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執行者的“安危”,政策的主導者可以充分利用自己在企業內的威勢和影響力,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偶爾出麵,當好執行者的保護傘,給那些可能違規的強勢群體造成一種表麵的震懾性作用:執行者隻是在奉命行事,執行者也是身不由己,真正的主導者在高處觀望,不能單純責怪執行者的執法行為。從而,將強勢群體的矛頭從執行者身上巧妙地引開,避免強權政治強加於執行者身上,從而最大限度地讓執行者得到保護。
2006年初,針對公司辦公區域各類車輛隨意亂停亂放,上下班時間各類車輛經常阻塞正門出入的現象,我們對車輛停放實現了畫線分區、對號停放的做法。我們將董事會成員的車輛、辦公區職員的車輛、外來人員的車輛劃分為三個停放區域,並在對應的水泥地麵噴上了紅色編號,圍牆下方設置了顯眼的標誌。然後,當麵知會內部人員的車輛對號入座,彼此互不串位,互不侵占,外來車輛按值班保安的指揮臨時停放。這一做法,將各類小車的停放和進出做到了有序化管理,徹底改變了以前的亂象。
接下來,為改變摩托車亂停亂放的現象,我們又在辦公樓院內側翼,距離進出大門接近300米的圍牆邊上,劃出一個專門的區域,搭建起一個雨棚,職員的摩托車統一調整到這個摩托車停放區,按先來後到的順序排列放置。
起初,所有職員都能按章行事,自覺地將摩托車停放到規定的區域。可是,好景不長,一部分職員為了圖省事,為了下班時間少走幾步路,方便自己早些離開,於是,每天上班打卡之後,他們還是將摩托車順便停放到了門崗保安室旁邊,擠占了外來臨時停車區一半的位置。人力資源部門發現這一現象後,幾次要求門崗保安督促這些不自覺的職員嚴格按規定位置停放,可是,收效甚微。每天照樣有十多部摩托車若無其事地繼續停放在這一顯眼的位置。這些職員對公司規定置若罔聞的結果,一是影響了公司院內的整體美觀,二是導致外來車輛過多時車位擁擠,不便於調度,三是讓其他職員有戲可看,感覺公司對這些特殊人士似乎束手無策、奈何不了。
一天上午10點多鍾,我路過保安室門口,看到這一現象後,首先詢問值班保安:“為什麼不勸阻他們將車停放到規定的地方?是不是後麵的停車位不夠?”
保安隊長走了過來,似乎有很多難言之隱:“停車位那麼多,哪裏會不夠呢?是他們懶得跑那麼遠,勸阻過多次了,但他們根本就不理睬。你可以查查,隻要是敢在這兒停放的,都是些大爺,都是皇親國戚。正是因為他們帶了頭,其他個別職員也跟著學。這些人,我們一個也得罪不起啊。我們得罪了他,他就會報複我們,從此盯上了我們,今後,我們還能有好日子過?”
我告訴保安隊長:“統一的規定,必須統一執行,不能有特殊的員工!你再勸他們一次,如果不聽,那麼請你告訴他們,我不會客氣了。”
保安隊長憂心忡忡地建議道:“看到他們神氣的樣子,很多人都不敢招惹,還是你親自找他們談一次話吧。我們出麵,他們隻會針對我們。”
我回答他:“我親自找他們談話?你別太抬舉他們了!我已經給各部門經理們開會講過了,政策早就一級一級傳達下去了,也公告過了。他們不是不知道,卻要明知故犯。那好,咱們幹脆一不做二不休,現在就開始收拾他們,將停放在這裏的摩托車統統放掉車胎裏的氣,他圖省事,我讓他更麻煩!”
保安隊長遲疑不決地說道:“可是……可是……他們還是會問起這事啊。如果向保安問起是誰放氣的,我們能不能說是你下令讓我們放掉的?”
“別這樣遮遮掩掩地說了,我幹脆惡人做到底。”我告訴保安隊長,“你如果這樣委婉地說,他們還是可能會同你們糾纏下去。你直接告訴他們,是我親自動手放掉的。他們不服,你讓他們來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