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紅色雨衣(3 / 3)

“嗯,大家想一想,”大寶說,“拔刀時刀尖上挑,這個動作並不常見,完全可以作為一個特異性指征。”

專案組還在沉寂,顯然對我的這個依據並不十分認可。

“我支持秦法醫的意見。”剛剛接完一通電話的英城市公安局DNA室主任周彪放下手中的手機,說,“剛得到消息,我們對陳蛟被害現場提取的三十二個避孕套、十七張衛生紙進行了DNA檢驗,均檢出男性DNA基因型。其中陳蛟被害現場中的一張衛生紙中檢出和鄭巧慧被害現場中提取的一枚避孕套中一致的DNA基因型。”

周主任說得有些繞,我反應了一下,說:“也就是說,這個男人既去過陳蛟店裏,也到過鄭巧慧店裏?”

周主任點了點頭。

“如果是這樣,我敢大膽地斷定,這個DNA就是凶手的DNA。”我有些激動,說,“之前大寶說過,這種低檔美容院的顧客群都是有區域性的,如果兩個相隔十二公裏的美容院的顧客有交叉,且都發生了命案,那麼這個顧客很有可能就是凶手!”

大寶點頭認同。

“可是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凶手和死者之間發生了性行為的基礎上,”丁支隊說,“死者體內並沒有發現精液,而這個嫌疑DNA的主人顯然沒有戴套,而是用的衛生紙。那麼他是如何做到不在死者體內留下DNA的呢?”

“體外排精,或者用手啊。”又是之前那個帥帥的偵查員。

大家又一齊看向他。

他又紅著臉說:“不不不,別誤會,辦案的時候得知的。”

我說:“我支持這個觀點。陳蛟應該是用手的,依據是這張圖片。”

我用幻燈片播放了陳蛟右手虎口部位的紙屑,說:“人體精液是有一定黏合力的,如果死者手部沾有精液,再用易破的衛生紙擦拭,很有可能會將紙屑粘在手上。”

兩個現場有交叉DNA,陳蛟手上有衛生紙紙屑,兩名死者的損傷有共同特點,這麼多依據,共同支撐了我主張的串並案件意見。

丁支隊點點頭,說:“既然這樣說,我現在也同意將兩起案件並案偵查。那麼,就先從這個DNA查起。你們有可疑的嫌疑人嗎?如果有,馬上提取他們的DNA樣本。”

偵查員們紛紛搖頭,顯然,通過前期偵查,派出去的六組偵查員都沒有摸排出可疑的嫌疑人。

丁支隊低頭歎了口氣,說:“那就趕緊去查!”

“不如,”我說,“讓我們先去看看鄭巧慧被害案的現場?”

4

沒有偵破的案件現場,辦案單位會去反複勘查,希望能發現更多的線索,或者印證更多的證據。鄭巧慧被害案的現場也是這樣,依舊被封存著。

這也是一間獨立小門麵房,門口的卷閘門下緣已經生鏽,卷閘門外拉著一條藍白相間的警戒帶。

派出所民警接到通知,已經早早等在那裏,見我們趕到,趕緊用鑰匙打開了掛在已經被撬壞的卷閘門鎖外的掛鎖。

我看了看卷閘門的鎖,對林濤說:“你看,這起案件中,凶手也鎖閉了卷閘門,這作案手段如出一轍啊。”

“現在就寄希望於能在這個現場發現一些之前他們沒有發現的線索了。”林濤說。

基本上這種低檔美容院的房屋結構都很相似,大廳後麵有一個隔間。從物品的擺放看,雖然鄭巧慧不像陳蛟那樣注意身材保養,但屋內收拾得幹淨整潔得多。

盡管如此,屋裏的氣味依然讓人不想久留。密閉的空間裏完好地儲存著屍體被發現時的高度腐敗的氣息,混合著黴變的味道,讓人仿佛瞬間回到了兩個月前的慘案現場。

現場的地麵鋪著白色地板磚,有幾塊地板磚上貼著黑色比例尺,比例尺旁邊無一例外是沾染了泥巴的鞋印。

“這個現場發現的鞋印比較一致。”民警見我和林濤蹲在地上看鞋印,介紹道,“不過經過鑒定,這些鞋印沒有比對價值。”

