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房地產抵押貸款(3)(2 / 3)

(3)貸款的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公積金貸款的期限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最長不超過30年。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一般按照國家規定在住房公積金計息利率的基礎上加規定利差,並隨同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的調整而調整,如目前上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年利率1至5年為3.6%,5年以上為4.05%。住房公積貸款的還款方式主要有按月等額本息還款和按月等額本金還款兩種。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和監督

建立規範和高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與監督機製,是實現住房公積金安全運用和保值增值,以及實現住房公積金政策保障性和社會互助性的根本保證。

1.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原則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所有的住房基金,實施統一歸集管理後,社會積累總額巨大,積累增加速度快,因此,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受到政府部門的重點關注。

根據各地的實踐經驗,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製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指出,住房公積金管理要堅持以下原則:①責權利一致,由各級政府設立專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核算和編製使用計劃等管理工作;②地方政府和專業銀行是委托與被委托關係;③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能當作金融機構,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一律由當地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專業銀行辦理。④住房公積金要專款專用,隻能用於住房建設和住房改革,嚴禁挪作他用。

2.住房公積金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運作的則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麵履行下列職責:①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製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②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③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④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⑤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⑥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實行統一的規章製度,進行統一核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①編製、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②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③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④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⑤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⑥編製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⑦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3.住房公積金的監督

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使用等,應當受到財政和審計等政府部門的全程監督,同時,更應接受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監督,即社會監督。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受社會監督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麵:①接受社會審計部門的審計,審計內容包括住房公積金的收支情況,住房資金的運用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成本費用開支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納稅情況等;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結算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須將包括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向社會公布,並且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歸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基金、參與建房計劃、發放個人貸款和資金增值等;③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銀行不得拒絕;④職工有權揭發、檢舉、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四、我國住房公積金製度的發展構想

1.我國住房公積金製度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隨著我國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全麵推開,我們麵對的將是以職工個人購房消費為主的買方市場,在這種形勢下,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製度暴露出一些弊端,製約了房地產經濟的發展。

(1)住房公積金覆蓋麵窄,繳交率低。根據建設部資料,截至2003年9月,按照在崗職工計算,全國還有約40%、4430萬職工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製度。有相當一部分城鎮職工因單位的經濟效益差而遲繳甚至不繳住房公積金,此外,大部分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的職工未能進入公積金體係。但是在中國,往往是這些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需要最迫切,也最需要獲得政府的政策扶持。另外,我國大部分地區實行單位、個人各按職工工資5%的比率繳納住房公積金,在我國人均工資水平較低的情況下,人均歸集金額非常有限。因此,盡管近幾年我國住房公積金增長速度較快,但目前高房價、低收入的現狀下,公積金總的歸集規模還遠遠滿足不了住房生產與消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