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世界超級大國——美國(2)(1 / 3)

二、美國的政治製度

美國獨立戰爭後,在探討建立什麼樣的政治體製以及采用何種政治原則時,美國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們大膽地吸收和借鑒了來自歐洲的分權與製衡理論原則,並在自己的政治實踐中勇敢地加以創新,通過聯邦製確立了現代國家模式。其政治製度主要表現為:聯邦製、三權分立製、兩黨製。

(一)以分權和製衡為原則的聯邦製

美國聯邦製起源於北美英屬13個殖民地。獨立戰爭前,這13個殖民地名義上接受英王的統治,實際上各自為政,是名副其實的13個獨立的主權國家。獨立戰爭雖然是13個州聯合起來反對英國的殖民統治,但它們謀求的卻是各自的獨立,堅持其獨立的主權權利。“獨立宣言”的正式名稱都是“美利堅合眾13州共同宣言”。1781年的大陸會議批準的《邦聯條例》條例,規定“各州保留其主權、自由和獨立以及本聯邦沒有明確授予合眾國國會的一切權力、司法管轄和權利”。在製憲會議上出現了兩種分裂聯邦的危險傾向。一種傾向是幾個小州害怕一個全國性的政府被幾個大州所控製,小州的利益得不到保證,因而力主邦聯製。另一種傾向是鼓吹君主製,認為美國領土遼闊,中央政府必然會走向君主政體。他們的邏輯是一個大國的政府必須實行獨裁統治,才能治理好這個國家,否則就會四分五裂。經過激勵的辯論,製憲大會成功地克服了上述兩種傾向,確立了聯邦製。憲法規定,政府的權力和職能分別屬於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兩者均享有實質性權力,但聯邦的權力高於各州。憲法明確規定,合眾國的憲法、法律和同國外所締結的條約“都是全國的最高法律”,各州必須遵守;各州憲法或法律若與聯邦憲法、法律和條約相抵觸,則一律無效。至此憲法確保了聯邦的合法性。

聯邦製促進了美國現代化的發展。首先,由於聯邦製的確立,州政府為美國的決策程序提供了另一條途徑,從而加速了美國的現代化過程。美國的許多政治與社會改革都源於各州。為建設具有美國特色的資本主義提供了實驗基地。其次,聯邦製也為改革和建設提供了不同層次上的選擇。當州不能進行革新時,由聯邦政府取而代之,而不適宜在全國推行的改革,則可以讓一個州先行實驗,使聯邦政府避免了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一係列複雜的難以一刀切問題,從而減少了不必要的失誤。“聯邦政府提供了進行試驗的某種靈活性與可能性,這在單一製的體製中是不易發生的”。再次,聯邦政製允許各州依據本州的特征與具體狀況來進行自我管理。正如《美國誌》一書所指出的:“美國50個州中的每一個都仍是它自己的曆史、人民、經濟、政治與自然環境的獨特結合的產物,在美國大陸上或世界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一模一樣的複製品。”但聯邦製的局限也是明顯的。憲法規定的全國性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雙重權力導致了雙方的權力之爭。州權派認為,聯邦政府隻是各州達成的契約,其權力應該受到嚴格的限製。因此,州權派主張對憲法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作嚴格的解釋。

聯邦派的觀點則與之相反。聯邦派尖銳地指出,是人民而不是各州政府創造了聯邦政府並授予它充分權力。為了實現人民的願望,聯邦派對憲法規定的聯邦政府權力往往作從寬解釋。曠日持久的權力之爭必然會影響國家就重大問題作出決斷,從而延誤決策過程或阻撓政策的執行。200多年來,美國的聯邦製在不斷地演變,但總趨勢是全國性政府的權力在不斷擴大,尤其是20世紀30年代隨著大蕭條的到來,聯邦政府進行了“新政”式改革,聯邦政府的權力進一步擴大,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州權派與聯邦派的矛盾。美國的聯邦製在不斷地演變之中。

(二)獨特的三權分立製

美國政治體製的運轉同其他資本主義國家相比有它獨特的一麵。美國是一個典型的以中產階級為主的國家,中產階級既希望有一個強有力的全國性政府,但又要防止出現英王式的專製新暴君。因此,美國在製定憲法時就要避免未來“專製主義”和“民主主義”兩個“幽靈”的出現。美國分權與製衡的主要目的在於防止權力的濫用。美國在倡導分權與製衡原則時,他們懼怕的是兩個“幽靈”——專製主義和民主主義。“他們既想避免一人的專製,又不想避免許多人的專製。”為此,聯邦政府把權力分散開來,使之互相製約,以求得平衡,這樣,分權原則和製衡原則就成為美國政治運轉的一對“孿生姐妹”。憲法規定,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三種,分別交給立法部分(由參眾兩院組成的國會)、行政部門(總統)和司法部門(法院)來行使。國會掌握立法權,最高法院及其他聯邦法院掌握司法權。同時,為了使三個部門之間彼此製約,總統被賦予否決立法的權力,最高法院可以解釋法律和憲法,國會行使宣戰權和監督政府的權力。國會既可以以兩院三分之二的多數否定總統簽訂的條約和任命的官員,也可以使總統的立法否決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