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故對研究方案作重大調整,項目負責人及所在部門須書麵說明理由,報教務處批準。
6.項目完成後,負責人應提交總結報告、研究成果和成果的鑒定報告等材料。
7.對通過鑒定的項目將準予申報教學成果的評獎。
四、項目資助
1.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和教材編寫經費主要來自學校專項撥款。
2.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和教材編寫經費須專款專用,隻限於與項目有關的各種消耗費用,不準提取勞務費。
3.教學研究項目,若以教材形式結題,則應按教材編寫進行資助,具體內容參見《蘭州理工大學教材建設資金資助實施細則》。
五、項目結題
教育教學研究項目的結題由教務處聘請同行專家,按照規定的方法、程序和標準,對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質量、水平等進行審查、評價,並做出相應結論。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評審,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和程序進行。
1.評審程序。教務處收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結題報告後,立即組織專家對成果進行鑒定,兩周後由教務處向課題負責人反饋結果。根據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結題形式,采用會議形式或函審的方式進行評審。評審組由同行專家三至五人組成,采用審查、討論、答辯等手段對成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可以結題並加注意見。
2.參加評審的專家應具備下述條件: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但在特殊情況下可聘請不多於三分之一的具有中級技術職務的中青年學術骨幹);對被評審成果所屬專業領域有較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該領域研究發展的狀況;能堅持原則、主持公道,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該成果的負責人、參加人員不得入選評審委員會。
3.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綜合評價,采用下述指標:
(1)反映教育教學規律;
(2)獨創性、新穎性;
(3)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作用與效果;
(4)推廣價值;
(5)教學成果的實踐效果;
(6)研究難度和複雜程度。
六、其他
1.運行中因故造成項目拖期,項目組組長應及時向教務處提出書麵報告,提出存在的問題及準備采取的措施。對拖期的項目,學校將視情況進行處罰:
拖期半年至一年(不含一年)的,對項目組提出警告。
拖期一年至二年(不含二年)的,對項目所在部門提出警告。
拖期二年以上的,項目將無條件撤銷,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再申報學校的教育教學研究項目和教材編寫項目,同時,將從該部門下年度的經費中扣除已使用過的部分經費。
2.以不正當手段攫取他人成果而取得教育教學科研立項或結題的,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立項資格或結題鑒定,追回資助資金。嚴重者五年之內不得立項,同時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蘭州理工大學關於開展“雙語”教學工作的若幹意見
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教育國際化的形勢,努力提高學校及所培養的人才在國內外的競爭能力,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幹意見》中“本科教育要創造條件使用英語等外語進行公共課和專業課教學”的有關精神,現就學校開展“雙語”教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雙語”教學是將知識傳授、能力培養、素質提高融為一體的教學活動,是用現代科技知識充實與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提高學生外語水平和國際交流能力的途徑之一。因此,各級領導和廣大師生要從“三個麵向”的高度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積極穩妥,注重成效,先期試點,逐步擴大,及時總結,不斷提高”的原則,積極投身“雙語”教學的實踐,不斷總結經驗,努力提高“雙語”教學的質量。
二、“雙語”教學是指使用外文教材采用雙語講授的教學方式,對於暫不具備雙語講授的部分課程,可采用外文教材,中文授課的過渡性辦法。無論采用上述何種方式進行教學,教師的板書都應使用外文書寫,以形成濃厚的外語氛圍,使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不斷提高外語的聽、說、讀、寫的能力。
三、當前,開展“雙語”教學的關鍵之一是選定外文原版教材。各學院(部)要堅持“內容較新,特色明顯,符合校情”的原則,采用多種渠道,積極推薦和引進“雙語”教學使用的外文原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