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比較經濟學的理論基礎(7)(2 / 3)

上策均衡:我所做的是不管你做什麼我所能做的最好的。

你所做的是不管我做什麼你所能做的最好的。

納什均衡:我所做的是給定你做的我所能做的最好的。

你所做的是給定我做的你所能做的最好的。

從上麵我們所舉的是否登廣告的例子,就可以進一步了解何謂納什均衡。

不管對方是否登廣告,我方登廣告是最好的,就去登廣告。

這裏不可能存在純策略的納什均衡。因為A知道B出反麵,他一定會出反麵,相反,B知道A出反麵,他一定會出正麵,這裏沒有納什均衡解,但是,如果采用混合戰略,有隨機分布出現,有時運氣在A方,有時運氣在B方,雙方有輸有贏,這種混合策略反而可能出現某種均衡,這也是納什均衡,用納什的原話,叫做多個純策略的多元線性函數。數學上的術語非常嚴密,但是,通俗解釋一下,也就不難了解,在經濟學中,主要研究純策略,但在社會現象中,恐怕混合策略更值得研究。

在《資源配置理論》中我們用了簡單的圖形式,說明供求曲線對價格的影響,了解市場供求一般均衡點對資源配置的影響,我們現在可以用下圖來表示價格上納什均衡點:

這裏廠商1和廠商2銷售的是有差別的產品,而各廠商的需求取決於它自己的價格和它的競爭者的價格。而廠商同時選擇它們的價格,且都將競爭者的價格當作給定的。廠商1的反應曲線以廠商2所定價格的函數的形式給出了它的利潤最大化價格,而這對廠商2也是相似的。納什均衡就在兩條反應曲線的交點,此時各廠商定價4美元,這個價格是給定競爭者價格時所能定的最好的價格,因此不存在改變價格的衝動。圖中也給出了串通均衡。如果兩廠商合作起來定價,它們會要價6美元。

這兩個圖說明,用市場的方式配置資源是可以達到均衡狀態的,但是,用市場串通的辦法並不能達到均衡狀態。市場競爭某種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某種博弈,這裏必須進一步探索這種博弈的均衡,即納什均衡。因此,必須解決能實現納什均衡的博弈規則,或者解決市場經濟中的遊戲規則問題,即市場經濟的製度問題。這是我們為什麼要重視研究博弈理論和納什均衡的原因。

三、進化博弈論

當然,在實際生活中比上述博弈要複雜得多,就拿象棋來說,應當是一種簡單的博弈,但是,要根據對方下的棋,作出最佳反映,也是非常艱難的,而且是變化無窮的,看來,世界象棋冠軍還是戰勝了程序設計最完善的電腦。求出納什均衡,需要雙方具有高度的理性,從經濟學中,研究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完全信息動態博弈,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等等,都是研究納什均衡的理性基礎問題,限於篇幅,我們這裏不再一一介紹了。

從比較經濟體製的角度看,或更正確地說,從計劃體製向市場體製過渡的角度看,進化博弈理論的研究是具有特殊重要意義的。

計劃體製隱含的博弈假定是中央計劃機關或政府本身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而各經濟組織隻要服從計劃機關或政府,就可以獲得最大的利益。這是一種完全合作、具有完全理性的博弈假定。當然,這種假定並不符合社會現實。實際上,計劃機關和政府各部門同樣具有自己的利益,各經濟組織或企業同樣具有自身的利益,同樣存在著非合作的博弈關係,例如,中央計劃機關需要下級組織多上繳利潤,而經濟組織需要多留利潤,以擴大生產,或增加職工福利,也需要尋求某種均衡,但是,在企業沒有自主權或產權的情況下,是很難尋找均衡點的,因此,在實際現實生活中,無論政府或企業的利益都受到損害,於是雙方都喜歡市場經濟,於是,開始從計劃體製向市場體製過渡,出現了某種新的博弈關係。

如何建立這種新型的博弈關係,實現從計劃體製向市場體製的過渡,看來,這同理解納什均衡的方法有類似之處。一種理性主義的解釋是博弈方在對博弈問題進行分析和推斷的基礎上一次性選擇的結果。與上述理性主義解釋不同,進化博弈論則認為,納什均衡並不是或不一定是博弈方一次性選擇的結果,而是一個修正和改進向納什均衡調整、逼近的動態過程。

通常我們認為動物和植物根本沒有理性推理的能力,甚至沒有意識和有意識的判斷和選擇,最多隻有很少的出於本能或者直覺的選擇,與人類的理性能力相比,動物和植物的“理性”和“能力”顯然要低下許多,但是它們的行為最終也會穩定於納什均衡。

顯然,生物的進行過程不能用理性主義來解釋,而隻能用群體行為來解釋。實際上,納什在其開創性的博士論文中已經給出了這樣的“群體行為解釋”。

我們現在用“群體行為”來解釋均衡點:在這個解釋中,解並沒有很顯著的意義。我們並不需要假設參加者有關於總體博弈結構的充分認識,也不要求參加者有進行任何複雜的推理過程的願望和能力,但必須假定參加者能夠積累關於各種純策略采用時的相對優勢的實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