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利貨幣化改革的教訓
(一)立法過程中存在難以彌合的分歧
圍繞改革的分歧始終伴隨著福利貨幣化改革的整個立法過程。改革的力推者是總統普京、俄聯邦政府、統一俄羅斯黨,而改革的反對者是俄羅斯共產黨、祖國黨團、部分地方行政長官和社會團體。改革的力推者認為,進行福利貨幣化改革可以維護社會公平,克服福利撥款過程中產生的腐敗,有利經濟發展和減少貧困人口,而且國際油價持續走高,聯邦預算連年盈餘為社會福利貨幣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時機。而反對者則認為,福利貨幣化改革一是違背聯邦憲法的有關規定,因為依據憲法,國家有義務保障本國居民的經濟和社會權利,國家應平等地保障個人和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受性別、民族、職務、居住地和其他因素的影響。然而,改革後,1900萬居民的福利改由地方預算補償,而各地經濟水平的差異會造成補償額的不同,加大地區間居民生活水平的差異。二是違背預算平衡原則,因為福利貨幣化改革使財政資源過多集中於聯邦政府,而聯邦政府在社會領域中應承擔的國家義務則被降到最低點。三是會導致居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兩派的分歧直到改革政策出台後也未能彌合,因此,俄羅斯共產黨等左翼團體也參加了遊行,抗議取消社會福利貨幣化改革。
(二)改革決策缺乏科學性
福利貨幣化改革關乎老百姓的生存利益,科學決策尤為重要,充分與合理的民主是科學決策的重要保障。俄羅斯福利貨幣化改革法案的起草和修訂完全由聯邦衛生與社會發展部包辦,聯邦政府沒有就此舉辦過公開聽證會,沒有與非執政黨派、地方行政機構、工會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進行有效磋商,造成改革措施脫離實際。當時的民意調查結果表明,超過2/3的俄羅斯居民反對社會福利貨幣化改革,之後發生社會抵製在所難免。
(三)立法質量差
國家杜馬在對福利貨幣化法案的審議過程中,占多數的統一俄羅斯黨派議員不是對選民,而是對總統負責,因而表現出高度一致,甚至未及讀完所有修訂條款就投下讚成票。在國家杜馬中的少數反對派代表就曾抱怨說,他們在這個法案要進行關鍵的二讀之前,僅被給予24小時的時間討論內容繁雜的法案修改稿。
(四)行政效率低,聯邦和地方政府協調不夠
2004年10~12 月,俄羅斯聯邦政府多次開會研究落實改革措施。但法律出台後,聯邦政府並沒有具體掌握可享受聯邦預算貨幣補償人員的準確數字,並且政府也沒有及時製定出與改革配套的88 項規範性文件。地方政府則消極抵製改革。按照改革法案的規定,聯邦政府和89個地方政府各自承擔貨幣改革後福利支出的50%。但多數地方政府財政緊張,一些地區私下將國家規定的用現金支付各種聯邦福利改為用州政府和州立銀行自己發行的各種債券支付。
(五)決策缺乏對地區差別的考慮
俄羅斯地域遼闊,各聯邦主體的經濟狀況差別較大。社會福利貨幣化改革將部分負擔從中央轉嫁給了地方政府,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其財政無力兌現法案的貨幣化承諾,因而導致公開或消極抵製該項法案,而且這個法案也沒有充分地計算地區間生活費用的差異。生活在莫斯科的老兵和生活在物價較便宜的地區的老兵得到的福利補貼現金相同,這實際上造成了他們享受的福利水平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