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法律首次確定了國家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稅收、金融及關稅政策,明確了國家與農業生產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聯邦中央與地方政府及農業企業之間的風險分擔機製,將為農業政策長期穩定以及農業長遠發展創造條件。
二、國家對農業的扶持政策
俄羅斯政府對農業的扶持政策體現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金融信貸、農產品價格幹預、農作物保險、農機和良種租賃以及發展農機生產等很多方麵。
(一)財政政策方麵的扶持措施
財政政策方麵的扶持措施包括:改變財政補貼機製,變直接補貼為信貸利率補貼。從2001年起俄羅斯政府改變了對農業的財政扶持機製,取消了效率不高的直接補貼,代之以信貸利率補貼,聯邦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對農業生產者的銀行信貸提供利率補貼。其中,聯邦和聯邦主體預算為農業生產者的銀行信貸提供補貼的比例為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的2/3,地方預算根據財力情況提供不同比例的補貼。2000~2004年,農業生產者從商業銀行貸款約1500億盧布。此外,從2002年起針對3~5年期農業長期投資信貸也啟動了利率補貼機製。2002~2003年,農業企業為進行裝備更新、建設或改造農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基礎設施,在利率補貼機製下貸款200億盧布。這一機製有效地支持了農業企業的發展。隨著聯邦預算收入的增加,聯邦政府對農業信貸補貼規模不斷增加。製定《統一農業稅法》,降低農業生產者稅收負擔。2004年2月生效的《統一農業稅法》規定:該法生效後,農業企業可自行選擇是按原稅種納稅還是繳納統一農業稅;統一農業稅替代過去農業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利潤稅、統一社會稅和財產稅;增加稅前收入抵扣成本的範圍,農業企業經營活動應稅收入可扣除生產、儲存、加工及銷售成本,以及銀行信貸、廣告等與生產活動相關的所有成本。簡化納稅程序,統一農業稅每年繳納一次即可。《統一農業稅法》生效後,農業企業繳稅僅剩下統一農業稅和土地稅兩項,企業稅收負擔明顯降低。截至2005年6月,有54%的農業企業開始繳納統一農業稅,農業生產者每年可少繳稅150億盧布,稅收負擔降低了1/3.新稅製有利於刺激農業生產和大企業向農業投資。通過實施聯邦專項綱要,對土壤改良、農機和燃油保障、養殖業發展、農村建設等提供財政支持。近年來,俄羅斯政府在農業領域先後製定實施的聯邦專項綱要有:“2002~2005年提高土壤肥力綱要”、“2006~2010年保持和恢複農用土地土壤肥力綱要”、“提高農業效率、發展農業資源潛力綱要”(子綱要包括:“畜牧業產品國內市場進口替代的發展綱要”、“糧食出口潛力發展綱要”、“幹部保障綱要”、“支持小企業綱要”、“建立農業統一信息保障體係綱要”)。同時,俄羅斯政府繼續加快落實“2010年前農村社會發展”綱要,促進農村社會和工程基礎設施的發展,加強農村青年工作,發展非農產業,著力解決環境保護和生態問題,發展農村旅遊等,這一發展綱要可能將更名為“農業地區可持續發展綱要”。通過實施聯邦專項綱要,俄羅斯的農業和農村狀況有所改善。
(二)金融信貸領域的扶持措施
金融信貸領域的扶持措施包括:對農業企業所欠債務進行重組。農業企業拖欠各級預算稅收造成企業財務狀況惡化、擴大再生產乏力一直是製約俄羅斯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截至2001年,俄羅斯農業企業債務總額已高達2860億盧布,其中逾期債務達1800億盧布,並呈現出不斷增長的趨勢。為解決這一問題,俄羅斯政府首先對農業企業欠各級預算和預算外基金的債務進行了重組,2001年通過延長債務償還期限的辦法,對8500家企業總額為210億盧布的債務進行了重組。2002年7月,俄羅斯政府頒布實施了《農業生產者財務重整法》,提出了為改善農業企業財務狀況對債務進行重組的條件。2004年,2.23萬個農業企業有逾期債務,對其中的1.21萬個企業進行了債務重組,約占總數的54%,其中1.15萬個企業簽訂了總額為716億盧布的債務重組協議。此外,根據《農業生產者財務重整法補充措施的總統令》,對8600個農業企業注銷了總額為276億盧布的欠稅罰款和滯納金。據農業部發布的數字,截至2006年10月1日,共有12388家企業簽署了債務重組協議,占農業企業總數的40%左右,占逾期貸款尚未償還企業總數的64%。已完成重組的債務總額為806億盧布,其中滯納金和罰款416億盧布(297億盧布被注銷)。此外,近年來農業企業逾期貸款額也出現了下降趨勢。僅2003~2004年,逾期貸款總額就下降了33.8%。