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國區域經濟發展差距評估(1)(1 / 3)

區域經濟非均衡發展是世界各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麵臨的共同問題,如果這種不平衡過大,將會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民族團結以及政治穩定產生很大的消極影響。我國是一個地域遼闊的國家,地區間經濟基礎、文化背景、資源狀況差異很大。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綜合國力明顯增強,人民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但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差距不斷擴大的問題仍未得到有效的解決,有些方麵還進一步趨向突出。

黨的“十六大”提出在21世紀前20年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要在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基礎上,實現全國人民的“共同富裕”。但在目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各地經濟發展任務仍十分繁重的情況下,我們不能簡單地為了縮小差距而縮小差距,而是要在不犧牲東部地區發展速度的基礎上,通過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西部和中部地區的發展,遏製區域經濟發展差距擴大的勢頭,逐步實現地區經濟的共同發展。

一、我國區域發展差距的實證分析

(一)我國區域發展差距的現狀與演變

迄今為止,國內學者對地區差距的研究較多,但從實證研究的角度看,以往的研究成果主要是通過對GDP、人均GDP以及一些收入指標進行單獨分析而得出的。本課題旨在通過建立一套指標體係,從經濟、社會、科技和對外開放等四個角度分析區域差距的發展變化。

本文研究的時間段是改革開放以後至今這段時期。在借鑒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我們搜集到的基礎數據,我們以1980和1990年為基期,以2002年為報告期(個別指標為2001年,由於不影響大的判斷,原則上不做區別),對地區經濟發展差距的變動趨勢作對比分析。

1.東、中、西三大區域發展差距比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全國各區域也都得到了長足發展。2002年全國GDP達到10.5萬億元,是1980年的23.2倍,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年均增長速度為9.5%。但與此同時,也伴隨著極其明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區域間資源優勢和經濟發展優勢之間的反差更加突出,而且差距越來越大。

東、中、西三大區域發展差距狀況和變動趨勢方麵的數據。現從四個方麵分類描述如下:

(1)經濟差距。我們分別從經濟發展水平、收入水平和產業結構高級化程度等三方麵來反映三大區域在經濟發展方麵的差距。

經濟發展水平用人均GDP來衡量。改革開放以來,盡管各地區人均GDP均以較快的速度增長,但它們之間的差距卻在持續擴大。1980年東部地區人均GDP分別相當於中、西部地區的1.53倍和1.8倍,1990年則擴大到1.62倍和1.90倍,分別擴大了5.9%和5.6%。2002年東、中、西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進一步擴大,東部地區人均GDP已經相當於中部的2.08倍和西部的2.63倍。與1990年相比,分別擴大了28.4%和38.4%。這說明,90年代以後人均GDP差距擴大的幅度遠遠超過了80年代差距擴大的幅度。

西部與中部相比,經濟發展較為落後。1980—2002年,西部人均GDP平均相當於中部地區的82%,而2002年西部人均GDP隻相當於中部地區的79%。

東部與中西部經濟發展差距的階段性主要是由各地區GDP增長速度的階段性差異所直接引起的。

從1980—2002的22年間,東部地區GDP名義年均增長速度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分別高出1.6個和1.7個百分點,其中,1980—1990年,東部地區GDP名義年均增長速度隻分別比中、西部地區高0.93個和0.5個百分點;90年代以後,隨著東部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非公有製經濟的迅速發展,特別是對外開放領域的不斷擴大,東部發展動力明顯強於中、西部,GDP名義年均增長速度比中、西部分別高2.2個和2.8個百分點。

從收入水平差異來看,與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動趨勢基本一致。無論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東部地區明顯高於中西部地區。1980年東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相當於中、西部地區的1.19倍和1.21倍,1990年,上升到1.38倍和1.27倍,2002年,則進一步上升到1.43倍和1.40倍,與1980年相比分別擴大了20.2%和15.7%。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指標基本呈現同一變動趨勢。

西部與中部相比,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或略高於中部。1980年,西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當於中部的98%。1990年則超過了中部,相當於中部的109%。2002年相當於中部的102%。西部農村,由於土地更為貧瘠,耕作的方法更為落後,勞動生產率更為低下,收入水平較低。1980—2002年,西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平均相當於中部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