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計準則
會計準則由國務院暨財政部製定,是國家規範會計確認、計量、報告的會計標準,它包括基本會計準則和具體會計準則兩大類。
1.基本會計準則
基本會計準則規定了會計核算的基本假設、一般原則、會計要素、各主要項目核算原則、財務報告的基本要求等。
2.具體會計準則
具體會計準則是有關會計核算具體要求的準則。它為某些特定的會計事項進行賬務處理提供了規範。2006年以前,已發布和修訂的具體會計準則有16個。
(三)會計製度
會計製度由財政部製定,它對會計事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做出了統一規定,是企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依據。
我國現行的會計製度包括《企業會計製度》、《小企業會計製度》、《金融企業會計製度》和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事業單位會計製度》、《行政單位會計製度》、《財政總預算會計製度》以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製度》)。
三、會計法的原則及適用範圍
(一)會計法的原則
會計法原則指在會計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我國會計法的原則有:
1.真實性原則
真實性原則又稱“客觀性原則”。它是指會計核算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資料可靠。真實性是對會計核算工作和會計信息的基本質量要求。
2.合法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指所有的會計工作,包括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都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規章製度。
3.統一性原則
根據《會計法》規定,我國會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我國會計工作實行統一的會計製度,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製定並公布。
(二)會計法的適用範圍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辦理會計事務,都要遵守《會計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由國務院財政部門依據會計法的原則另行規定。
第二節會計工作管理體製的法律規定
會計工作管理體製是劃分管理會計工作職責權限關係的製度。包括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會計製度的製定、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等。
一、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
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是指代表國家對會計工作行使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我國會計工作的管理體製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即:由國務院財政部內設置的會計事務管理司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區、地、縣財政廳(局)設置的會計事務管理處、科、股來主管本地區的會計工作;各基層單位設置的財務會計處、科、股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
二、會計製度的製定
《會計法》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製度。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根據《會計法》製定並公布。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依照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製定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的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準。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可以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製定軍隊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的具體方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三、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
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主要包括對會計人員的管理規定和對單位負責人的管理規定兩個方麵。
【案例討論】某膠粘劑廠原廠長為達到偷稅目的,指使會計設立兩套賬,采取少列或不列收入的方法,記錄虛假的經營銷售情況用於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3年共隱匿銷售額1380.2萬元,偷稅達234.6萬元,偷稅數額占應納稅款數額的96.29%。日前,這一特大偷稅案的涉案人,某膠粘劑廠原廠長被本市河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據悉,這是本市檢察機關今年審查起訴的特大偷逃稅款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