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買殼上市的優越性與存在的問題
(1)買殼上市的優越性表現在:有助於房地產企業突破資金瓶頸,做大做強公司業務。房地產公司以較低成本進入證券市場,免去了發行成本和審批過程。有利於提升公司形象,塑造房地產知名品牌。
(2)房地產企業間接上市也必須具備基本的條件,公司必須有優質資產或良好的在建項目,曆史負擔很輕或沒有,公司具備專業化的管理團隊。以金融街(000402)為例,其前身是重慶華亞,1999年12月北京金融建設集團入主,2000年5月進行資產置換,徹底重組。該公司從事北京金融界總體規劃、土地開發、項目建設,與CBD、中關村並稱首都三大商務中心。改組完成後,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大幅提高,當年業績出現飆升。隨後幾年中,該公司經營業績遠超同行業平均水平,淨利潤淨資產逐年遞增,目前其租售率高達95%,平均租金比全北京市高出約30%。由於該公司開發的主要區域雲集了主要金融機構總部及金融管理機構,有巨大的發展潛力,在這樣的大好形勢下,金融街於2002年成功增發,這是典型的買殼上市的成功案例。
(3)買殼上市存在的問題是:在間接上市過程中,股權收購須支付巨額資金,即使在股權收購協議達成後,涉及國有股股權轉讓須財政部審批,花費時間長。房地產企業取得控股權後,還有一個艱苦漫長的理解融合過程,如何妥善處理新股東與經理層及員工隊伍之間的關係,在最短時間內增強公司凝聚力,這對收購方也是一大考驗。另外,買殼上市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麵對原大股東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曆史遺留問題及上市公司以前形成的債務、合同糾紛、股權質押等情況,收購方必須有豐富的經驗和足夠的耐心。
四、房地產上市公司的曆史與現狀
1.房地產上市公司的曆史回顧
(1)我國房地產公司上市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當時房地產企業是國家支持的主要上市試點對象,深萬科這一房地產龍頭企業就是在那時的大好環境下上市的。但是好景不長,1991年房地產行業遭到宏觀政策措施的嚴格調控。1992年鄧小平同誌南巡講話後,在改革開放的熱潮推動下,房地產開發迅速升溫,房地產類上市公司的股價暴漲,1993-1994年一批房地產公司相繼上市形成了初步的板塊效應。國家主管部門開始察覺到房地產業秩序混亂,存在虛假繁榮的現象,於是1995年下半年,國家明令禁止房地產上市公司配股融資,不予審批高檔住宅、度假村、高檔公寓、寫字樓及四星以上飯店配股計劃。1995年先後出台了《關於嚴格控製限製高標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通知》及《開發區規劃管理辦法》等文件,大力規範開發區、保稅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這一係列行動已表明管理層下定決心對房地產開發盲目投資進行調控。1996年,中國證監會決定暫停房地產業新股發行,這項規定對許多希望上市的房地產企業來說不亞於當頭一棒,房地產行業和房地產上市公司陷入低穀,股價表現也是暗淡無光,經營業績也開始下滑。
(2)經過幾年嚴厲的政策調控後,1998年人民銀行發布《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修改》的文件,這成為鼓舞房地產行業的一大利好,同時國務院把住房產業確定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房地產上市公司終於迎來了春天。1999年上市禁令也被解除,金地股份與天鴻保業先拔頭籌,成功完成了發行上市的工作,房地產上市公司也重新活躍起來。
(3)2001年人民銀行發布《關於規範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2002年8月證監會出台了10號和11號文件對房地產行業公司上市提出更加細化嚴格的要求,房地產企業上市IPO和再融資困難大增。2003年6月,央行又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在房地產界引起軒然大波。2004年證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股票首次發行上市工作的通知》,此文件出台使得許多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的希望完全落空,因為大多數有意向的企業都無法滿足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