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投入生產率等於增加值除以中間投入,它反映了生產過程中包括原材料、燃料和動力在內的中間消耗或物耗的水平,同時也反映產品的深加工程度,是一個與生產技術水平相聯係的指標。2005年,裝備製造業的中間投入生產率為32.1%,與2000年的33.5%相比下降了1.4個百分點。分行業看,除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有明顯下降外,其餘5個行業均有增長,但幅度不大。考慮到這一時期中間投入的價格出現了較大幅度上漲,而中間投入生產率並沒有出現明顯下降,這實際上表明中間投入的利用效率應該是有所改進的。
勞動報酬生產率等於增加值除以勞動報酬,這是一個反映勞動生產率和單位勞動成本的綜合影響的效率指標。在單位勞動成本不變的條件下,這個指標與勞動生產率指標的變化是相同的;而當單位勞動成本變化時,這個指標反映的是總體勞動在價值形態上的投入產出率。2000~2005年,裝備製造業的勞動報酬生產率年均增長3.1%。勞動報酬生產率的增長顯著低於同期勞動生產率增長的原因,在於同期單位勞動成本發生了較大變化。從2000年到2005年,裝備製造業城市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勞動報酬從9932元提高到18388元,年均增長了13.1%。各行業的增長情況是,除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有所下降外,其餘5個行業的勞動報酬生產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長,但增長率都明顯低於勞動生產率的增長水平,表明同期這些行業的單位勞動成本均有較大幅度上升。通過這些分析可以看到,在單位勞動成本上升成為必然趨勢的背景下,未來時期要實現提高勞動報酬生產率的目標,就必須使勞動生產率的增長保持在一個較高水平上。
2.經濟效率的國際比較
與經濟效率指標相比,經濟效益指標受到更多因素的影響,其波動幅度也較大,因而在不同國家之間的可比性相對較差。有鑒於此,這裏僅對裝備製造業的經濟效率指標進行國際比較。又由於各國的產業統計中沒有給出分行業的資本總額數據,從而難以計算資本生產率,因此,以下將國際比較的對象限定在裝備製造業的勞動生產率和中間投入生產率,以及與勞動生產率相關的勞動報酬生產率3個指標上。
按彙率計算的裝備製造業勞動生產率,我國與工業化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存在著很大差距。2005年,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生產率僅為1.24萬美元,而美國(2003)、日本(2003)、德國(2002)、英國(2003)和法國(2002)等工業化國家的裝備製造業勞動生產率分別高達10.7萬美元、9.2萬美元、6.25萬美元、7.53萬美元和7.42萬美元,我國隻有這些國家的11.6%~19.8%;即使與新興工業化國家韓國(2001)相比,我國的差距也很明顯。2005年我國的水平隻有韓國2001年的32.6%。
應該指出的是,由於人民幣對各主要工業化國家貨幣的彙率存在一定的低估,所以按貨幣彙率計算的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生產率也會有所低估。另一方麵,上麵用於國際比較的我國數據是規模以上企業的數字,而規模以下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相對更低,這樣又會對我國整個行業的數據有所高估。但即使將這些影響都考慮進去,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生產率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是存在較大差距。
一般來說,勞動生產率是一個與人均資本裝備水平直接相關的指標,人均資本裝備水平高,勞動生產率也較高;人均資本裝備水平低,勞動生產率就相應較低。因此,我國裝備製造業相對較低的勞動生產率水平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這個行業的資本積累還不足、人均資本裝備水平還較低的現實。
我國裝備製造業的中間投入生產率與美國、日本、德國和英國相比差距較大,相互間的差距在17.7~23.6個百分點之間;與法國相比有一定差距,兩者的差距為4.5個百分點;與韓國相比,水平大致相當。從裝備製造業各個行業的情況看,我國與工業化國家相比,除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略高於法國,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高於法國和韓國外,其餘各行業均有較大程度的差距。這種差距表明了我國裝備製造業生產過程的物耗水平較高、產品的加工深度和技術含量較低的狀況。