“當天下雨嗎?”我對痕跡檢驗領域不太精通,轉而問道。

“是的,下的雨還不小呢。”民警說。

“如果下雨就價值不大了。”林濤用鑷子夾起一塊泥土,左看右看,說,“要是沒有下雨,這些鞋子上沾著的泥巴倒是能說明一些問題。如果下雨,任何人鞋子上都有可能沾有泥巴,而且這泥巴看起來也沒有什麼特殊之處。”

“時間不早了,我們要趕在晚飯前完成對這起案件現場的複勘工作。”我說,“這樣,我們分工,我和大寶看中心現場隔間,林濤你和你的助手看外間。”

專案組兩個月前對中心現場的勘查非常細致,每一處物證都有標記和記錄,所以我和大寶找來找去都沒有發現能夠有突破的線索。直到林濤的一聲“來看看這是什麼!”才讓我們重新燃起了希望。

林濤的掌心放著一片黃豆大的紅色物體,是一個布片。

“從哪裏找到的?”我說。

林濤指了指牆上的一枚水泥釘,說:“掛在水泥釘上,看起來還是比較新鮮的,說不定和案件有一定的關係。”

“不是說不定,而是一定!”我激動地說,“因為釘子下方的牆上有一處擦蹭狀血跡。”

我拿出隨身攜帶的照相機,拍下這一處孤立的、卻沒有被原勘查人員重視的血跡。

“現場有翻動的痕跡,凶手在離開之前翻動了現場,所以這一處擦蹭狀血跡並沒有引起勘查人員的注意。”林濤說,“雖然現場很多翻動部位有擦蹭血跡,但是沒有一處有指紋紋線,都沒有比對價值。”

“但是可以證明凶手殺人是為了錢,”我說,“而且這一處擦蹭血更有價值。首先,這個地方不可能藏錢;第二,這裏離大門還比較遠。凶手為什麼要在這裏擦一下?”

“為了拿掛在釘子上的衣服。”林濤說。

我笑著點點頭:“所以,你發現的這塊撕裂的小布片,非常有價值。”

我接過布片,用手摩擦著。因為我戴的是橡膠手套,觸感比紗布手套更敏銳,很快,我就得出了結論:“這是雨衣。”

“對,當天下雨,”大寶說,“凶手來的時候穿了件紅色的雨衣!”

在我們的要求下,專案組提前召開專案會議。這種不按規定召開的專案會議,通常隻有一種情況,那就是調整偵查部署。

當我宣布完我們的發現,確定凶手在殺鄭巧慧的那天夜晚穿的是紅色雨衣時,會議室裏發出了一陣噓聲。

“我們都正在努力做調查,”一個偵查員說,“把我們叫回來說的就是這個?有用嗎?下雨天,有多少人穿紅色雨衣知道嗎?我們英城城區就有將近兩百萬人口,難道要一件一件地找紅雨衣?這不是拿我們偵查部門開涮嗎?”

麵對偵查員的奚落,我沉吟了一下,說:“大家請看這張圖片。現場發現了多枚這種形態的鞋印。雖然發現的時候死者已經死亡一周,但這些鞋印留下的足跡是已經幹涸了的、淡黃色的泥土。”

我見偵查員們依舊不服氣地昂著頭,點燃了一根煙,接著說道:“這樣的足跡形態,說明凶手在進入現場的時候鞋子上沾滿了稀泥,所謂稀泥,是指泥巴和水的混合物。”

“下雨天,這很正常。”偵查員說。

“那麼,問題就來了。”我說,“下雨天,一般都是什麼人群穿雨衣?”

