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一位女顧客帶著讀中學的兒子來到楊陽的鍾表店,請楊陽檢查購買才14天的“防水手表”就已經出現漏水現象。顧客說:“你們這表有質量問題,買了才兩周就出現問題。夜視指示燈按鈕不靈,有時可以按亮,有時就不行,下雨天就進水,裏麵全是霧氣。”楊陽檢查了一下,發現確實是有點問題。
顧客說:“那你說,怎麼辦呢?”
楊陽說:“在15天之內可以換貨。”
顧客說:“那正好,我買了才14天,9月1日買的,應該可以換貨。”
楊陽一聽,馬上說:“啊,對不起,我記錯了,家電才是15天,鍾表是7天。”
“不是吧?”顧客不相信地看著楊陽。
楊陽馬上接過話:“這是國家的‘新三包規定’,又不是我定的。”
顧客懶得與楊陽進行理論,就說:“那就維修吧。多長時間可以取貨?”
“至少要15天。”
“太長時間了,能不能快一點?小孩讀書天天要用表。”
“最快也要10天,修好了,我們電話通知你。”
“如果修好後再壞了怎麼辦?”
“如果修了三次還修不好,就可以換一塊。”
“那多麻煩,就一塊破表,還得來來回回往你這跑三四次,你們也不為顧客多考慮一下……”
顧客帶著孩子離開鍾表店的時候,還對孩子說:“以後不要再來這裏買了。”
還有很多顧客發現楊陽鍾表有類似的質量問題,楊陽都以各種各樣的借口成功的搪塞了。時間長了,大家都知道楊陽店裏的東西不靠譜,再也不敢來他店裏買表了。
上述場景中店主因為怕顧客換貨,而歪曲國家有關規定。“新三包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銷售的完成不是將商品賣出去就完成,而應當是顧客使用滿意後才能算作銷售的完成,但很多店主的這種意識還不是很強,往往忽略了商品的質量給顧客帶來的麻煩及後麵的潛在危機(不願再來購買)。售後服務不完善會使公司的信譽度在消費者心目中大幅下降,最終影響到公司的生存能力。所以做好售後服務,對提升店鋪的美譽度有重要作用。
與上麵那位鍾表店主相反的是,下麵這位店主的處理方式就溫情得多了。
一天,某顧客到某店送修一台傳真機,服務台接待員接過維修單據後,例行公事地讓顧客留下姓名、電話,並給顧客一張取機單,說:“修好後我們會打電話通知您,憑這張單過來取機就可以了。”顧客又問:“這傳真機我急需要用,什麼時候能修好啊?”這時接待員不耐煩地說:“時間不能確定,我們要拿到廠家維修,修好給你打電話就可以了。”顧客一聽,馬上來火了:“你這什麼態度,修個十天半個月的,我還要不要用啊!你知不知道一天不用,我的損失有多大?你們到底有沒有為顧客著想,叫你們店主來!”
這時,店主剛好從門外進來,聞聲便過來安撫顧客:“不好意思,我們進裏麵談好嗎?”邊說邊把顧客請進了裏間的接待室。“對不起,剛才的事真的不好意思,由於傳真機是技術參數較高的高科技產品,我們必須送到專業技術部檢測,具體修好時間我們現在不能答複您。不過您放心,今天送去,明天結果會出來,根據故障的大小,我們明天答複您維修的大致時間,行嗎?”顧客一聽,語氣也緩和了:“其實我也並不是讓你馬上修好,隻是你給個大概的時間,我也好安排我的事。”“好,您放心,我們會以最快的速度維修。明天了解情況後,一定給您去個電話”,“好!好!好!那麻煩你了”,“不客氣,您慢走!”
接待員和店主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給顧客的感覺肯定是不一樣的。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的時候,問題就擺在那裏,搪塞或者是拖延隻會更加惹惱顧客,進而再也不願意光顧這家令人惱火的店麵,甚至通過口碑效應讓店麵臭名遠揚。
很多店主為了不讓顧客退貨或換貨,可以編造一些謊言欺騙顧客,對於不知國家相關政策的顧客可能蒙哄過關;對於知道國家政策但不願爭吵的顧客,隻是在心裏好笑,懶得爭論,下次不來就是;還有些顧客既懂政策又脾氣暴躁的可能就會將矛盾激化。因此,店主在自己理虧的情況下,要盡量以自己的真誠來化解矛盾,讓顧客從內心裏感受到店主的真誠,來到店內購物時有賓至如歸的感覺,這樣才能給小店帶來源源不斷的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