與工業化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相比,我國的勞動生產率和單位勞動成本均處於較低水平,在此背景下,勞動報酬生產率的高低就成為關係總體勞動的投入產出效率比較的一個重要內容。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報酬生產率明顯高於各工業化國家的水平。2005年,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報酬生產率為552.2%,是美國、德國和英國的4.3~4.6倍,是日本和法國的3.4~3.6倍,是韓國的2.8倍。我國裝備製造業的勞動報酬生產率相對較高,說明勞動成本低的作用大於勞動生產率低的影響,也就是說,相對於發達國家而言,即使考慮到勞動生產率較低的抵消作用,我國裝備製造業勞動成本較低的效果仍然存在,從而總體勞動的投入產出率仍然具有優勢。
五、促進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的途徑
雖然近年來裝備製造業的經濟效益一直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但是也要看到,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的這種較快增長很大程度上是與原有的效益水平較低以及產出增長的加快相聯係的。總體上看,這一時期裝備製造業的經濟效益還是表現為一種低水平基礎上的速度型效益。從與國際先進水平的比較中可以看到,我國裝備製造業的經濟效率還存在較大差距。經濟效率的這種差距實際上也表明,我國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還有很大的提高餘地。為此,需要找出製約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提高的主要問題,然後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以進一步提高我國裝備製造業的經濟效益水平。
1.當前製約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提高的主要問題
(1)企業自主研發的首台(套)產品市場準入難。近年來,國產裝備產品的技術水平已有顯著提高,再加上較強的價格優勢,理應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但是,國產裝備產品在國內采購招標過程中卻經常被國外產品擊敗,特別是自主研發的首台(套)重大裝備產品更是如此。企業自主研發的新產品往往被用戶以沒有運行業績為由剝奪投標資格。不少國產裝備即使已經具備相當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水平,但用戶部門仍以各種借口拒絕使用,或人為設置過高的市場準入門檻。如果不能解決首台(套)產品市場準入難的問題,國產裝備產品就難以得到推廣應用,企業和科研院所也將逐漸失去從事自主研發的積極性。
(2)基礎技術、基礎材料和基礎機械產品發展滯後,成為各類主機和重大技術裝備發展的重要製約因素。主要表現在:製造工藝及自動化技術水平低,係統集成能力差;機械基礎件的品種少、質量不穩定、早期故障率高、可靠性差;機床、儀器儀表等基礎機械產品在精度、可靠性和工藝結構等方麵與國外產品相比還有較大差距,高精度、超精密機床和數字化、智能化儀器儀表產品供應不足;基礎材料在性能、質量和品種方麵還難以滿足市場要求。
(3)企業研發投入嚴重不足,自主創新能力亟待加強。自主創新能力薄弱正在日益成為我國裝備製造業發展的瓶頸。而企業研發投入不足,技術積累薄弱,又是影響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分析表明,與國外公司相比,我國裝備製造業的研發投入偏低,我國機械行業的全部研發費用往往還不如一家國外跨國公司的研發投入多。企業研發投入長期處於不足狀態,對於技術學習和技術積累,以及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發無疑會產生不利影響。
(4)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時至今日,裝備製造業的專業化分工協作體係尚未充分發育,大多數企業仍以自我配套為主,在不同規模的企業之間還沒有建立起聯動機製,多數中小企業並不是圍繞著為大企業提供原材料、零部件或其他服務而建設起來的。產業組織結構不合理帶來的弊端主要是:企業難以集中資源形成、發展和強化核心業務,市場應變能力弱,生產要素利用率低,經濟效益差,各類企業均難以分享規模經濟帶來的成本節約好處。
(5)缺乏具有係統設計、成套能力和係統服務功能的總承包企業。裝備製造業的發展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需要研究部門、設計單位、製造企業、安裝企業和用戶等各方的協同配合。但目前我國裝備製造業的情況是,行政協調組織已不複存在,而具有總承包能力的企業又尚未形成,研究院所、設計機構、製造企業“各自為政”,低水平重複建設和過度競爭嚴重,研發、製造、成套設計分離脫節,形不成合力。有些成套設備製造體係已逐步被跨國公司瓦解,而僅僅變為跨國公司的零部件供應商。
