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泛長三角區域合作與江蘇經濟創新發展(1)(3 / 3)

Myrdal)、美國的赫希曼(A.O.Hischman)分別在不同程度上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這一理論。佩魯於1950年代在法國經濟學季刊上發表的《經濟空間:理論的應用》及一係列論文中提出增長極理論。這一理論的問世,引起了許多經濟學家對增長極理論進行探討。應該說,增長極理論是在佩魯的思想基礎上,主要由法國和比利時的一些研究者創立和發展的,因而常常被人們稱為區域發展理論的法國學派。

增長極理論是區域經濟學研究的一個突破,許多國家把增長極理論作為製訂政策的依據,因而它在區域經濟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60年代中期,法國經濟學家布代維爾重新探討了空間的含義,拓展了佩魯的理論。布代維爾認為經濟空間不僅包括與一定地理範圍相聯係的經濟變量之間的結構關係,而且也包括經濟現象的地域結構關係,從而將抽象的空間轉換為具體的地理空間,強調了增長極的空間特征。布代維爾將區域分為三類:

一是均質區域。在這種空間中,每一組成部分或地域彼此都有盡可能相近的特性。二是極化區域。極化區域的增長極具有“磁極”作用,或者說對經濟活動產生吸引過程,使極化區域內的不同部分通過增長極而相互關聯、相互依存。三是計劃區域。一般是指實際存在的關聯區域。它是政府的計劃、政策實施地區,在性質上更富有政治性。一般來說,計劃區域和極化區域是大致協調的,但由於極化區域隨著時間的變化其範圍不斷變化。

增長極理論的主要內容是:增長極的發展功能直接同城市的集聚體係模式相聯係。一個增長極的形成離不開一個城市的集聚優勢。城市必須處於經濟中心,以增大對周圍地區的增長刺激,且這種刺激是遵循中心地等級擴散要求的。經濟活動的空間分布尤其是增長極的空間結構,決定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經濟空間結構模式,且空間結構模式也是發展過程的結果。在創新擴散與空間結構的關係中,存在創新擴散的循環累積過程。增長極理論的實質是強調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盡可能把有限的稀缺資源集中投入到發展潛力大,規模經濟和投資效益明顯的增長極,以同周圍地區形成一個勢差,通過市場機製的傳導以引導整個區域經濟的發展。增長極理論的產生和發展,特別是由抽象的經濟空間拓寬到地理空間,表明經濟空間既存在功能極化,也存在地域極化。極化過程不僅是一個自組織過程即由市場機製的自發調節引導企業和行業在某些大城市和地區集聚發展而自動形成“增長極”,而且也是一個可控過程即由政府通過經濟計劃和重點投資來主動建立“增長極”。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把增長極理論運用於增長戰略、區域規劃和區域政策。但是,由於增長極理論是以發達的市場經濟體製為背景的,其在不同經濟社會體製和不同發展階段的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應用效果是不同的。

增長極理論強調增長並非同時出現在所有的地方,它以不同的強度首先出現於一些增長點或增長極上,然後通過不同的渠道向外擴散,並對整個經濟產生不同的最終影響。也就是說,經濟增長並不是在每個部門、行業或地區按同一速度均衡增長,而是在不同的部門、行業或地區按不同速度不平衡增長。某些主導部門或有創新能力的企業或行業集中於特定的地區或大城市,形成具有規模經濟效益的“增長極”。“增長極”通過其吸引力和擴散力作用不斷地增大自身的規模,對所在部門和地區產生支配性影響,從而不僅使所在部門和地區獲得優先增長,而且帶動其它部門和地區的迅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