?艾伯懷特先生。

這就夠了——我隻想知道這麼多。

寫到這兒,有必要讓讀者對範林達夫人的遺囑,了解得和我一樣清楚。

簡單地說,雷切兒?範林達隻有終身財產所有權。她母親的直覺,加上我多年的經驗,使得我們替她去掉了全部的責任,使她將來不至於成為某個貪婪、無恥之徒的犧牲品。她也好,她丈夫也好(如果她結婚了的話),從土地或是現金上都拿不到一分錢。他們可以住在約克郡和倫敦的房子裏,享有豐厚的收入——僅此而已。

我查明那事以後,一時不知下一步該怎麼辦。

我聽到範林達小姐訂婚的消息還不到一個禮拜。我一向真誠地敬愛她;當聽說她要把自己交給高德弗利?艾伯懷特先生的時候,我真是說不出的悲傷。我始終認為那家夥是個油嘴滑舌的壞蛋,如今正應了我對他的看法,居然公開暴露了他結婚的目的啦!您也許會說,那又怎麼樣?這種事天天都有。不錯,我親愛的先生。可是,這事如果發生在您妹妹身上,您會怎麼想?

我現在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律師發現遺囑的內容後,高德弗利?艾伯懷特先生還會保持婚約嗎?

這完全要看他的經濟狀況了,對此我並不了解。如果他的狀況還不太糟的話,他也許會衝著她的收入而娶她。如果是另一種情況,他短期內急需一大筆錢,那麼範林達夫人的遺囑正管用,可以保護她的女兒不落入壞蛋之手。

假如是後一種情況,我就不必在雷切兒小姐正為她母親哀傷的時刻,拿即將暴露的事情去增添她的煩惱。假如是前一種情況,我要是保持沉默,就等於聽憑她去嫁給一個會累她終身受苦的壞蛋。

我到倫敦艾伯懷特夫人和雷切兒小姐下榻的旅館去拜訪她們之後,就沒再捉摸這事了。她們告訴我說,她們第二天要去布萊頓,而高德弗利?艾伯懷特先生突然有事,不能與她們同行。我立刻提出要代替他。光是想到雷切兒?範林達,我還可能猶豫不決。現在一見到她,我立刻打定主意,不管發生什麼,也要把實情告訴她。

我到達的第二天,和她一塊出去散步時,我終於找到了機會。

“我能不能和你談談,”我問道,“有關你訂婚的事?”

“行,”她平靜地說道,“你要是沒別的好說的話,就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