“騎自行車、騎電動車、騎摩托車,”偵查員說,“這樣的人多了去了。”

“如果是騎車到現場,”我說,“鞋子上會有這麼多稀泥嗎?”

“你是說,”丁支隊眼前一亮,“你是說凶手是走去現場的?”

“是的。”林濤說,“初次勘查的時候,在現場東邊五百米的地方,有一處修路的泥坑裏發現了和現場形態相似的足跡。雖然沒有認定條件,但是從形態上看還是非常相似的。當時你們隻考慮了凶手是從東邊走到現場的,但是沒有發現雨衣的線索。”

“兩者結合起來看,”我點點頭,說,“凶手是穿著雨衣走去現場的。這樣的人不多吧?”

“不多。”偵查員恍然大悟。

“如果從現場周圍的監控尋找徒步穿著雨衣的人,我相信不會找到很多。”我轉頭問祁法醫,“鄭巧慧的死亡時間定下來沒有?”

祁法醫說:“當時我們根據屍體身上的蛆的生長程度,判斷鄭巧慧死於九月二十一日。”

“通過調查,”偵查員說,“也印證了法醫的推斷,二十二日早晨就有人注意到鄭巧慧沒有開門,但是因為不熟悉,所以也沒有人去關心。”

“我說的是具體的死亡時間。”我說。

“具體死亡時間,隻有通過胃內容去推斷。”祁法醫說,“死者胃內容基本排空,隻剩極少量食糜,所以我們推斷死者死亡距其末次進餐有四至五小時。”

“這個死亡具體時間問題,”丁支隊插話道,“我們當時沒有重視。法醫和偵查也沒有碰,其實偵查已經調查清楚鄭巧慧最後一頓飯是在隔壁小飯店裏吃的,當時是大約晚上七點鍾的時候。”

“時間很吻合。”我說,“和陳蛟被殺案一樣,凶手選擇的時間都是深夜。鄭巧慧既然是二十一日晚上十一點到十二點左右死亡的,那麼調取當天從晚上十點到淩晨一點這個時間段附近路口的所有監控錄像,尋找徒步穿著紅色雨衣的人,這個不難吧。”

“不難,”偵查員躍躍欲試,“給我兩個小時的時間,我們能找到嫌疑人的視頻資料。”

比想象中順利許多,四十分鍾後,偵查員拿著一塊硬盤走進了專案組。他揚了揚手中的硬盤,眉飛色舞地說:“找到了!”

視頻中,一個穿著紅色雨衣的人匆匆從攝像頭前經過。後麵一段錄像,這個人又匆匆從攝像頭前反方向經過。後麵一段錄像中,紅色雨衣的側麵垂下來一個東西,隨著這個人的步伐而擺動。

“看,”我興奮地說,“這個東西,不出意外的話,就是死者的外套!”

“你們注意到沒有,”林濤把視頻暫停,走到幕布前指著穿紅色雨衣人的說,“這個人的後背,好像有個凸出來的地方。”

“難道是背著一個包嗎?”丁支隊說。

我走近看了看說:“不是包,應該是個駝背。如果是包的話,背包的位置不應該這麼靠上,而且這個人走路的時候,有明顯頭部前傾的跡象。說明,這個人是個駝子!”

“你要是不說是個駝子,我還不太敢認。”轄區派出所民警說,“我們轄區有個環衛工人就是個駝子,走路有些跛。剛開始看這段錄像,我就覺得他跛的姿勢很像那個環衛工人,可是監控模糊,不太敢認。”

我抬頭笑了,問:“丁支隊,你看是先抓人呢,還是先搜查?”

“反正我們手裏有嫌疑人的DNA樣本,不怕他不交代。”丁支隊說,“依我看,人抓來,同時對其住處進行搜查。”

“那就交給你們了,”我笑著說,“我們得回去睡覺了,大寶最近累得都開始夢遊了。”

“什麼夢遊?”大寶瞪著眼睛說,“明明是你幻視!”

