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迫於高漲的CPI壓力。據國家統計局19日發布的最新數據,6月份CPI上漲幅度高達4.4%,今年上半年CPI同比上漲3.2%,下半年及全年CPI漲幅將超過3%。而糧價的波動被認為是造成CPI上漲幅度過快過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這種情況下,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有可能為CPI的上漲推波助瀾,與國家經濟的宏觀調控的主旨相違背。
第三,與托市政策的調整有關,我們對此進行重點分析。
目前早稻價格的高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托市托上去的。關於這一點我們曾經有公開論述。那麼國家為什麼要對2006年托市稻采取加價銷售的方式從而將市場價格托上去?要知道2005年托市稻開始銷售的時候並沒有采取加價的形式,當時是以最低收購價作為底價的。由於2006年托市早稻采取加價銷售,初期遇到了嚴重的銷售困難,每場僅成交3萬噸左右。鑒於加價銷售不暢,當時許多市場人士皆預測後期國家會調低底價,以促進銷售。當時筆者在2007年3月份第90期《華南糧食信息》上撰文指出:調低底價是不可能的,因為“調低底價將會使得之前的托市努力付諸東流,並且對今年的新糧上市期間的價格造成極大壓力,從而政府被迫再次真正啟動最低收購價政策,這顯然是政府不願意看到的。政府的意圖顯然是希望通過最低價收購政策將市場價格維持在一個合理或者說目標價位,盡量避免在今夏又一次真正啟動托市收購。讓該政策備而不用,這才是政府宏觀調控的上佳選擇”。事實證明,通過不調低2006年托市早稻銷售底價,國家運用市場手段達到了將新稻收購價提升到1.4元/千克之上的目的,從而避免了國家今年再一次真正啟動最低收購價政策。因為托市收購雖然可以維持市場價格穩定,保護農民利益,但畢竟是對市場的一種幹預,容易扭曲價格、對市場帶來消極影響。現在通過市場自身將價格維持在政府的目標價格之上,使糧食生產者的利益得到保護、財政支出大大減少、市場得到健康運行,從而讓最低收購價政策達到“惠而不費”的理想效果,政府何樂而不為?我們可以作這樣的假設:如果2006年托市早稻以最低收購價作為底價銷售,那麼今年早稻上市時市場價格很可能低於1.4元/千克,從而以1.4元/千克作為最低收購價的托市政策又必須啟動。而通過加價銷售,不用啟動托市政策就可以達到托市政策一樣的效果,這樣的市場宏觀調控行為顯然是最經濟的。
當然2007年新稻收購價能穩定在最低收購價之上,另外一個因素也是由於早稻的庫存消費比相對於小麥而言偏低,否則就沒法解釋同樣是加價銷售,新麥上市之初的價格大部地區低於最低收購價。無論如何,加價銷售還是有效地提升了糧食的市場價格,從而可以有效減少國家在新的年度裏因托市而收購的糧食數量。
加價銷售的另外一個作用便是激勵其他市場主體在新糧上市期間收購的積極性,因為後期國家托市糧銷售沒有便宜貨。這樣通過調動市場主體的收購積極性,國家也可以有效減少托市收購量。
可見托市政策的調整,特別是不再將托市全部的重點放在新糧收購上,通過其他相關調節手段,達到同樣的托市效果,將是政府日後所追求的目標。
(此部分完成於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