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各單位要建立係統管理維護記錄本,實行係統維護記錄製度。對故障的發生時間、表現、解決辦法、結果以及對係統進行的版本升級、運行環境更改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並要維護人員或係統管理員簽字。係統管理維護記錄本的登記要條理清楚、時間準確、字跡工整。
第四十一條對於兩個以上的係統維護管理人員應進行合理的分工,充分發揮係統管理人員的作用,不斷加強電算化的技術保障,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的係統維護管理體製。
信息安全保障製度
第四十二條財務信息的安全是指信息不丟失、不損毀、不向無關人員泄露、不被非法修改。保障信息的安全要從技術和管理兩個方麵著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十三條財務數據的備份或保存介質可采用磁帶、光盤、微縮膠片等。網絡服務器在引進時必須配置磁帶機或可讀寫光盤機或其他存儲介質。沒有條件的單用戶單位可短期內用軟盤、硬盤備份,以後向光盤和磁帶機等存儲介質過渡。
第四十四條要經常對係統中的數據進行備份,以便在計算機發生故障時可將數據恢複到最近狀態。數據備份的目標是防止任何時間發生的硬、軟件故障以及人為失誤造成的數據損毀。因此,原則上要求在發生業務的當天部進行備份。
推薦的數據備份模式為:
(一)與每星期的七天對應的七個備份循環覆蓋:
(二)最近三個月月末的備份:
(三)每年年末的備份:
(四)備雙份以上,存儲於不同的地點。
第四十五條對備份的數據應加強管理,防止被非法拷貝或毀壞,要對其內容及運行環境(如財務軟件的版本)等進行記錄。網絡版的備份應連同主控數據庫(master)一並備份。
第四十六條參加財務軟件開發的單位或專職從事係統維護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軟件的技術資料、源程序和加密措施。
第四十七條對會計數據的備份、恢複、轉出、轉入的權限都應嚴加控製。嚴禁未經授權將財務數據拷貝出係統,轉給無關的人員或單位;嚴禁未經授權進行數據恢複或轉入操作。
第四十八條實行聯網的單位要采取各種措施來保障上網數據的安全性。要嚴密控製好財務數據庫及其服務器的口令,控製好各用戶的口令。
第四十九條具有財務管理信息係統版權的單位,其軟件的有關源程序及設計文檔由係統管理員負責保管。
檔案管理製度
第五十條財務管理信息係統檔案包括:
一、每年一次的數據庫備份:
二、財務軟件升級前的數據庫備份:
三、打印輸出的經過蓋章簽字的會計資料
四、每年一次的經係統管理員簽字的係統管理維護記錄本:
五、所有版本的係統、網絡、數據庫、軟件;
六、軟件的開發文檔、源程序:
七、其他應該存檔的資料或數據。
第五十一條打印輸出的憑證、報表、賬簿等各種會計資料的保存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數據庫的備份要永久保留。以膠片、磁、光等介質保存的數據的檔案必須有雙份備份,並分別存於不同地點,並按照有關規定保存在溫濕度適宜、陽光不直射,下能被損害的場所。
第五十二條以磁介質存儲的數據應定期更換新的介質,進行再拷貝。
第五十三條本章本及內容按照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財務管理信息係統的推廣製度
第五十四條各企事業單位都應按照總公司統一的部署開展財務管理信息係統工作。工作中要解決好總公司統一規定、標準、規範與本單位實際相結合的問題。建立一套符合規範、高效的工作體係。
第五十五條各一級單位要由核算部門負責組織業務骨幹,依據總公司《工業企業內部會計核算辦法》、《基礎數據庫結構及代碼方案》和《報表數據庫結構及代碼方案》等,進行本單位編碼的細化、科目的細化、內部標準報表的製定以及核算辦法的標準化工作。
第五十六條在推廣過程中,要盡量采取分專業、集中初始化方式,以便集中解決問題縮短推廣時間。
第五十七條建立財務管理信息係統工作體係應遵循循序漸進、逐步完善的原則。要有步驟地實現普及、替代手工記賬、與係統外的數據交換、數據共享、穿透查詢等。要首先搞好核算體係的建設,然後實現預算控製、輔助決策。
替代手工記賬
第五十八條采用計算機替代手工記賬,是指應用財務管理信息係統輸入會計數據,由計算機對會計數據進行處理,並打印輸出會計賬簿和報表。替代手工記賬是財務管理信息係統的目標之一。
第五十九條在替代手工記賬的過程中,由於計算機與手工並行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強度比較大。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已經用其他財務軟件實現脫離手工賬的單位,其機器打印輸出的會計資料視同手工資料。
第六十條財務管理信息係統建立後,有相應的設備和技術力量,並且計算機與手工並行三個月核算結果一致者,具備脫離手工記賬的前提條件。替代手工記賬驗收由各單位自己主持進行,報總公司財務局審批。申報材料的內容包括:
一、實施電算化的起始時間:
二、自動記賬、自動出表的時間:
三、三個月的會計資料的起止時間:
四、設備及技術力量保障程度:
五、普及情況:
六、規章製度建設情況:
七、電算主管及係統管理員。
第六十一條脫離手工記賬驗收標準。
一、資料準備
1.連續三個月的計算機賬頁、報表。要求如下:
(1)賬頁、報表與機器產生的賬頁、報表一致;
(2)上述兩套資料若存在不一致須以文字形式說明原因:
(3)計算機產生的報表,除因個別專業子係統本投入使用而無法取數外,其他數據必須由計算機自動產生。
2.有一個月數據的查詢分析資料。要求如下:
(1)條件餘額的查詢目的描述及打印結果:
(2)任意賬頁的查詢目的描述及打印結果:
(3)自定義一份報表並打印其結果,對其業務含義進行說明;
(4)對報表數據進行圖形分析的描述及打印結果。
3.科目設置打印件一份,並符合科目標準化。
二、管理製度要求
1.有明確的電算化崗位分工。
(1)電算主管:
(2)係統管理員:
(3)審核記賬員;
(4)軟件操作員。
2.有嚴格的係統權限管理及操作製度。
3.能夠嚴格執行數據備份製度及數據安全保障措施
4.能夠嚴格執行機房管理製度。有防病毒措施。
三、實施程度要求
1.有三分之二的財會人員會進行憑證錄入、賬務查詢等操作。三分之一的財會人員會進行報表定義:
2.基本實現誰的業務誰處理的原則:
3.會計主管了解係統的基本功能,掌握科目體係的設置:
4.有部分人員能夠熟練地從係統中獲取自己所要的數據,能夠利用軟件進行一些分析操作。
第六十二條驗收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負責的精神。不走過場,也不拘泥於小節。對於資料準備嚴重不全、規章製度明顯有缺陷的單位,堅決不能通過。對於非原則生的問題,不會導致數據不實或丟失的問題,應提出改進意見並有條件的予以通過。