第二天一早,我們走進專案組辦公室就覺得氣氛不對。

專案組裏煙霧繚繞,偵查員們都紅腫著眼睛,疲倦地翻看著卷宗。

“怎麼,”我問,“出現問題了?”

丁支隊顯然一夜沒睡,伸了伸懶腰,說:“這家夥嘴硬,拿不下來。”

“搜查也沒有結果嗎?”林濤急著問道。

丁支隊說:“沒有。紅色雨衣、血衣、鄭巧慧的外套,都沒有找到,連鄭巧慧被害現場的鞋印,都沒有在孫建國家裏找到類似的鞋子。”

孫建國就是那個駝背的環衛工人。

“那DNA比對上了嗎?”大寶問。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兩起命案中交叉DNA確實屬於孫建國。”丁支隊說。

“那不就得了,”我高興地說,“之前我們有詳盡的判斷,這個DNA應該就是凶手的。既然這個DNA是孫建國的,那麼我們就沒有抓錯人,他應該就是凶手啊!”

丁支隊無奈地聳聳肩,說:“可有什麼用呢?他死活不交代。”

“交代不交代有什麼關係?”我說,“我們有物證啊。”

“這個物證沒有證明效力啊。”丁支隊說,“孫建國很狡猾,他承認自己去過這兩家美容院嫖娼,但是堅決不承認他殺了人。我們的物證也就隻能證明他去嫖過娼,而不能證明他殺過人。”

“監控錄像也說明不了問題嗎?”我問過後就知道自己的問題有多麼蒼白無力。

丁支隊盯著我,沒有說話。

“我去看看孫建國。”我說。

孫建國是個四十歲的長相醜陋的男人,見我走進審訊室,賊眉鼠眼地瞟了我一眼。

我見審訊桌上放著一排用塑料物證袋裝著的東西,應該是從孫建國身上搜出來的。我在審訊桌前走來走去,突然,一袋十幾張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的紙幣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腦海裏突然浮現出之前辦理狗咬死人那起信訪案件的情形。案件的原始資料我都看過,民警之所以發現死者是被狗咬死的,就是因為老太太的一張紙幣上,被血液黏附著幾根狗毛。

我迅速地戴上手套,打開物證袋,一張紙幣一張紙幣地翻看起來。

功夫不負有心人,我發現兩張二十元和一張五十元的紙幣上都有可疑斑跡。我的心跳突然加快,趕緊打開隨身攜帶的勘查箱,取出聯苯胺試劑瓶。

經測定,紙幣上的斑跡,是人血!

“這是陳蛟的錢,對嗎?”我瞪著孫建國說。

孫建國看著我完成了這一係列的動作,有些心慌,顯然他不知道我這些動作意味著什麼。他動了幾下嘴唇,沒有出聲。

“還不說?”我厲聲道,“陳蛟的錢為什麼會在你兜裏?”

“因為她找了我的錢。”

“她收了你多少錢?”我問。

“五十。”

“五十?那麼你是給了她多少錢,她會找你九十塊?”

這句話顯然出乎孫建國的預料,他翻了翻眼睛,說:“不知道。”

“那錢上又為什麼會有陳蛟的血?”我拍了下桌子,說,“還不交代?”

這一連串發問,顯然讓孫建國認定我們掌握了全部證據,他的心理防線迅速崩塌了。

錢上的血跡的DNA做出來之前,孫建國就交代了他的全部罪行。

除了這兩起案件,孫建國在兩年前還做過一起案件,殺了一名賣淫女。根據孫建國的交代,偵查員找到了孫建國焚燒、掩埋物證的地方,找到了鄭巧慧的外套和他的血衣、雨衣的殘燼。至此,這起係列賣淫女被殺案勝利告破。

慶功宴上,我多喝了幾杯,搭在林濤的肩膀上說:“看見沒,法醫比你們痕跡多了個資源,那就是信訪案件。我們在信訪案件中,也可以有所收獲。若不是前天的信訪案件,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去突破這起案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