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訴他:“你目前的主要問題,並不是急於聘請職業經理人,而是首先強化管理基礎。落實到具體行動上,也就是如何充分授權,如何將責、權、利分配給各級管理者的問題。先跨出這一大步,讓各條塊、各部門負責人成為獨當一麵的職業人士,你就相當於自己培養出了許多個職業經理人。這種權力分散的形式,可能你更容易接受。做好了這件事,既能讓你從繁重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又能讓你真正放下心來。這種權力結構對於企業的風險也更小。這樣一件一舉三得的大事,可能是你目前的首要任務。”
又聊了半天,員工們開始下晚班了。劉總站直身子,吩咐老板娘叫來幾個陪客,一定要我隨他們去外麵進餐,體驗一下當地風味。我不便過多推脫,便同劉總一邊繼續剛才的話題,一邊朝外麵走去……
倉管拒絕做義工
源頭上出現的問題,必然引起各環節的連鎖反應。僅從環節上解決,又必然導致不公和內耗。隻有透過現象看本質,找出發生問題的根源,並從源頭上加以解決,才能避免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
星期天上午休息,值班保安打來電話:“供應商送來一車貨,我們通知倉管員來收貨,讓他們點數之後放入待檢區,等到明天上班檢驗了再入庫。可是,找了兩名倉管員,都是百般推諉,不願來收貨。你看怎麼辦?”
我未加思索,隨口說道:“你找倉庫主管就行了,讓他來安排收貨。你不用一一找倉管員,你又不是他們的領導,人家自然不會聽你的調遣了。”
保安回答:“剛才打電話找過倉庫主管了,他昨晚就到外地休息去了,趕不回來。他讓我自己找倉管員收貨。”
這些家夥,一個比一個會推諉!我聽到保安的回答,帶著惱怒的情緒回頭再一想,這事不對頭啊,供應商休息時間送貨來,是采購與供應商協調出了問題。倉管出現推諉的現象,不能完全怪他們。一則這類臨時性短時間職員加班,公司規定為義務勞動。沒有加班費刺激,他們不情願也在情理之中。二則他們好不容易有一天休息時間,我們卻要臨時占用他們的休息時間,他們心裏自然就會不痛快。不願來做義務勞動似乎也有道理。我們提倡規範化管理,也應該規範員工的休息時間,在企業法定的休息時間內盡量不打擾他們,更不能要求他們拋開自己的私事來做義工。員工沒有過錯,是我們要求過分了。休息時間本來就是他們自由支配的時間。誰都有一些自己的私事,誰都不可能時刻在待命,遇到這類事情,我們沒理由要求對方無條件放下自己的私事而臨時跑來做義工。真正要解決問題,還是要追根溯源,要從采購開始追究!
想到這裏,我拿起電話告訴值班保安:“請通知采購部經理,讓他安排采購員來收貨,按照采購下單的數量先點數。是誰經辦采購的這批貨物,最好就由誰來收貨。就說是我這樣決定的,讓采購經理去安排他的下屬吧。”
過了一會兒,采購經理給我打來電話,雖然不敢直說是我的指令有問題,但他對這一指令明顯不滿,他巧妙地通過發泄到保安頭上而含沙射影地表現出來了。從其不友好的口氣中,我可以聽出他的不解與不滿:“是不是保安搞錯了,讓我安排采購員去收貨。這保安是不是腦子進了水?明明這是倉管員的職責,與采購無關啊,怎麼讓采購員來履行呢?”
我起初本想對他解釋一番,但聽到他抵觸情緒表現得實在是太過張揚,於是不得不針鋒相對,不得不以強勢的態度去堵死他推諉的退路。我以命令的口氣回敬他:“是我讓值班保安這樣通知你的,你不用在這個問題上糾結了。讓你安排你就安排,有什麼不滿,明天上班再說,現在先執行。要是實在安排不下去,你自己親自去收貨!”說完這些,我迅疾掛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