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理工大學關於專科生轉升本科生的有關規定
按照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特製訂本規定。
一、專科升本科(下簡稱專升本)工作於每年秋季學期末進行,按照省上統一要求進行報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狀況檢查等。考試在學校專升本考試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其中統考科目由全省統一命題和安排考試,學校負責專業課的命題及考試。
二、專升本各專業的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經省招辦向社會公布後,學校嚴格執行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三、專升本考生的學製實行“3+2”或“2+3”模式,即專科(高職)學製為3(2)年的,本科學製為2(3)年。
四、專升本的學生,必須按照本科階段的教學進程計劃,修夠相應學分。其專科所修課程及學分,一律不計入本科階段學分。
五、外語課和體育課仍按學校統一要求執行。
六、專升本的學生,其學籍管理、畢業資格審查等均按升入年級的本科生對待。
蘭州理工大學關於接納進修生的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學校對進修人員的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一、接納對象
凡要求來我校進行單科或全科進修本科課程的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和同等文化程度,並持有單位介紹信和身份證。
二、收費辦法
1.進修生按進修課程(或實踐教學環節)的學分計算收費,收費標準按同級同專業學分費標準執行。
2.教材和講義資料等由進修生所在單位或本人自理,進修生外出學習和參觀的旅費,由進修生所在單位或本人自理。進修生的生活費、書籍費、醫療費以及各方麵的勞保福利,由進修生所在單位或本人自理。
三、教學管理
1.教務處隨時接待聯係進修事宜,來函即複。
2.進修生每學期初辦理進修登記並收費,同時,簽訂《蘭州理工大學進修合同書》一式三份,一份交進修生所在單位,一份交進修生本人,一份學校留存。單科進修生繳費後辦理選課及聽課證。全科進修生編入新生班級進行管理。進修方式一般是隨在校生一起參加聽課、實驗和考試。
3.單科進修生憑聽課證到教室上課並參加考試,考試成績由任課教師在進修成績單上直接填報並簽名。全科進修生進修結束後,成績一式兩份登記在《蘭州理工大學進修人員成績登記表》上,一份存檔,另一份給進修生所在單位。
4.教務處將依據進修生的成績和個人資料,辦理修業證書。
四、進修生入校後,有關學院要加強管理,進修生應遵守我校的各種規章製度,嚴格執行作息時間,積極參加所在學院的政治活動和文體活動。有事離校,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五、進修生入學報到時必須一次交清進修費、住宿費,否則一律不予辦理報到手續。選派單位或個人中途終止進修者,進修費一律不退。
六、進修生使用學校教學、科研設備和圖書資料以及借用的其他公物,在離校時,必須如數歸還,不得轉讓或借給其他人使用。如有損壞、丟失,按學校有關規定,照價賠償。
七、進修生來校報到後,可憑聽課證在圖書館借閱書刊,在教材辦公室購買進修課程教材。
八、在我校學生公寓住宿或招待所住宿的進修生,應自覺遵守學生公寓或招待所有關的規定。
九、進修生來校、離校的手續,由教務處負責安排;教學計劃和日常管理由所在學院負責;住宿和生活管理由學校有關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