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財務報表附注應如何審查(1 / 3)

下麵僅就幾個主要方麵進行具體審查:

1.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審查

(1)獲取被查單位提供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說明,與前期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比較,以識別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2)查閱被查單位董事會、股東大會、管理部門有關會議記錄及會計準則法規,判斷會計政策變更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3)獲取並審查與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相關的資料,判斷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合理性。

(4)審查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相關的會計記錄,確定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會計政策變更一般采用追溯調查法,若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則應采用未來適用法;對會計估計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不調整以前年度財務報表;對會計差錯更正,應當區分不同的發生時間(以前年度、本年度還是本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予以不同的會計處理等等。

會計政策變更時,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會計政策變更的內容和理由,會計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或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會計估計變更時,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會計估計變更的內容和理由,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或會計估計變更的影響數不能確定的理由;發生會計差錯更正時,應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重大差錯的內容及更正金額。

2.或有事項的審查

或有事項是依據會計謹慎性原則對由企業某一特定經濟業務造成將來可能會發生某種意外情況,而由被查單位所承擔的潛在債務和損失,這些可能發生的債務和損失,到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仍不能確定。當或有損失、或有負債很有可能發生時,且數額可以合理估計時,則該或有損失或或有負債應作為資產負債表的應計項目予以反映;當可能發生的損失或負債無法合理估計,或者如果損失或負債僅僅是有些可能,則隻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反映,而不在財務報表中列示。企業發生的或有資產和或有收益依據謹慎原則應不予列示或說明,但當其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在報表附注中說明。

或有事項主要有:已貼現商業承兌彙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所形成的或有負債;或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等對或有事項的審查要點。

或有事項的審查主要包括中的內容:

3.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審查

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對財務報表產生影響的事項,它包括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調整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前已存在,報表日後出現補充證據的事項,該事項發生需調整財務報表。非調整事項是指資產負債日前不存在,而報表日後發生的需在報表上披露而非調整的事項:如被查單位合並;所持用於短期投資和轉賣的證券市價嚴重下跌;偶然性的大筆損失;發行股票或債券等。

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審查主要包括:

(1)向被查管理部門詢問有關信息。

(2)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後編製的內部報表及其他相關管理報告。

(3)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後編製的會計記錄和有關會計記錄。

4.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的審查

根據我國會計準則判斷關聯方關係的標準為:“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製、共同控製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製,則也視為關聯方。關聯方關係往往存在於控製或被控製、共同控製或被共同控製,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各方,即建立控製、共同控製和施加重大影響是關聯方關係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體運用關聯方關係判斷標準時,應當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一些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為了提高企業形象或體現領導的經營業績等目的,往往利用非公平交易基礎上的關聯方交易,在財務報告中提供虛假信息,粉飾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企業必須在財務報表中披露關聯方及其交易信息,以使社會公眾能夠對該企業的經營業績做出合理評價。從中可以看出對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審查的重要性。

審查關聯方及其交易的要點包括:

(1)關聯方關係的審查。

獲取、複核被查單位提供的關聯方清單,並實施有關程序,以識別關聯方,確定關聯方關係的性質。

(2)關聯方交易的審查。

①查閱有關會計記錄,詢問有關重大交易的授權情況。

②了解被查單位與其主要客戶、供應商和債權人、債務人的交易性質與範圍。

③了解是否存在已發生但未進行會計處理的交易。

④查閱會計記錄中數額較大、異常的及不經常發生的交易或金額,尤其是資產負債表日前後確認的交易。

⑤審閱有關存款、借款的詢證函和貸款函,檢查是否存在名為存款或借款,實為關聯方購銷交易的事項。

(3)檢查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披露是否恰當。

①在存在控製關係情況下,關聯方如為企業時,不論它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披露關聯方情況,如:企業經濟性質、名稱、法人、注冊資本、主營業務、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