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房地產融資信用(2)(3 / 3)

(2)支持住宅製度改革,幫助購房居民早日實現購房願望。隨著住宅製度改革,過去那種城鎮居民住宅由國家、單位包下來,由國家、單位包建、包分、包管的做法已越來越難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住宅自有化已逐漸成為許多人的共識。但是,住宅自有化能否實現,住宅製度改革能否順利進行,很關鍵的一個方麵在於能否解決居民的購房支付能力。通過住宅貸款,可以解決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增加有效需求,同時使借款購房者提前實現了購房願望。

(3)擴大銀行資產業務領域,帶動銀行相關業務發展。發放房地產貸款,可以使房地產銀行中的一般商業銀行擴大資產業務領域,調整資產結構,改善資產負債狀況。同時,隨著房地產貸款業務的開展,一方麵可以使房地產銀行因實行先存後貸而增加資金來源;另一方麵也會為房地產銀行帶來其他相關服務需求,如提供房地產評估服務、代理買賣房地產以及房地產谘詢業務等,擴大房地產銀行的中間業務。這都有利於提高有關銀行信譽,增加銀行無形資產價值,有利於房地產銀行創造更好的效益。

房地產融資信用調查

現代經濟運行需要各經濟主體對客體的信用狀況有最大限度的了解,當銀行向個人或者企業提供貸款或其他服務時,能夠準確地把握與企業還款能力有關的信息和信用等級狀況,是決定貸款資金能否及時收回或投資決策是否正確的基礎條件。

一、房地產融資信用調查和分析的內容

1.房地產融資信用調查與分析的主要內容

(1)對個人的征信調查。個人貸款中大部分為個人購置房屋的貸款,對個人貸款申請者所進行的信用調查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麵著手進行。

①個人品行狀況。這主要是指個人的還款意願。銀行可以通過借款人的曆史記錄或借助專業征信機構來掌握其信用情況。判斷個人品行的三個重點是經曆、個性和平時的行為。

②償債能力。貸款銀行可以借助以下三個方麵資料判斷借款人的償債能力。

A.職業。個人貸款基本上是靠借款人未來收入償還的,因此,銀行需要了解借款人是否具有正當職業。如果有的話,著眼點應放在借款人服務的工作單位的安定性和借款人本身的職業、服務年限及收入狀況等方麵;沒有職業或職業不穩,收入來源就缺乏保證,其償債能力就相對較差。

B.其他收入。個人擁有的資產(如有價證券和存款等)是個人經濟實力的表現,能體現其償債能力。這些職業外的資產收入越多,其償債能力就越強。必要時,借款人可以通過處理其個人的這些資產來取得資金,償還債務。

C.其他債務。銀行必須知道借款人的債務數額、償還期限。因為這些債務及其狀況會削弱借款人的償債能力,借款人的各種收入扣除其他債務的償還額以後才是對銀行的實際償債能力。

③擔保品。個人貸款一般需要擔保,個人房地產貸款的擔保通常以抵押擔保品的形式來實現。通常是以個人貸款購置的房產來充當擔保品,當然,也有以權利(如債券、存款單等)質押的。

(2)對企業房地產融資申請者進行的信用調查與分析。結合我國國情並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做法,可以將房地產企業融資所需要進行的信用設想與分析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麵。

①企業主管人因素。

A.企業主要管理決策人員的情況。分析一個企業的信用。必須了解該企業主要的經營管理人員的有關情況,這包括他們的主要經曆、學曆和能力及社會關係。因為這些都會對企業的經營有著重大影響,一個具有豐富商業經驗的人,往往能使企業在不利的形勢中擺脫困境。學曆可以反映企業負責人的理論水平和知識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而經營管理能力又與企業負責人的經曆、學曆等因素的影響有關。企業負責人員的社會關係也是要了解的因素,社會關係好的企業在采購、營銷和籌資等方麵往往會有便利。企業負責人之間的親疏關係和協調程度、企業負責人對員工是否在號召力、對房地產等相關市場的反應是否靈敏,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同時了解企業負責人員的年齡和健康狀況也很重要。這能使銀行借以評價其重要負責人員由於疾病或死亡所產生的企業風險。

B.企業的借款資格和還款能力。

a.借款資格。借款企業必須依法登記,持有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的經濟核算,擁有正常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在銀行開戶、並有一定的存款餘額,擁有相應的、可供抵押的資產或能提供保證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