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如果我們給許娜算一筆跳槽賬,沒準她就會重新考慮跳槽的問題了。
首先,從近期看,跳槽後,你需要重新找工作。找工作會花費你多少錢呢?有人曾根據自己找工作的經曆算了一筆賬。
離職半個多月,參加人才市場現場招聘三場,花費如下:
1購人才市場入場券三次,共花45元。
2往返於住處與人才市場三次,車費50元;到五家企業參加麵試,車資200元。
3生活費(這裏僅指吃飯),平均每天20元,一共17天,共花340元。
4房租費,因找工作不確定,隻能按天租,每天25元,17天房租共425元。
5其他費用,如生活用品、通訊費用、飲用水按8元/天計,17天共136元。
此期間,共花1196元。
未離職之前,公司提供食住,每月淨收入為3200元,而找工作17天內約花銷1200元。
如果沒有離職,也沒有這樣去找工作,就不會從積蓄中花掉1200元錢,反而會在原基礎上進帳約1800元。
那麼,找工作的17天裏所付出的實際成本至少為3000元(1200+1800)。
不算不知道,一算才知道跳槽找工作的成本挺高的。一個人的工資越高,其找工作的成本就越高。
其次,從長遠看,不“挪窩”者:每月單位承擔“三金”,每年平均薪資調幅約5%,熬上幾年有升職加薪的機會。頻繁跳槽者:每年換幾次工作,每次約加薪12%,但那都是在被錄用為正式員工之後的事,在試用期三個月內通常隻能領很少的基本生活費,另外,在此期間公司不會給你承擔“三金”。當然這還是在比較理想的情況下,很多時候你還得在無薪水的日子等待錄用通知,或者為單方麵提前結束勞動合同付上一筆違約金,也可能會由於不斷更換新環境而需要更大的花費,比如重新置備“行頭”、搬到離新公司更近的地方住、重新“賄賂”新同事以搞好關係等。更重要的是,大多數單位發放年終獎金都是以員工的任職年限為標準,作為新人的你,年終獎自然會很微薄。
所以,就全麵、長期的規劃來看,為了尋求更好的待遇,不斷地更換工作,意味著眼下可能過得更寬裕,但也會由於不斷更換新環境而需要更大的花費。實際上,薪資收入的高低不能代表財富的多少,目前賺較少的錢不見得就不能積累財富,財富的積累是持之以恒的結果。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跳槽是一件不好的事,這隻是針對那些僅為高薪頻繁跳槽的極端現象而言。為了獲得更好的個人發展空間而跳槽的行為,是值得提倡的。
不為高薪跳槽者應把握好三個職業轉換的最佳時期。這三個時期分別是25~30歲、35歲前後、40~50歲。
第一時期為25~30歲。此時人的思想漸趨於成熟、獨立,能較冷靜地處理問題,社會經驗和人際關係有了一定的積累,精力充沛,是人生的大好時段。無論什麼單位都希望有這樣的人才加盟,所以為了愛好和理想,這一年齡段的人可以大膽地跳槽。
第二時期為35歲前後。與前一個時期相比,這一年齡段的職業人思想更為成熟獨立,行業經驗也更豐富,但與更成熟的職業人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雖然存在職業轉換的極大可能,但假如完全轉換方向,拋棄已經積累的行業經驗就比較可惜,因此可以考慮向相關行業轉換,這樣既可利用從前積累的職業經驗和職業技能,也可讓自己的職業生涯有新的突破。
第三時期為40~50歲。此時職業人豐富的工作經驗使其個人能力展現出無窮魅力,而企業也有多種多樣的職務需求等待他們選擇。假如你是個慎重的職業人,從不輕易轉職,那麼此時是你最佳的職業轉換時期。45歲以後,對有能力的人而言,企業高階應為其主要目標,但要注意在相關行業裏實施職業轉換,否則風險太大。
職業人跳槽的動機多種多樣,但無論哪種動機,都不可忽視職業轉換的客觀規律。隻有符合職業發展的規律,兼及主客觀因素,才能擁有廣闊的職業空間。