第六十三條驗收中不搞一刀切,允許個別單位為某些科目保留手工賬。對個別有待命情況的科目,隻要不影響整個核算的正確性,且資料準備水平、工作程序等其他指標達到要求,也準予通過。資料不齊的在其準備齊全後發給通知書。
第六十四條驗收不通過的標準:
一、三個月的賬表少一個月以上者:
二、科目設置嚴重脫離標準化者:
三、查詢分析資料缺兩項以上者:
四、沒有崗位分工,或崗位分工中沒有明確電算化主管、係統管理員、審核記賬員、軟件操作人員者:
五、數據沒有備份或沒有足以恢複數據的備份者:
六、權限分配混亂、存在嚴重越權現象,可能導致數據毀損及會計數據的不安全、不真實者:
七、無安全保障措施者:
八、會憑證錄入的財會人員少於1/2,會進行報表定義的少於1/4者:
九、財務主管對財務管理信息係統一無所知者:
十、沒有固定專用的財務管理信息係統軟件、硬件者:
十一、其他嚴重不合格的問題。
第六十五條各單位要將驗收結果通知當地財政部門、中企處、稅務部門、審計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各一級單位應在脫離手工記收後的三個月內,將脫離手工記賬情況報總公司財務局。
第六十六條脫離手工記賬對係統的管理維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數據更安全,操作更規範,處理故障更及時。因此各單位在申請脫離手工記賬時一定要把本單位係統維護力量以及獲得係統維護支持的能力作為一個重要的因素來考慮,同時切實加強自身的維護力量。
培訓與獎勵製度
第六十七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財務管理信息係統培訓工作。分期分批地對所有財務人員進行電算化上崗培訓,培訓完畢要嚴格組織考試工作,經有關部門認可對考試通過的人員發給電算化上崗證。條件成熟的單位,可實行持證上崗。
第六十八條培訓工作中,要重點進行係統管理員、電算審查員、數據庫管理員、網絡管理員的培訓,同時要提倡財務主管了解財務管理信息係統。
第六十九條各單位要鼓勵財會人員積極學習有關財務管理信息係統知識,積極參與電算化的實施工作,不斷研究本單位的業務需求,逐步擴大電算化的應用範圍,開展深層次的應用,完善電算化的工作體係。對工作成績好的單位以及積極鑽研電算化業務,技術水平高的人員,應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對於成績差的進行批評。
附則
第七十條本辦法由總公司財務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財務快報編製說明
一、填報範圍
本表適於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核算,並能夠編製完整財務決算報表的國有及國有控股的企業和單位。
1.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國家或國有企業(單位)作為出資人之一,國有投資份額(包括國家資本和國有法人資本)占被投資企業實收資本50%以上(含50%),或者雖未擁有多數股權,但對被投資企業擁有實際控製力的企業。具體包括:
(1)國有投資各方占等額股份的企業,由委托管理一方按“合並會計報表”製度進行合並後編報企業財務快報,或按股權比例進行合並後編報企業財務快報。
(2)間接控製的企業指通過子公司而對子公司的子公司間接擁有其過半數以上國有權益性資本。
(3)直接與間接控製的企業指母公司雖然隻擁有其半數以下的權益性資本,但通過與子公司合計擁有其過半數以上國有權益性資本。
(4)多方國有單位投資的具有實際控製權的企業。控製權指能夠統馭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以此從企業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2.國有單位:包括事業單位和實行法人責任製的基建單位。
二、指標解釋
1.銷售(營業)收入淨額: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產生的收入扣除折扣與折讓後的淨額。此項目應根據相關行業的“產品銷售收入”、“商品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營業收入”、“經營收入”、“工程結算收入”等科目發生額扣除相應折扣與折讓後的淨額填列。
2.其他業務收入:是指除銷售(營業)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材料銷售、代銷代購、包裝物出租等收入。
3.銷售(營業)成本: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
4.銷售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日常活動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款項,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等。
5.營業(經營)費用:是指企業營業(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本項目包括: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企業的營業費用,及未執行《企業會計製度》的工業企業的“產品銷售費用”、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民航運輸企業的“銷售費用”、農業企業及旅遊等服務類企業的“營業費用”、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進貨費用”等。
6.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7.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彙兌損失(減彙兌收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本項目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在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按規定應予資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項目核算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