對農業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有利於農業企業恢複生產、加強管理,對農業生產狀況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農業金融信貸體係,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2000年6月,俄羅斯總統簽署命令,重新組建過去被拍賣和重組的“俄羅斯農業銀行”,著手建立並完善農業金融信貸體係。“俄農行”在農業和農村信貸中發揮關鍵作用,在向農工綜合體提供貸款方麵成為僅次於儲蓄銀行的第二大銀行。目前,該銀行已在俄羅斯的65個地區開辦了分支機構。2001年,俄羅斯政府改變農業信貸政策後,向農業生產者提供貼息貸款大都是通過農業銀行進行的。此外,農業銀行還提供小額農業發展信貸,其平均貸款額為2000萬盧布。建立國有租賃公司,對農業生產提供技術支持。租賃是金融業務的新領域。為建立和完善農業機械和良種租賃製度,2002年,俄羅斯總統簽署命令建立了“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該公司的法定資本來源於聯邦預算,通過購買農業機械和良種,再將其以優惠條件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的做法,對農業提供技術支持。到2005年,俄羅斯農業租賃公司共提供了總額為220億盧布的1.9萬台農業機械的租賃,以及總額超過15億盧布的良種的租賃。建立農業保險製度。從2004年起,俄羅斯保險公司在國家支持下擴大了農作物保險業務,2004年,俄羅斯政府從聯邦預算撥款19億盧布,為農作物保險提供保險金補貼,通過這一做法,2004年為25%的農作物上了保險,2006年為近50%的農作物上了保險。建立農作物保險製度分擔了因災害等原因造成農作物減收所造成的損失,提高了農業企業和農村居民的生產積極性。
(三)通過發展農業機械的生產,滿足農業對農機更新和補充的需要
農用機械不足問題日益嚴重,是製約俄羅斯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俄羅斯農業機械保有量持續下降,其中農用拖拉機減少了40%,犁55%,播種機52%,飼料收割機49%。根據2001年的統計數字,俄羅斯當年農業拖拉機短缺69.1萬台,中耕機17.3萬台,播種機15.3萬台,糧食收割機16.4萬台,飼料收割機短缺2.7萬台,甜菜收割機短缺5000台。2001年,各種農業機械的保有量僅比2000年就減少了2%~6%。俄羅斯約90%的農用機械需要更新。由於目前俄羅斯農業機械生產行業與國外相比存在競爭力劣勢,且進口農工機械由於享受稅收上的好處及出口國補貼政策,對俄羅斯國內農機生產行業造成巨大壓力,僅2005年農業機械進口量就比2004年增長了66%。俄羅斯政府為改變這一局麵,從2006年起開始針對不同機械征收不同的進口關稅,並且召開了有關發展本國農機生產的專門會議,製訂出農業機械發展的計劃。目前,俄羅斯農機生產企業已開始對農業機械和設備的研發和生產擴大投資。其中“俄羅斯農業機械公司”做出了年投資2000萬美元進行農業機械和設備研發的計劃。農用機械的生產出現了快速增長的趨勢,2006年農用機械和拖拉機生產比1999年增長了63%。但農業機械不足的局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2002~2005年農用機械的淘汰率達到3.1%,機械磨損率達到53.7%,而更新率僅為1%。
三、國家對農業的保護政策
國家對農業的保護政策主要體現在價格保護和關稅保護兩個方麵,其中價格保護政策分為收購性保護政策和市場幹預性保護政策,關稅保護分為鼓勵農產品出口和限製部分農產品進口兩方麵。近年來,俄羅斯政府為保護農產品市場建立了糧食收購製度和市場投放機製,對部分農產品尤其是肉食品采取了進口配額製度。
(一)糧食收購製度
通過糧食收購和市場投放機製,對糧食市場進行價格幹預。對糧食市場進行價格幹預是世界各國的通用做法。一方麵,國家按照保護價收購糧食,防止豐年穀賤傷農,保護農業生產者利益;另一方麵,通過向市場投放儲備糧,抑製價格過快上漲,保護農產品加工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保障糧食市場的穩定。2001年8月,俄羅斯政府批準了《關於國家為穩定農產品、原料及糧食市場進行收購和市場投放的規則》,指定農業部為國家在糧食市場上進行購銷幹預、執行糧食價格政策的聯邦機關,政府根據農業部的建議確定進行價格幹預的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種類,在糧食價格達到上限或下限時,國家糧食儲備庫在市場收購糧食或向市場投放糧食,在糧食價格達到最低或最高水平時,停止收購或停止投放。該規則提出,每年6月1日前確定糧食收購的最高和最低價格,每年12月1日前確定糧食投放的最高和最低價格。近年來,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俄羅斯糧食和食品價格不斷上漲,成為通貨膨脹的重要因素,俄羅斯政府多次啟動價格幹預機製,動用國家儲備糧對糧食價格進行市場幹預,對穩定糧價及食品價格起到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