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為: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價值風險變動很小的投資。
2.“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公司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
3.“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彙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等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彙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等設置明細賬。公司應在“信用卡”明細科目中按開出信用卡的銀行和信用卡種類設置明細賬。
三、外幣核算
1.公司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並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2.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彙中間彙價作為折合率。月份終了,公司應將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按照月末國家外彙中間彙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彙賬戶的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外幣賬戶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麵餘額的差額,與在建固定資產有關的予以資本化,無關的作為彙兌損益,列作當期財務費用。
××公司會計核算處理辦法範本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會計事務處理除法令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定辦理。
第二條會計原則與會計方法的采用,應考慮到能充分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其處理原則應前後一致,不得任意變更,這樣一來會計結果便於比較分析,基於重大原因必須變更者,應依法令規定程序辦理,並將變更原因、變更期限及累計影響金額,於財務報表內注明。
第三條公司營業決算的會計年度自公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條會計結果的表達,與會計事項的計算及記錄,應予以重視。
第五條會計科目排列次序應依科目性質分別按其流動性、重要性、清償期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準。
第六條會計資料所示金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特殊情況下須以外幣表達者,仍應在各該會計資料中,按國家外彙牌價將外幣折成人民幣。
資產
第七條資產購入以取得所有權為原則。
第八條資產的入賬價值,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為準。所謂成本,包括下列項目:
一、資產取得時的淨值或自製的成本。
二、資產取得時的傭金、稅費、法律登記及其他因獲得使用權及所有權之一切費用。
三、資產依原定使用目的前的驗收、檢查費用。
四、資產運達原定使用地點的運輸、保險、儲存及裝卸等費用。
五、自行建造資產所必需的材料、人工及依成本原則所應負擔的間接費用。
六、使資產合乎於原定目的的整理、安裝及調試費用。
七、資產在運輸中的損耗,除應由承攬人賠償者及非常損失外,其正常損耗應由該項資產完好部分負擔。
八、增加原有資產價值或效能所支付的費用。
資產因使用目的或地點發生變動而引起上述各項費用的重複支出,不得列為該資產的成本。
第九條資產的取得為支付現金者,其所支出的現金數額,即為該項資產的成本,非支付現金而以其他有形資產或勞務交換者,依所交付資產或勞務的成本為該項資產的成本。
第十條延期或分期付款所得資產價款及其利息與現購價格問的差額,屬裝置期間的固定資產者列為該項資產的成本,其屬流動資產者得按期作為該期的財務費用列賬。
第十一條以債權交換而取得的資產,應依所取得資產的市價計算列賬。前項資產無市價者,以客觀合理的方法予以估計,其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因贈與或捐獻而獲得的資產,依其市價計價列賬。前項資產無市價者,以客觀合理的方法估計。
第十三條資產價值或使用權的存續為有限期者,應於限期內將其價值依合理而有係統的方法分期攤銷,轉作費用或其他資產的成本。
一、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以年限為基礎的,應依照所得稅法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的規格,其不能適用年限為基礎者,得采用工作數量或其他類似基礎,以符合資產效能的實際耗減程度。
二、土地的使用權力,在其可預見效能的期間內,應分期攤銷。
三、發發行債券費用應於債券存續期中攤銷。
