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並不清楚野生食肉動物過的就是這種飽一頓饑幾天的生活,在程雙的慫恿下小可把旅行包裏他們僅有的兩盒高能肉罐頭也送給了那三條狼,他和成雙則點起篝火就近取了些泉水用那隻軍用搪瓷杯化了些壓縮餅幹充饑。這是兩人一整天以來第一次安然的吃上一頓飯,餅幹粥並不在人與狼能共享的食譜裏,小可望著它們狼吞狼咽大嚼肉罐頭的樣子笑道:“咱們為了這三條畜牲耽誤了一整天,明天再不設法翻過山去的話,咱們的給養耗光了以後就得跟它們一樣以打兔子吃為生了。”
說到打兔子時,兩人便同時懷疑起這群狼抓兔子時所表現出的戰鬥力來:如果和那隻野兔易地而處,換成他們倆中任意一個孤身一人的話或許終究不免葬身狼腹;兩人若能齊心合力,隨便借助木棍或石頭之類的簡單器械自忖就就能夠自保。那麼問題就來了——這群狼的攻擊力和那車輛越野車被損毀的程度完全說不通。
“恐怕咱們這一整天都在瞎忙活,而這群狼並非那起事故現場的元凶!”程雙歎道:“不過它們並非元凶才更好些,能和這些可愛的小愛夥共同生活一天我已經心滿意足了,還強求什麼呢,再想要更多太不現實了吧?小可,咱們休息一夜明天就翻過山去吧。”
小可原本要回答的話卻被靜夜中傳來的一聲悶響打斷了思路。他疑惑的問道:“打雷了嗎?這大冬天的……”卻見程雙突然握緊了大扳手猛的彈起身來說:“不,這是槍聲!”
狼群被這聲槍響驚得一陣騷動,這個由三狼和兩人組成的臨時群體原本已經親近得混成了一團,當小可升起火以後狼群本能的離得他們遠了些,此時一種超出了本性的恐懼卻又驅使著它們向火堆旁的兩人靠近了些。
小可仔細分辨著回音,他很快確定了發出這聲槍響的方向,那聲音來自於這座溫泉所處的平地朝向桃源穀村方向的第一座山頭,他說:“莫不是村裏人趁著天黑追來了?可是還沒見到咱們的人影他們放什麼空槍啊?這是鬧的哪一出!”
程雙見到野獸雖然會害怕;然而麵對起現代社會中的種種危險她非但絲毫不懼,反而是一名令各色匪徒都喪膽束手的好警察。這聲槍響明顯的提醒她對頭是人類,她腦清明之下憑著滿肚子關於火器的專業知識,第一時間就推翻了小可的觀點:“不可能是夏家族人!桃源穀居民雖說尚武,可是他們到了現今這一代,社會清平、居民安樂的怎麼會常備火器呢?就算有可能從村裏翻出幾支槍來,恐怕能找到的都是百八十年前的老火銃而已,你可曾聽說過老實務農的小百姓會持有這等重武器的情況?”
小可對程雙信心十足,他問:“你從聲音中判斷出了這種槍的類型是嗎?”
程雙肯定的說:“具體的型號我當然不可能聽出來,你既然確認了槍聲來自對麵第一個山頭,那麼以它發出的聲音、距離和回響力度綜合估算起它的威力、射速的話,我推測這是一支很先進的半自動霰彈槍。”
“霰彈槍?”小可聽到這種槍的類別瞬間就想起了曾經在倭軍基地中見識過老把頭用霰彈槍轟擊食人花樹,他使用的那支霰彈槍近戰威力很強,隻不過他並沒用那隻槍發過一彈,那隻槍被他讓給了張湛使用,逃出基地以後葉嬰落就收藏下了它做紀念,她還曾經用那隻槍使用過空槍計驚走了當時在和他們為難的現今那“廣告三兄弟”。
程雙進一步形容起霰彈槍的特質來:“九十年代中期全國禁槍以前流行的獵槍、鳥槍就是典型的霰彈槍,這類槍的槍管較粗、子彈很粗大,槍口徑在12~20mm之間,這類槍發出來的聲音通常就像咱們剛剛聽到的那種很猛烈的悶響一樣,霰彈槍在山林之中是最實用的槍支,這一支從發彈速度來推測應該屬於軍隊版的滑膛型霰彈槍,它比手動填彈式的霰彈槍換子彈更快;因為近戰殺傷力大所以在此環境中又勝過了自動手槍和步槍,民間小作坊或黑市不太好搞到這種軍版霰彈槍,既使有本事弄到恐怕價格也會很高的。”
小可若有所悟的問道:“這東西威力應該很強吧,有沒有手槍那樣能一槍爆頭的能力?”
“誰說手槍一定能爆頭了?”程雙搖著頭回答說:“就像我們國家的64製手槍,頂著太陽穴自殺都有可能死不成,子彈在腦袋上打出一個包之後就成了跳彈而不知會反彈到哪裏去了,連頭骨都穿不透的例子可不是一起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