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監督機製不健全

我國正處於體製轉軌的過程中,強化對公共產品的監管尤為重要。一方麵是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有效監督。而對農村公共資源的使用過程缺乏有效監督,主要是由於信息的不對稱、預算的不完整性和行政體製改革的滯後等原因造成的。另一方麵是監督主體單一。對鄉鎮政府主要是黨政內部監督,缺乏外部監督,監督機製難以起到有效的監督、反饋、控製和協調作用。在村級組織中,村委會成員是管理的主體,村民是監督的主體。然而目前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監督還不能將這些特點有效地發揮出來,原因就在於監督主體製約權力的能力比較軟弱。使得民主監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或者是捕風捉影的監督造成幹群之間的對立,或者滯後的、零碎的監督無法有效地製約濫用的權力。

三、甘肅省新農村建設中公共產品配置機製的創新

(一)根據實際需要和政府財力有次序地提供農民最需要的公共產品

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既要考慮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所處的階段和農民需求的層次,又要考慮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農村地區所存在的需求差異,在政府財力許可範圍內,根據輕重緩急,循序漸進地提供。甘肅省當前需要重點供給的公共產品是: (1)農村醫療衛生。目前醫療費偏高,農民看不起病的現象普遍存在,特別是大病救助體係不健全,農民基本醫療保健得不到保障。因此應當健全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係,包括健全衛生防疫體係、衛生保健體係和鄉村醫療機構,配置高素質的醫療衛生人員。 (2)農村社會保障。一方麵要加快完善農村醫療保險和農村養老體係的建設,另一方麵,盡快建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貧困人口救濟製度在內的社會福利體係的構建。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但由於報銷標準低等原因客觀的存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同時,隨著農村核心家庭的增多和勞動力流動的加快,農村傳統的養老製度即家庭養老和土地養老已麵臨嚴峻的挑戰,老有所養問題日益嚴重。 (3)農村教育。要把農村職業教育和農村義務教育放到同等重要的戰略地位,共同發展。逐步改變目前”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體製,逐步上收農村義務教育職責,加大對農村教育投入力度。 (4)農村基礎建設。這方麵政府欠賬較多,因此要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長期投入力度。

(二)建立中央、省、地方、農民四位一體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製

發達國家將公共產品根據服務範圍的大小,通常分為全國性的公共產品、地區性的公共產品和社區性的公共產品3類。不同範圍的公共產品應有不同的供給主體。理論上講,全國性公共產品應由中央政府提供,地區性公共產品應由地方政府提供,而社區性公共產品應由社區提供。然而,麵對中國的具體而特殊的國情,這一理論的實施有其局限性。分稅製後,財政收入由地方向中央、省級政府集中的趨勢明顯,尤其是中央財政的”兩個比重”明顯上升。農村稅費改革後,縣鄉財政普遍”吃飯”都非常困難,如果再讓基層政府提供全國性公共產品和超越基層政府職能範圍的地區性公共產品,有悖於公平原則和受益原則。為此,國家應根據農村公共產品的不同性質,采取以中央、省級兩級政府為主導,地方財政適當配套的方式,使各級政府財權和事權相統一。著重解決與當前農業經濟發展、農民生活緊密相關的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

(三)建立公共財政體係,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公共產品供給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