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會因不同鑄幣時代金屬貨幣所含金銀的分量而變動,如各君王和國家都認為,減少鑄幣內所含的純金屬的量對他們眼前有利,所以現今,各國鑄幣內所含的純金屬量都在不斷減少,從來沒有增加。其次,它會因不同時代生產金銀貨幣所耗費的不同勞動價值而變動,如美洲礦山的發現,降低了歐洲金銀的價值,而且很多人都推測,金銀價值還會逐漸下降,並在長時期內持續下降。顯然,貨幣的這兩種變動,都降低了貨幣地租的實際價值。
與貨幣地租不同的是穀物地租。穀物,即勞動者的生活資料。穀物地租相對而言,較貨幣地租更能保持原有價值。因此,伊麗莎白第十八年就曾規定,國內各學院地租,2/3納貨幣,其餘1/3要納穀物,或按照當時最近市場上的穀價折合貨幣。
的確,如果要經過很長時間的跨度,等量穀物比等量金銀或其他商品似乎更能購買到等量勞動,或者說,等量穀物在很長時間內較金銀等更能保持相同而穩定的真實價格,因為在任何時候,穀物對人們來說總是一種最基本的生活資料。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勞動者的生活資料,即勞動本身的真實價格,在不同時期也是大不相同的,這點在後文將予以闡明。社會越進步,勞動者需要的生活資料就越多,勞動的真實價格就越大。反之則截然不同。所以,穀物地租隻受一定分量穀物所能購買的勞動量的變動影響,而以其他任何物品計算的地租,除受這種影響之外,還要受到一定分量這種物品所能購換的穀物量的變動的影響。
與貨幣地租的真實價值相比,雖然穀物地租就長時期如幾十年一百年來說,變動很少,但客觀地說,它在短時間內如一年一年,變動卻是十分頻繁的。
如下文所述,穀物的貨幣價格的漲落並不會使勞動的貨幣價格時刻與之保持一致,這隻是一種經常性的、偶然性的變動,後者隻會與穀物的平均或普通貨幣價格相協調。而穀物的平均或普通價格,亦受金銀價格的支配,受金銀礦山產量的支配,受運銀到市場所必須使用的勞動量的支配,因而也受所必須消費的穀物量的支配。關於這一點後文中將有詳細論述。
與穀物地租相反,金銀價在長時間內會有很大變動,在短時間內,則往往具有相同或相差不大的同等價值,即具有相同或相差不大的平均或普通價格。在這段時間內,勞動通常也保持著相同的貨幣價格。但穀物就不同了。其暫時性、偶然性的價格可能很高,也可能很低,如今年每誇特25先令,而明年可能漲至每誇特50先令。穀物價格翻了一倍,穀物地租的名義價值和真實價值都會比以前提高一倍,或者說所支配的勞動量或其他貨物量比以前大一倍。而在同期內,勞動與其他絕大多數商品的貨幣價格一直保持不變。
在長時間內,我們不能用一種商品所能換取的貨幣來估量它的真實價值;在短時間內,我們不能用一種商品所能換取的穀物來估量它的真實價值,但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我們都能用這種商品所能換取的勞動量來估量它的真實價值。所以,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勞動才是衡量價值的正確尺度,隻有勞動,才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衡量一切商品的價值。
商品的真實價格是按勞動確定的,所以穩定不變;商品的名義價格是按貨幣確定的,所以經常波動。這兩種價格的區分,對訂立長期契約如長期出租土地等,有很大的好處,但對日常生活中司空見慣的買賣,用處並不大。生活中普通的買賣交易,時間性很強,並沒有多少時間去等待一個合理的價格出現。不管價格偏高還是偏低,人們都會盡快完成買賣,獲得彼此需要的生活必需品。
商品的這兩種價格之間的關係,也因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不同。在同一地方同一時間,商品的真實價格與名義價格成正比。如在倫敦售賣一種商品,所得貨幣越多,那麼在那個時間,它所能購買或支配的勞動量就愈多;所得貨幣越少,它所能購買或支配的勞動量就愈少。但在不同地方,尤其是彼此相去甚遠的兩個地方,這兩者並不成正比例關係。例如,往返英國和中國兩個地方的商人,他們所考慮的,隻是購買商品所用的銀數和出賣商品獲得的銀數之間的差額。在中國廣州,他們用半盎司白銀就能買到在倫敦需要一盎司白銀才能買到的商品,換言之,他們可以將在中國廣州購得的商品運回倫敦售出,得到雙倍的白銀,從而實現百分之百的利潤。
商品的名義價格,常被人們用作評判買賣交易是否合理的標準。由此,人們也越來越注重商品的名義價格,而忽略其真實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