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西藏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研究(1)(2 / 3)

3.西藏人口結構。

一是性別結構。1990年為100.16,2000年為102.73,2003年為99.84,比同期全國的平均水平低6.36。西藏總人口性別比偏低,主要是由於西藏新生嬰兒性別比偏低和男性嬰幼兒死亡率高。二是年齡結構。2003年人口變動情況0.982‰抽樣調查顯示,西藏0~14歲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31.19%下降到了26.95%,比全國同期的平均水平高6.61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64.06%上升到66.98%,比全國平均水平低4.18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了1.32個百分點,達到6.07%,比全國平均水平低2.44個百分點。三是民族結構。2003年藏族人口的比重為95.09%,漢族人口為4.07%。四是人口密度。西藏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千米2.2人,總人口中有80%的人口分布在雅魯藏布江流域及藏東三江流域。五是就業結構。第一產業的比重占60%,第二產業低於20%。六是流動人口。2004年,全區流動人口總數達到20.94萬人。來自區內的有1.63萬人,占流動人口總數的8%;來自區外的有19.31萬人,占流動人口總數92%,主要有來源於四川、河南、青海、甘肅等地。流動人口最多的是拉薩市,其次是林芝和日喀則。日喀則地區的旅遊人口和流動人口增長最快。從2001年到2004年,日喀則地區的旅遊人數由164149人增加到400295人,增長了233.83%,流動人口2004年比2003年增長了26.96%。

4.西藏人口城鎮化水平。

經過40多年的發展,西藏已基本形成了以拉薩為中心、地區所在地城鎮為次中心、縣城及較大建製鎮為三級中心的城鎮網絡。從1998年至2003年,西藏城鎮人口由43.86萬人迅速增加到98.43萬人,6年共增加54.57萬人,年均增加9.10萬人,年均增速為6.51%,城鎮人口比重由17.9%上升到38.0%。根據世界城鎮化的一般規律,一個國家或地區城鎮化水平在10%~30%為初級階段,30%~70%之間屬於快速發展階段,70%以上屬於高級階段。按此標準,西藏進入了城鎮化發展的快速發展階段。但是,西藏的人口向城鎮的快速集中,並沒有較好的帶動城市工業的快速發展,城市行政轄區人口中非農人口比重仍然偏低。根據國際經驗,衡量一國或地區工業化和城鎮化協調發展的指標是用城鎮化率和工業化率的比值,該比值的合理範圍是1.4~2.5,在錢納裏發展模型中,無論人均GDP處於哪一階段,城鎮化率與工業化率的比值均落在1.4~2.5的合理範圍內。西藏工業化的水平嚴重滯後於城鎮化的進程,2000年城鎮化率與工業化率的比值超過2.5的合理範圍,達到3.67,2003年進一步增加到5.07,這表明西藏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人口向城鎮的集中並沒有帶動當地工業的快速發展。2003年,全區農業人口高達219.78萬人,占總人口的84.4%,而非農業人口隻有34.43萬人,占總人口的15.2%。西藏的城鎮中隻有拉薩市和日喀則市是市的建製,其餘的均為鎮的建製,且多數是縣直機關所在地和交通樞紐所在地。

(二)西藏2006年至2050年人口趨勢預測

1.人口預測方法。

本預測使用中國人口信息中心提供的中國人口預測軟件人口預測係統(CPPS)對西藏人口進行預測,不考慮流動人口的影響因素。人口預測基數。根據我國人口“五普”的資料,2000年11月1日,西藏總人口為261.63萬人,根據軟件設計的要求,參照《西藏統計年鑒》(2001),推算出2000年底西藏人口數為262.35萬人。本預測按未來總和生育率水平的變化,分別設定了高、中、低三個方案。根據我國人口“五普”的原始資料數據,2000年西藏的總和生育率為1.846,在考慮到人口流動因素和城鎮化指數分布的情況下進行調整,得到的總和生育率為3.446。本預測基於此設定各方案的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