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被理解的,人們會感到害怕或是不屑,進而孤立那人,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即是如此。
每一個孤獨的人,心中都有一個獨有的天堂。
在大多數人都忙於奔波,為了生計拚搏的時候,有那麼一小撮人,總是會抽出時間來思考,我思故我存,我思故我在。盡管他們這樣做會因此少了許多機會,他們仍舊不後悔。
他們幾乎沒有什麼用,但是一旦他們有了相對等的實力,會造福整個世界。
方明所擁有的藥劑師鼻祖葛雷斯記憶中,大體信奉的是這樣一種信念。
人之所以區分於動物,正是因為人“明白”,而動物是無知的。
方明很讚同這樣的觀點。
但是他無能為力,想要去改變什麼,隻有融入進去,慢慢的改變而已,徒然去扭轉,那叫螳臂當車,即便成功了也隻能叫做力挽狂瀾,而大多數時候,也隻能會被大勢所傾軋,不會有什麼成果。
百口莫辯,更何況是一個城市近百萬的人。
方明雖然有足夠的名望,但是不可能讓所有人都放棄自己的信念跟隨他走。
他不可能號令天下,他也沒那個想法。
因此,他把老鼠怪可以取肉的秘密公布出去,讓整個華夏區不知道有多少的,心中有雄心壯誌,巴不得天下大亂,意圖在亂世崛起,收買人心的梟雄夢想破滅,來獲取一種平衡,讓更多的好人去變強,牽製這些居心不正,唯恐天下大亂的人。
這本不是他應該去想去做的事情,他去做了,那麼,他做了以後,獲得了人們的認可,他就有資格這樣做了。
這就像世界上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也成了路。
殊不知,喪屍浩劫之後,多少少年都唏噓長歎“要是再來一次浩劫,我會怎麼樣怎麼樣如何如何”,做著世界大亂成就絕世功名的美夢。方明認為這些人都有病,有病就要治,他會公布老鼠怪能取肉給整個城市,也不乏這樣的心思。
好端端的,來什麼浩劫!!安定和平的生活不好嗎!方明看著小地圖裏,又一處的火拚,心中難過極了。
都是為了自己或者孩子的未來在拚,多一件裝備,未來就會多出一分希望,可懷著這樣心情和期望的人多起來,而裝備隻有一件的時候,就隻有用存離勝負去決定誰來享有,勝利的人拿取,失敗的人離開甚至身死,正如生於陽光的土壤,而埋葬於黑暗,這就是現實,有喜悅自然要背負悲傷,有開朗自然要偶爾陰暗,任何事情都是有兩麵的。
當這樣的事情多了起來,多到讓人感到麻木,就無法用簡單的對錯去甄別,隻能無力的認為,那是常態,因為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就算度過永恒的時光,再重來一次,依舊會如此發生。對錯僅僅是相對個人而言,而當個體上升到群體,就不再是對錯,而是世界。
盡管方明知道如此,仍舊想要去改變什麼,他走在街道上,沒人敢惹他。
方明的頭頂飄蕩著“豁免”,而街道上的其他人,無論是獨行者,還是組團的團員,都自覺的退讓開了,盡管有些野心勃勃的人用貪婪的視線掃視著方明,仍舊沒有人輕舉妄動,除了方明,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在掉血,即便是10點全能力的加成,也不能避免強製扣除1-3點的血值這一條規則。
方明步伐緩慢的走了二十多分鍾,路上都沒有遇到什麼危險。
但是,方明的路途就這樣停下了。
前路被堵住。
一個四十多人的大團,擺了一個奇怪的陣勢,堵住了整條街,每一隻老鼠怪都被擋在人牆之外,剛一靠近就會被殺死,地麵鋪了厚厚的一層原幣,偶爾會有裝備掉落,也沒有人高看,在這個團隊正中間,站著一個馬臉的高大男人,他的雙手過膝,看起來像是一隻大馬猴,他的目光斜斜打量著方明。
“那邊的小子,你,過來,把裝備留下,你可以走了。”馬臉男人看著方明的惡人終結者外套,眼中露出了貪婪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