2.促進裝備製造業經濟效益提高的途徑
(1)為裝備製造業發展創造良好的需求環境。對於我國裝備製造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在充分吸收和消化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通過本土化的技術學習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由於我國在高端裝備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方麵的競爭能力不強,因而產業政策的重點應該是為國內裝備企業提供必要的市場空間和學習機會。在這方麵已經形成的共識是,依托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推進重大裝備產品的國產化。政府必須確立裝備產品采購特別是重大成套產品的政府采購應立足於國內市場和內資企業的原則,將內資裝備製造企業作為主要的供應商。需要引進技術的,技術受讓方必須具有較強的研發基礎和產業化能力;由國內外企業聯合製造的,應將技術轉讓作為前提,由項目業主和製造企業聯合製定詳細的技術引進方案,並製定國產化比例標準。
(2)由國家統一組織和支持一批大型基礎研究項目,帶動裝備製造業基礎技術水平的全麵提高。必須明確,國家對產業基礎研究進行支持並不違背WTO規則。即使是工業發達國家,其政府也始終以研發補貼、稅收優惠和其他政策,支持裝備製造業的結構優化和調整;而對於前沿性的工藝技術和先進裝備的研發,由政府進行組織協調和資金支持更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因此我們不能以已“入世”為由,削弱和降低政府在支持裝備製造業基礎技術發展中的作用和責任。政府應通過提出研究目標和規劃研究項目等形式,對於長期從事裝備製造業基礎技術研究的研發機構給予重點扶持,以保障產業基礎技術的不斷積累和持續發展。當前尤為緊迫的是要根據裝備製造業發展自主知識產權的需要,由國家統一組織和重點支持一批具有未來競爭性質的大型研究課題,以此帶動裝備製造業基礎技術水平的整體提高,為自主知識產權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3)進一步完善各項鼓勵裝備製造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激勵政策。稅收支持政策是促進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手段,這已為各國的實踐所證明。目前,我國對促進企業技術創新也有不少稅收優惠的相關規定,但存在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在“十一五”時期,需要係統設計針對企業技術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注重與產業政策和財政支持政策的密切配合,突出政策重點,實現稅收支持政策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支持政策實施的對象應定位於科技活動過程和科研成果,因此,要實現稅收支持的對象向具體的研發項目和開發環節轉變,而不是像現行的稅收支持措施那樣大多是以企業作為優惠對象。針對我國裝備製造企業在技術創新中重引進輕消化吸收的問題,一方麵要完善針對企業技術引進的專家審查製度;另一方麵要設立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專項基金,對技術引進消化吸收項目進行資金配套支持。
(4)形成專業化的協作配套體係。根據裝備製造業的特點,建立和完善主、輔配套的專業化分工體係。積極探索建立有利於產業鏈形成、產業生態係統集成和產業集聚發展的裝備產業集群。鼓勵相關零部件產業進行空間集聚,形成以核心產品為龍頭,上下遊配套的零部件產業集群。支持涉及國家經濟命脈和國防安全的重要裝備領域和大型裝備企業的聯合重組。
(5)培育一批具備總體設計、成套能力的大型總承包裝備製造集團。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裝備製造業的規律,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培育一批具備總體設計、成套能力的大型總承包製造企業集團,是銜接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和市場營銷等環節的重要方式,也是培育裝備製造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有效途徑。要充分發揮市場導向和政府引導的作用,依托優勢企業,形成一批研發、生產、營銷三位一體的裝備製造企業集團,發展一批提供係統設計、技術集成和綜合服務的工程總承包公司,逐步形成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裝備製造業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