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從金融基礎設施和外部環境上看,個人信用製度的滯後、抵押製度在麵臨虛擬的期房抵押時矛盾的凸現、抵押擔保保險機製的不健全和房地產的抵押財產保險的不規範,以及房地產信息體係的不完善,都是誘發金融風險的隱患。在此情況下,信息不對稱和銀行自身體製不健全常常會使銀行麵臨多種風險。
財務信息不對稱風險是金融主體麵臨的最大風險,按人民銀行規定開發企業自有資金達到30%以後才能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但在實際操作中,雖然知道企業的自有資金比例,但實際上很難判斷自有資金的資本金還是借貸資金。
假按揭風險是目前最集中暴發的風險,也是各金融機構重點關注和控製的風險,由於企業申請開發貸款手續較為繁瑣,加之利率高於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所以很多開發商包括一些信譽較好的開發商為了解決資金周轉問題都會操作“假按揭”。雖然各金融機構已經製定有關辦法防範假按揭,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是很難對“假按揭”進行界定。
在個人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一些個人利用銀行房貸金融產品創新的機會套取銀行資金進行其他高風險的經營活動,已經在一些地方盛行。那些冒險精神強、信譽差、最有可能造成不利結果的借款人常常獲得貸款,從而給銀行帶來信用風險。伴隨著金融風險自由化,金融紀律弱化、過度冒險和投機行為事實上是受到鼓勵的,而這種投機行為無疑加大了銀行的信用風險。
另外,對於銀行本身來說,我國銀行預防、控製風險的風險監測預警體係至今仍處於粗放狀態。銀行體係自身的脆弱性、非市場化利率引發的流動性風險都是造成房地產信貸風險難以抵禦的原因。在銀行體製不健全的情況下,市場開拓與防範風險的矛盾還在很大程度上引發了道德風險。基層金融主體在市場化的轉軌過程中,往往會在利益的驅動下,盲目地追求房地產信貸的市場份額、信貸規模,從而違規辦理房貸業務。
基層銀行現行的貸款評估方式是靜態和被動的,缺少一套監控風險的係統。盡管銀行針對房地產企業申請貸款,加強了對抵押標的物的物或信用擔保方的核實等措施,但仍不能解決貸款在後期使用中所麵臨的風險。其主要原因是銀行並沒有針對房地產開發商實際運作能力、項目開發能力、項目成熟度分析、銷售前景分析等方麵進行控製或分析的手段。
可見,房地產金融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信息的不完全,因此防範房地產金融風險的核心問題就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機製。目前各金融主體雖然非常重視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卻沒有很好地進行分析、運用,信息質量的低下和信息傳輸下暢,使得信息價值沒有得到較好的作用。因此,建立網絡化監控體係是銀行防範房貸風險的關鍵。
首先,應設計並建立監控預警體係。借鑒其他國家房地產金融監控預警體係的設計,一般采用以下四類指標:一是生產類指標,通過對房地產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房地產投資增長率、土地與樓宇供應量增長率、房地產投資收益率等指標的分析,監測房地產投資增幅是否巨大,房地產投資的收益率是否過高,當出現地價飛漲,新建麵積增長太快,或轉手率高的情況,說明行業的炒賣投機盛行;二是消費狀況類指標,通過對商品房價格增長率、地價增長率、房價/家庭年均收入指標的分析,判斷房價增長與需求增長是否正比;三是金融類指標,貨幣供給量增長率、房地產貸款增長率、樓宇按揭利率、中長期貸款利率;四是交易狀況類指標,通過監控商品房銷售額增長率、土地轉手率,判斷房地產易是否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