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違反了什麼規定?應受什麼處罰?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對於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製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可以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案例評析】根據會計法規定,企業必須如實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包括不得隱瞞重大事項和不得偽造財務會計報告。在該案中,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虛增利潤的手法達到上市募集資金的目的,屬於偽造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而對投入巨資炒股不如實披露屬於隱瞞重大財務行為。以上均屬違法行為,且數額巨大。根據會計法及有關規定,該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員除將要麵對罰款、處分等處罰外,還將麵對刑事處罰。
2.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2條第2款的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資料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製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或開除的行政處分。
4.對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進行打擊報複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製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5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製違反會計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複,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製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複,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複的會計人員,應當恢複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