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知識產權法律製度(5)(1 / 3)

(二)著作權的原始歸屬

著作權屬於作者是著作權的原始歸屬的基本原則。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著作權的歸屬以此原則難以準確判斷。對此,我國《著作權法》作出了具體規定:

1.關於演繹作品

演繹作品,是指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原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演繹作品是演繹人對現有作品進行了創造的新成果,具有新的創作成分,所以著作權歸屬於演繹人,即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演繹人在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關於合作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在共同合作意思下通過合作行為所創作的作品。合作作品著作權歸屬於合作作者,即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3.關於編輯作品

編輯作品,是指在不改變原有作品的情況下進行篩選、彙集、編排而產生的作品。比如報刊、期刊、百科全書、詞典、論文集等都屬於編輯作品。編輯作品由編輯人享有著作權。編輯人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編輯作品中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行使其著作權。

4.關於影視作品

影視作品,是對電影、電視、錄像作品的統稱。在影視作品的創作過程中,編劇、導演、攝影、演員、剪輯等都付出了創造性的勞動,他們的勞動成果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共同構成一部獨立完整的影視作品。因此,影視作品的導演、編劇、作詞、攝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製作影視作品的製片者享有;影視作品中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5.關於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單位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單位的,作者享有署名權,單位對創作作品的作者可以給予獎勵。

6.關於委托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受托人根據合同約定創作完成的作品。委托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此類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托人。

【案例評析】被告理由不成立。因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兩人以上在共同合作意思下通過合作行為所創作的作品,屬於合作作品。合作作品著作權歸屬於合作作者,即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本案中,原告與被告協商同意共同創作一部武打功夫電影劇本,並且雙方分工為:原告負責搜集素材,構思成電影劇情並提供給被告,雙方討論後,由被告撰寫劇本。事後,被告根據原告提供的素材和劇情完成了劇本創作。因此,雙方既有共同創作的主觀意願,又有共同創作的客觀行為。依據《著作權法》規定,本案中的作品屬於合作作品。原告是本案作品的作者之一,依法對其享有著作權。

三、著作權的客體

【案例討論】2005年3月,藍天健身俱樂部(以下稱被告)為了開辟市場做了大量的廣告宣傳,不論在電視廣告中還是在報刊的廣告中,都有一個意味深長的隸書“健”。書法家王一多(以下稱原告),看到被告廣告中的“健”字取自於其書法作品集。在訴訟中,原告認為被告未經許可使用其作品,構成侵權並要求賠償損失。被告承認其廣告中的“健”字取自於原告的書法作品集,但認為該書法作品已從書店合法購買,而且隸書不是作品,因此不存在侵權。問:

1.本案作品集中的隸書“健”是否是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對象?

2.被告行為是否違反了著作權法?

(一)著作權的客體

著作權的客體即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對象,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狹義的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作品,是指在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和可複製性的智力創作成果。作品應當具以下屬性:①獨創性;②可複製性;③反映作者的思想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