四、開辦費用應於組織或建廠於正式營業起5年內攤銷。
五、租賃固定資產改良的成本應按租賃期間攤銷,其使用年限少於租賃期間者,按使用年限攤銷。
六、無形資產的攤銷,依其效能存續期間為準。
七、預付費用應於其歸屬時將其轉銷。
八、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備抵呆賬的提列,應以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的餘額為準。
前項資產的價值或使用權,倘其限期尚未屆滿前,已失其產生效益能力,則尚未攤銷餘額,應在扣除可預計的殘值後,悉數記作損失。
第十四條資產在本公司內部轉移或形態改變,除基於成本會計的規定而另計其金額外,應不改變其原有賬麵價格,但訂有內部計算盈虧者,得以內部往來相互補貼。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的賬麵價值,由於時價的長期劇烈漲落,或其他國內外經濟情況的變化,確實無法表現其真實情況時,以適當的資料補充說明,或依法定程序,報請有關機關核準變更其賬麵價值。
第十六條存貨(包括商品及材料)領用的計價,應以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前項計價方法經擇用後,不得任意變更,但因特殊原因,得報請有關機關核準後變更的。
第十七條資本支出及費用支出的劃分,凡因支出而取得的效益僅屬於本期者為費用支出,其效益屬於本期以後者為資本支出。
第十八條存貨於每年結賬時,其盤點與賬麵發生的盈虧得報請總經理核準後列為當期的收入或損失。
負債
第十九條各項負債入賬,悉依其應清償的數額為標準。
第二十條清償的數額,應為已經獲得債權人同意的數額,其無法或尚未取得債權人同意的債務,其數額得依據事實估計,或有負債或支付承諾性質的債務者,應於財務報表內注明。
第二十一條長期負債的到期日在一年或超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者應於年終或期終轉列流動負債。
第二十二條公司債的溢價或折價,屬於該項債務的調整項目,並應於債務存續期間以係統的方法,調整其利息。
第二十三條清理外幣的債權債務,如因折合率變更而發生賬麵差額時,其差額應列為清償時期的收益或費用。
股東權益
第二十四條股東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為投資者所持有的權益。
第二十五條實收資本以核準登記的數額為準,本公司資本額的增減應依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投資人投資為現金以外的資產,其作價不得高於繳付時的公平市價。
第二十七條公司獲有盈餘時,除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及提取法定公積外,必須依照公司章程進行盈餘的分配,但有累積虧損時,應先彌補。
收入
第二十八條收入係指下列各項而言:
1.產品銷售與勞務服務的供應所獲得的收入。
2.其他業務收入。
3.其地與業務無關的收益,應列入本期的損益。
第二十九條所獲得的收入為現金以外的資產者,應依照該項資產公平市價或所供給產品或勞務的售價,作為收入數額。
第三十條收入的認定,須於債權已經發生的同時並有資產獲得或債權的成立或債務的抵消。
費用
第三十一條與當期收入相配合的支出就是費用。但與當期收入相配合,但無潛在收益能力的支出為損失。
第三十二條費用係指下列各項而言:
1.凡為獲得收入所必須供給的產品或勞務的成本,
2.凡為促進獲得收入而消耗的各項費用。
3.凡為維持收益能力的繼續存在所消耗的各項費用。
4.其他與業務無關,應由本期負擔的費用及損失。
第三十三條費用依所支付的現金數額或耗費資產的成本,或所負擔的債務予以估算費用額時依合理方法予以估計。
第三十四條當期收入應與當期支出配合,如所獲得的收入,已經列賬而有關的費用尚未發生,該項費用依合理方法估計列賬,已開支但未收實效的費用,該項費用應先以預付費用列賬。
會計報告
第三十五條會計報告的編製,除另有規定者外,應先了解對方的需要,再決定報告的內容及格式,尤應加強對內部各管理階層的報告。
第三十六條會計報告對於下列事項應予注意,或另以附表補充說明。
一、流動資產賬麵價值與市價有重大差異的。
二、短期及長期投資中有價證券的市價。
三、存貨的計價方法。
四、固定資產折舊及最近重新估價日期與方法。
五、因借款而提供擔保資產及其相關債務。
六、公司債務償還時間、利率及有關事項。
七、無形資產攤銷方法。
八、資本、公積及盈餘的變動情況。
九、影響當期損益的重大原因。
十、呆賬及閑置資產處理情況。
十一、資本支出執行的情況。
十二、其他應加說明的特殊事項。
第三十七條由於物價或其他經濟狀況的變動,致會計報告不能正確表示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時,對其差異應附適當的說明或補充資料。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告編製的原則:
1.應顯示要點:凡重要的科目、項目或金額,應予分別列示或單獨說明,不重要的項目,可擇其性質相似者並列。
2.計價基礎應加以說明:資產類項目的價值如以其市價重置成本計價者,均予以說明。
3.一致性:會計報告的格式及編製方法應各期一致。所應用的會計原則如有變更並足以影響其計算結果時,應將變更情況附注說明。
4.充分表達:會計報告應能滿足閱讀者的需要,並使不發生誤解,凡報表未能充分說明者,應另以文字補充說明。
第三十九條對生產成本預算數與實際數的差異應作適當的分析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